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我们始终围绕镇党委、镇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镇上任组长,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二、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司法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村,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 工作台账,分类列入、统-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三、因人施教,分级管理,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司法所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所在村民委员会和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对其开展一次谈心, 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 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司法所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
下一步,*司法所将从强化学习、加强管理和提升服务三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及自主创业,从根本上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心理建设等方面的学习,帮助其重拾信心,顺利回归社会。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组织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法治道德教育,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让刑释人员学会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其重新犯罪。
二是加强管理。利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核查登记,做好无缝衔接工作,做到“一人一档,随时更新”,实现信息管理资源实时查询,动态化查询,在第一时间掌握其信息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监管不力出现再次违法犯罪现象。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家庭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
三是提升服务。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对一”帮扶的形式,通过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实际生活困难等,引导其依靠自身融入社会。与社会团体及相关部门合作,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心理法治教育。加强与民政、社保部门联动,排查“三无”人员,为其提供救济安置。为年老、体弱、患病、残疾等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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