篇一:学术界对信用证的合同说法有哪些
信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在乙方开立的账号:电话:代
邮政编码:表
人(负乙方:x银行
责地址:
人负责人:
:基本开户行:电话:
邮政编码:
分行用证开证合同
传真:
传真: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在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在一定条件下,为甲方开立信用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证金额
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为甲方开立金额为(币种、大写)
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编号为: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溢装金额为(币种、大写)。1.
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贸易合同等文件及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2.
甲方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和外币结算均应通过乙方办理。
3.
乙方应依照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办理该笔信用证业务,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
甲方承诺对所负债务向乙方履行偿付义务。本款所称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项下应付货款、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因乙方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
本信用证如需修改,由甲方向乙方提出进口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并保证支付因信用证修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
6.
甲方应在乙方信用证单据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对外付款/承兑/确认迟期付款/拒付手续。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办理对外付款/承兑/确认迟期付款/拒付手续,甲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7.
甲方如因单证有不符之处而拟请求乙方拒绝付款/拒绝承兑/拒绝确认迟期付款时,应在进口信用证付款/承兑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拒付请求及理由,一次列明所有不符点,同时将乙方交给甲方的资料全部退回乙方。对单据存在的不符点,乙方有独立的最终认定权和处理权,乙方有权决定是
否对外付款/承兑/确认迟期付款。
8.
如甲方申请开立的为即期信用证,且乙方认为单证无不符点时,甲方承诺在乙方发出进口信用证付款/承兑通知书后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及有关费用。
如甲方申请开立的为远期信用证,则甲方在付款到期日前,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及有关费用。
9.对外付款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或其他账户直接划付或从甲方在x银行系
统开立的其他账户划付。如甲方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有权行使担保权或采取其他措施实现债权。
10.
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11.
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
、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叁拾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12.
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13.
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14.
由于开立信用证所基于的基础合同发生纠纷或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5.
乙方对由于任何文电、信函或单据传递中发生延误、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或对于任何电讯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残缺或其他差错,概不负责。
16.
进口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应当用英文填写的部分及进口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一律用英文填写。应用英文填写而用中文填写引起歧义的,乙方概不负责。
17.
因进口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进口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8.
设有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或丧失担保能力的,甲方应立即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
保。
第三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种:
%,一、甲方提供开证保证金,开证保证金比例为第一条约定的开证金额与溢装金额(如有)之和的即(币种、金额大写)
二、保证。。保证人:。三、抵押。
抵押物:。四、质押。
质押物:。五、备用信用证。
备
用
信
用
证
金
额
、编
号
、开
证
行
、开
证
申
请
人
等
:。六、信用保险。
保单编号、金额等:。。
七、其他:
第四条
乙方给甲方开立信用证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向甲方开立信用证:
(一)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及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乙方垫款的,自垫款之日起,乙方有权按逾期贷款利率计收逾期利息,逾期贷款利率为
日利率万分之五。二、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款项,乙方有权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
(一)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直接划收或从甲方在x银行系统开立的其他账户划收,或从
甲方其他应收款中划收;
(二)处分信用证项下货物;
(三)处分抵押物、质押财产或向保证人追索。第六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者补充均应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
合
同履行
过
程中发
生
争议,可
以通过
协
商解决,协商不
成,按以
下第
壹
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此处空白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此处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乙方授权所属分支机构签署本合同的,本合同经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分支机构公章。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
乙方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甲方接受不符点。甲方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乙方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
只要乙方决定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即可对外付款/承兑/确认迟期付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三、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第十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篇二:学术界对信用证的合同说法有哪些
信用证与合同的关系:
信用证的相关条款,来自于合同要件,但又独立于合同之外。
信用证一经开出,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新的三方合同(进口商,出口商和银行)。
银行只检查单据表面是否正确及符合要求,只要符合要求,就付款。不符合要求的,则根据进口商的意见决定是否付款,银行不理会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是否合格或真实。
合同是买卖双方意思一致的书面表达形式。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检验、索赔理赔、纠纷解决方式等。其中的支付条款中,就要规定货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双方选择信用证支付,那么才有信用证的出现。合同是信用证开立的基础。作为出口方,在审证时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审查信用证。凡是有合同之外的额外要求的,都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当然,对出口方有利的变化还是悄然接受的好。
但信用证在某种意义上又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如果该信用证一旦被接受,哪怕它与合同并不完全相符,双方都得按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方能确保收汇的安全。
信用证支付方式有的主要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则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均应受信用证的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故不受合同的约束。对此,《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明确规定:
“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销售合约或其他合约是性质上不同的业务。即使信用证中包含有关于该合约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约完全无关,并不受其约束。”
/22.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人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作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提供的是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首先由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支付或承兑受益人开立的汇票;也可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支付、承兑或议付该汇票。这后一种情况并不能改变开证行作为第一性付款人的责任。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4条明确规定: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可见,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凭单据付款的单据业务。该惯例在第15条、第16条及第17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说明,就是说,只要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只要能确定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得凭单据付款。因此,单据成为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这也就是说,银行只认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任”,对于货物的品质、包装是否完好,数(重)量是否完整等,也不负责任。所以,在使用信用证支付
的条件下,受益人要想安全、及时收到货款,必须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2
篇三:学术界对信用证的合同说法有哪些
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
现以我国对外出口业务中常用的支付条款为例,将信用证支付条款的主
要内容简单介绍如下:
1.即期信用证条款
“买方应于××年×月×日前(或接到卖方通知×天内或签约后×天
内)通过××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由××银行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全部发票金额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延至装运日
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
“Thebuyersshallarrangewith××bankforopeninganirrevocable(transferable,divisible)letterofcredit(comfirmedby××Bank)infavouroftheSellersbefore-(orwithin—daysafterreceiptoftheSellers’adviceorwithin—daysaftersigningofthiscontract).Thesaidletterofcreditshallbeavailablebysightdraft(s)forfullinvoicevalueandremain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untilthe15thdayafterdateofshipment.”
如系要求电汇,即可在上列条款内加列“信用证应列明在收到议付电报
通知后即以电汇偿付”(Theletterofcreditmuststipu-latethatreimbursementistobemadetelegraphicallyuponre-ceiptofthecableadviceOfnegotiation.)
2.远期信用证条款
“买方应于××年××月×日前(或接到卖方通知后×天内或签约后×
天内)通过××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见票×
×天(或装船后×天)付款的银行承兑信用证。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述
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
“Thebuyersshallarrangewith××bankforopeninganirrevocable(transferable)banker’sacceptanceletterofcreditinfavourofthesellersbefore-(orwithin—daysafterreceiptofSellersadvice,0rwithin—daysaftersigningofthisContract)。Thesaidletterofcreditshallbeavaiablebydraft(s)at—sight(oraftershipment)andremain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un-tilthe15thdayaftertheaforesaidtimeofshipment.”
3.循环信用证条款
“买方须于××日前开到装运口岸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
循环信用证。该信用证于议付后第二天自动恢复至原金额,直至装运口岸完
成本合同所规定的总值或数量为止,在未完成总值或总数量之前,买方不得
任意中止循环信用证,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至××日在装运口岸到期”。
此外,合同中还应就卖方应该提交的结汇单据的种类和份数,做出明确
规定。
篇四:学术界对信用证的合同说法有哪些
摘
要
信用证在现代国际贸易中一直是最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了明确信用证制度中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以及责任归属,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信用证业务中来,我们有必要对信用证与其基础合同的关系有一个明确的了解。
本文对信用证与其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展开详细的阐述。首先讨论了信用证与其基础合同间的联系,指出信用证是依基础合同成立的,并指出信用证虽然依基础合同成立但独立于基础合同,即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独立性原则是信用证制度的基石,它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确立了银行独立的付款责任。在文章的该案中,买方与一家印度公司TranseaTraders签订合同,约定从其处购买猪鬃。由J.HenrySchroderBankingCorp开出凭提单等单据付款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然而,这家印度公司不守信用,用一些装满废毛和其他废品的箱子来冒充猪鬃,并且从承运人那里得到了注明是50箱猪桨的提单,当印度公司向托收行提交提单等单据并请求付款时,Sztejn发现了Transea的欺诈行为并控告卖方转运的货物是一些垃圾而非猪鬃,要去法院判决信用证及汇票无效,并禁止开证行支付汇票。最后,纽约高等法院接受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支持原告提出的禁止向被告支付货款的请求。该案中,法官首先肯定了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作用,接着指出:“然而,我认为在当前的诉讼中有其特殊情况,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买卖双方间有关卖方破坏对于货物质量担保的争议,在这里卖方被假定为有故意地没有将买方订购的货物装运到船上。在这种情形下,在银行接受汇票和单据并被提示付款前,银行已经知悉卖方的欺诈,则银行在信用证下的付款义务的独立性原则不应被延伸为保护无道德原则的卖方。”但法院规定适用这一原则的例外是:如果本案中卖方委托提示单据的托收行是正当持票人,则即使买方有欺诈之嫌,开证行也不能拒付。
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入单据,则即使存在事实上的欺诈,开证行也应按照信用证的约定条件予以兑付,即不得以欺诈为由对抗信用证票据的合法、善意持票人。14.3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标准
上文已经提到过,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银行和受益人,而且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对参与信用证流程的各方以及信用证制度本身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所以信用证独立性原则是不容许随便排除在外的,欺诈例外原则必须有严格的使用标准。
4.3.1存在实质性欺诈
欺诈例外原则中的“欺诈”必须是“非常严重的”或者“实质性的”,如果仅仅在交货质量上存在一点小小的瑕疵等一般程度的欺诈则不能达到启动“欺诈例外”的要求。
在美国的判例中,法院给予禁令所要求的欺诈应达到的程度是“信用证项下基础合同的欺诈只有达到极其严重,或受益人提取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没有一点理由,以至于如果再坚持信用证的独立性将不但不会实现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支付可靠手段的目的,而且反而会被不道德的商人用来作为实施不道德欺诈的手段。”欺诈是否具有实质性是一个留给法院去决定其深度和广度的问题。
那么信用证欺诈是仅指单据方面的欺诈,还是也包括基础交易的欺诈?1995年修订前的UCC(美国《统一商法典》)
结束语
本文通过上述分析,论述了信用证与其基础合同的关系。我们应该注意到,信用证源自于基础合同,只有基础合同确定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信用证才能起到它的作用。然而信用证却独立于基础合同之外,信用证具有独立性原则,这正是信用证制度的优越性和独特性所在。为了防止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滥用,欺诈例外原则对独立性原则起到了补充和完善的作用。反过来,信用证的开立会对基础合同产生影响,比如修改、补充、解释、证明等,而信用证如果被拒付的话也将影响到基础合同的履行。
希望本文对信用证与其基础合同关系的分析,有助于业界人士对信用证业务更好的理解,理顺与运用信用证与基础合同的关系,并在实务操作中更好的把握,减少不必要的分歧与冲突;有助于更好地维护精妙的信用证机制,以鼓励更多的人信赖并参与到信用证业务中,促使信用证长久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促进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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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感谢我的导师付茜茹讲师,这篇论文的每个细节都离不开您的细心指导,感谢您克服了很多困难,在百忙之中耐心而仔细的帮助我开拓论文思路,为我指点迷津。您的教导,让我受益匪浅,我对您的感激之情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感谢我的室友们,从遥远的家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是你们和我共同维系着彼此之间姐妹般的感情,维系着寝室那份家的融洽。四年了,仿佛就在昨天。四年里,我们情同姐妹,互相照顾着帮助着这个家的每一分子。祝愿你们都最终能找到如意的工作,开心而幸福的生活.我们在一起经历的快乐的日子,我会记一辈子。
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是你们辛苦的养育了我,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而你们永远健康快乐是我最大的心愿。
在大学的四年生活中,可敬的师长,敬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同学给了我太多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
篇五:学术界对信用证的合同说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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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国际贸易合同
篇一:国际贸易信用证合同范本
根据下述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指出不符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
SaLESconTRacTTheSeller:TianjinYimeiinternationalcorp.contractno.Ym0806009address:58dongliRoadTianjin,china(签约的地方,要有)
date:June5,20XXTheBuyer:VaLUETRadinGEnTERPRiSE,LLc(limitedliabilitycompany有限责任公司)
address:Rm1008GreenBuildingKuwait(科威特)
ThisSalescontractismadebyandbetweentheSellerandtheBuyer,wherebytheSelleragreetosellandtheBuyeragreetobuytheunder-mentionedgoodsaccordingtothetermsandconditionsstipulatedbelow:descriptionofGoodsQuantityUnitPriceamountman′swindBreaker5000PcSUSd15.10/Pc
Styleno.Ym082ciFc5KuwaitUSd75500.00colour:BlackKhakiToTaL5000PcSUSd75500.0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Totalamount:SayU.S.dollarsSeventyFiveThousandFiveHundredonlyPacking:20pcsarepackedinoneexportstandardcartonShippingmark:VaLUEoRdERno.a01KUwaiTc/no.1-UPTimeofShipment:BeforeaUG.10,20XXLoadingPortanddestination:FromTianjin,chinatoKuwaitPartialShipment:notallowedTransshipment:allowedinsurance:Tobeeffectedbythesellerfor110%invoicevaluecoveringallRisksandwarRiskaspercic(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cic)
ofPiccdated01/01/1981TermsofPayment:ByL/cat60daysaftersight,reachingthesellerbeforeJune15,20XX,andremaining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for(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日后15天在中国议付)
further15daysaftertheeffectedshipment.(信用证的有效期就是交单的最后期限)
L/cmustmentionthiscontractnumber.L/cadvisedbyBanKoFcHina.allbankingchargesoutsidechina(themainlandofchina)areforaccountofthedrawee.(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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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在某方产生的地方都该方负责)
documents:+Signedcommercialinvoiceintriplicate.+Fullset(3/3)ofcleanonboardoceanBillofLadingmarked“FreightPrepaid”(运费预付)
madeouttoorder(指定收货人consignee)
blankendorsednotifyingtheapplicant.(联系人信息)
+insurancePolicy(保险单)induplicateendorsedinblank.+PackingList(装箱单)intriplicate.+certificateoforiginissuedbychinachamberofcommerceSignedby:THESELLER:THEBUYER:TianjinYimeiinternationalcorp.VaLUETRadinGEnTERPRiSELLcJackJulia????篇二:外贸函电期末复习之根据合同修改信用证
Bankofnorthitalyirrevocablecreditno.4352milano,oct.,27,1996Jiangxicomfortimp.&Exp.co.,Ltd.nanchang,chinadearS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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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herelyestablishanirrevocableletterofcreditinyourfavorforaccountofJiangxicomfortimp.&Exp.co.,Ltd.foranamountofaboutUSd212,500(SayU.S.dollarsTwoHundredandTwelveThousandFiveHundredonly)availablebyyourdraftdrawnonusatsightaccompaniedbythefollowingdocuments:1)Signedcommercialinvoiceintriplicatecontactno.96coT491.2)Fullsetofcleanshippedonboardoceanbillsofladingmadeouttoorderandblankendorsed,markedfreightprepaid.3)inspectioncertificateofqualityandweightintriplicateissuedbyJiangxicommodityinspectionBureaucertificateoforginintriplicate.4)Evidencingshipmentof500metrictonsofchineseRedBeansatUSd425.00permetrictonFoBTianjin.5)Shipmentistobemadeonorbeforenov.30,1996fromchinatoGenoa.6)Partialshipmentsareprohibited.7)Transhipmentisprohibited.8)5%moreorlessisallowedbothforthetotalquantityand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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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hiscreditisvalidinitalyuntilthe15thdayaftershipment.YoursfaithfullyBankofnorthitaly有关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号:96coT491卖方:江西康福特进出口公司
买方:意大利aBc贸易公司
商品:500公吨中国红小豆,允许5%溢短装
单价:FoB天津每公吨425美元
总金额:212500美元(允许5%上下)
运输:从天津经海运至意大利,装运不晚于1996年11日,不允许分批或转船
付款:由买方开立100%保兑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装运后15天内在中国议付有效
从该合同可以看到些信用证还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如何给你的客人写邮件告知哪些地
方需要修改?
?dearSirs,?wehavereceivedyourL/cno.4352forcontractno.96coT491.afterchecking,wewouldrequestyoutomakethefollowingamend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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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heL/cshouldbeconfirmed.2)TheL/cshouldread:foraccountofaBctradingco.,italy.3)FreightPrepaidshouldbeFreightcollect.4)inspectioncertificateshouldbeissuedbytheJiangxicommodityinspectionBureau.?5)Thecreditistobe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insteadofinitaly.?Pleasemaketheaboveamendmentssothatwemaymakearrangementsforshipment.?Yourstruly课本例文
根据合同修改信用证
dearJeremyweiner,wearepleasedtohavereceivedyourL/cno.ELc-TFS-981520againstS/cno.FP992041w-1.However,onexaminingitcarefully,weregretfullyfindthatsomepointsarenotinconformitywiththetermsstipulatedinthecontract.itcontainsquiteafewdiscrepanciesandtherefore,wewouldappreciateitverymuchifyouwillmakethefollowingnecessaryamendmentsasearlyaspossiblesoastofacilitateourshippingarrangement1)amend“FoBFUzHoU”toread“FoBc2FUzHoU”.
2)Theplaceofexpiryshouldbe“Fuzhou,china”not“Palermo,italy”.
3)TheBillofLadingshouldbemarked“freightcollect”insteadof“freightpre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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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4)PleasedeleteinsuranceclauseasourpriceisonFoBbasis.5)“TRanSHiPmEnTnoTaLLowEd”shouldread“TRanSHiPmEnTaLLowEd.”
6)“PERiodFoRPRESEnTaTion”shouldbe“wiTHin15daYS”insteadof“wiTHin5daYS”.
asthestipulatedtimeofshipmentisdrawingnear,pleasemakethenecessaryamendmentsbyfaxatanearlydatesothatwecaneffectshipmentintime.篇三:国际贸易信用证
国际贸易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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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作用:1.对出口商的作用:
1)保证出口商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取得货款。
2)出口商可以按时收汇。
3)出口商可凭信用证通过打包贷款或押汇取得资金融通。
2.对进口商的作用:
1)可保证进口商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2)保证进口商可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3)进口商可凭自己的资信及开证行对自己的信任,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从而取得资金融通。
3.对银行的作用:
1)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2)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篇六:学术界对信用证的合同说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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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信用证交易会涉及到一系列协议关系,如买卖之间的基础买卖协议、买方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开证行与卖方的(信用证)协议以及开证行和往来银行(如告知行、保兑行、议付行等)之间的协议。
一、买方与开证行之间的协议
买方(申请人)在信用证中的地位并不明确
一方面,信用证系因申请人之申请而开立,而另一方面,信用证却并不规范开证行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普遍接受的观点是,申请人并非信用证中的一方当事人(信用证是开证行和卖方之间的一种特殊协议)。
而在买方与开证行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为基础的一个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一)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义务
一旦开证行接受申请人开证申请,即对申请人买方承担了开立信用证这一基本义务。
(二)开证行接受并审查单据,并根据信用证规定承担付款义务
(三)开证行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权利
一旦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即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但前提条件是其严格按照申请书(信用证)规定履行审单等义务。银行对单据瑕疵或欺诈等不负责任,故此即使单据有问题,银行仍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对此见UCP600第34条。
(四)银行责任免去
1.单据有效性免责
见UCP600第34条
理由在于:第一,系表面相符与独立性原则的逻辑结果;第二,银行并非贸易专家,其并没有能力去验证单据中具体内容是否真实;第三,即使银行有这个能力,也无法保证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拒付结论;第四,如强制性规定银行承担保证单据有效性义务,银行风险增长,必然会导致信用证收费等增长,从而商人最终因成本等而不愿运用信用证付款。
例外:假如银行在审单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如单据伪造异常明显,其不得免责。
美国统一商法典UCC 5-102(a)(7)明确规定:开证行对申请人承担了诚信及遵守一般银行惯例之义务。
2.传输免责
见UCP600第35条(1)(2)款。
第(1)款包含信息传递免责与单据传递免责。当然前提条件是按照规定去传递或发送信息或单据。
单据传递迟延遗失等免责,并不等于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一旦指定行确认交单相符并将单据转交保兑行或开证行,但在转交途中遗失或迟延,保兑行与开证行仍然承担了议付或承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义务(注意:此时开证行、保兑行有权规定指定行转交留存的副本,以备其审查单据是否真如指定行所说的相符,假如审查不符的,开证行、保兑行有权拒付)。
在开证行付款之后,其有权规定申请人偿付。
由此可知,最终单据传递与信息传递风险由申请人承担(见案例Covering:2200pieces)。
例外:假如银行传递信息或单据时存在过错,如未按照信用证所规定之方式传递信息或单据,则不得免去责任。
案例:银行要免去信息传递迟延责任,必须证明该信息已经发送出去,之所以迟延,系由于信息传递者如SWIFT组织或邮局等的责任。假如传递迟延或遗失是由于自身问题,如SWIFT机器中毒故障等,其不得免责,由于存在过错。又见案例一个expert与两个或以上experts的分析。
3、翻译免责
见UCP600第35条(3)款。
注意是翻译技术术语时免责,而不是翻译信用证专业术语免责,当然银行也可以不翻译。
理由在于:银行一般都是免费提供这种翻译,加上银行对技术性术语并不熟悉,规定其承担翻译错误责任,于理不合。但假如是信用证术语或一般术语,则银行不得免责。
4、不可抗力免责
见UCP600第36条。注意新增长恐怖活动。
不可抗力免责前提条件是受益人尚未交单,如受益人已经交单,则银行必须承担审核单据并拟定是否拒付。
之所以规定不可抗力免责,银行不再承担审核单据义务,是由于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何时银行得以重新开业,是未知数。为避免受益人悲观等待导致货品到达目的港无人解决或因其他因素导致货品毁损,特此规定银行不再承担审核付款义务,从而促使卖方及时采用合理措施解决货品。
5、受指示方行为免责
见UCP600第37条。
(五)申请人承担申请指示必须完整准确的义务
根据ISBP681,申请人承担指示模棱两可的风险。
为此UCP600第3条,明确规定如需第一流、著名等等人来签发单据,则受益人之外的任何机构都可签发。当然,必须是合理的,假如规定独立检查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明,就不能来个毫不沾边的议付行出具检疫证明。
因素:银行必须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决定单据是否相符,否则即应承担责任。因此其只要合理理解分析了模棱两可条款,即应免责。既然开证行是根据申请人规定开立信用证,只有申请人才可以避免或控制模棱两可情形的出现,自然由其承担责任方位合理。
二、开证行与卖方之间的信用证协议
(一)协议何时成立
自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交付卖方之时起。
(二)开证行审核单据义务
严格相符原则、五个银行工作日、拒付告知等
(三)开证行付款义务
1.付款前提:交单;相符;
2.付款方式:即期、延期、承兑、议付。
(四)拒付权利
1.交单不符;2.信用证欺诈构成欺诈例外;3.基础交易违法或不可强制执行
(五)银行违约拒付时卖方的起诉权利
一旦银行违法拒付,卖方即有权起诉规定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如涉及到分期或分批付运或支款,则一旦银行于某期或某批单据违法拒付,则卖方有权认定所有后续批次银行仍会拒付,从而有权规定银行承担所有后续尚未付运批次货款。
(六)信用证短路原则
【问题】如银行无理拒付,卖方是否有权直接规定买方付款?如交单不符呢?交单相符但银行破产呢?
1、短路定义
短路系指卖方与买方绕过信用证付款安排而直接支付协议款项。
2、一般原则:不允许信用证短路
一旦开立信用证,原则上卖方即无权直接规定买方支付协议价款。假如卖方系因单据不符而遭拒付,也无权规定买方支付价款。
因素:第一,买方一旦妥当开立信用证、且银行妥当按照信用证规定行事,便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第二,为开立信用证,买方需向开证行提供担保或预存款项,如允许卖方直接规定买方付款,对买方并不公平;第三,卖方无法取得款项,是因其违约,未能提供相符交单所致。第四,如银行因单据不符拒付,卖方仍持有单据,其可转售货品以挽回损失。当然,假如买方已经取得货品(无论系无单放货还是卖方事先将正本提单一份邮寄给买方),则买方构成不妥得利,卖方有权直接规定买方支付货款。
3、例外:允许信用证短路
(1)银行无理拒付
(2)银行破产
理由:由于买方有义务为卖方提供一个可靠的有经济实力的“帐房(银行)”,以便卖方可以提交相符单据从而获得货款。
当然,假如有保兑行,则在保兑行破产时,卖方尚不能直接规定买方付款,而是因先找开证行付款。
那么,此时即使买方已向开证行预存了部分或所有款项,或已为银行提供担保,都不免去买方应对卖方直接支付货款的责任。
(3)“嵌入式”不符(软条款信用证)
由于不符系由买方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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