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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6篇

发布时间:2022-09-07 17: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6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 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具体措施 (附《规定》全文) 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6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6篇

篇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

落实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具体措施

 (附《规定》全文)

 2020 年 3 月 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1、党委班子带头从严落实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表率。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重要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2、带头从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营造风清

 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决策事项前期论证、专题研究、横向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意见和工作部署督办督查机制,认真执行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决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常委会委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指导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好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带头开展 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常委会和领导班子成员同级监督,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

 3、带头从严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自觉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红脸出汗、较真碰硬,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4、带头从严落实作风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强化学校相关落实办法的执行,坚持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管好公款,管住干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杜绝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接地气、光说

 不练等行为。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教学科研一线情况和群众期盼,努力为基层工作创造条件、牵线搭桥、构筑平台,寻求机遇和突破,为群众排忧解难。敢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负责,着力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巡视、审计、督查等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认真组织研究,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做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表率。

 5、带头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强化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院(部)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并建立责任清单,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闭环管理,定期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对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推进不及时、整改效果不明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失责等突出问题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坚持抓“常”抓“长”,久久为功,做忠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表率。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惩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带头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积极探索建立干部激励和职业发展相关机制。严格落实职务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指导党委工作部门健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思想工作状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做从严抓队伍建设的表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完善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建立并认真执行职责范围内干部谈话制度,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问责。

 7、带头从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廉洁从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带头模范执行学校制度规定,带头维护制度刚性约束,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廉洁用权,正确对待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 边工作人员,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搞小圈子,做廉洁修身、严格自律的表率。

  新华社北京 3 月 13 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党委(党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2020 年 年 2 月 月 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 年 年 3 月 月 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

篇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

体中心党组 2021 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依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XX 区融媒体中心党组2021 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

 推进融媒体中心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区融媒体中心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主任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心领导班子对全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各中心、各部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扎实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1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 2 次。党组成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

 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中心党组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各支部、各重点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并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主任要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与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研判舆情,积极报送舆情信息。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等要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做好警示提醒等工作。善于引导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切实维护 XX 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党课等制度,依托党课、廉政教育、在职党员进社区、“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活动或平台,及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情趣爱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将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中,及时主动向区委宣传部提供报道线索,配合做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策划工作;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和要求,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管理,确保准确及时完成各项宣传任务。突出宣传引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群众、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安全播出。确保《XX 新闻》等各档电视栏目、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等各档直播节目、XX 头条、今日 XX 微信平台、“今 XX”APP 手机台等新媒体平台的高质量运行。

 3.完善重大题材新闻报道策划机制,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全媒传播水平。加强区内主要媒体与中央、省级、市级媒体在重大宣传报道策划方面的沟通联动,全面系统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 XX 的生

 动实践。

 4.加大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把“今 XX”APP 客户端打造成为影响力强、功能先进的权威主流新媒体,坚持“媒体+政务+服务”这一方向,牢固树立全媒体思维,着力打破思维定式、改进传播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大幅提升新闻传播力、社会影响力和服务保障力。

 5.严格坚持《XX 区融媒体中心内容生产及传播审查制度》,加强内容监管,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广播、电视、纸媒、新媒体、“今 XX”APP 等媒体平台内容的生产和传播的采、编、播全流程全部实行“三审”制度。未经“三审”签字备案并提交三级审查单的内容一律不得传播。统筹做好网络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宣传,防止在导向和内容真实上出现偏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各支部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在允许公

 开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2.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内容,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纳入中层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坚持有责必履、失责必问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各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新闻宣传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3.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管辖范围内宣传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心党组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给与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问责,报请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根据有关规定实施。

 六、本方案自 2021 年 X 月 X 起执行。

篇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

司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文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公司党委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的模范央企。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

  — 2 — 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问题。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关于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实现强党建与强发展的有机转化、有序衔接、有效融合,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上

  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企业改革发展党建重要情况等,专题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进展情况、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等,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公司党委全年工作情况、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等,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需报经上级党委同意的重大事项,事关企业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干部任免及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置等,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7.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树牢“强党建就是强发展”理念,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8.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葛洲坝企业史的学习教育,加大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力度,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企业文化。深入挖掘企业先进精神和优秀文化的时代内涵,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

  — 4 — 强党性锻炼。

 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定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形势,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好用好干部。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地分析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掌握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开展子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

 11.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及上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不思进取、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对拟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的考察,严格“凡提四必”“廉洁背书”审核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不少于本部机关人员编制平均数的规定,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党委规范化、支部标准化建设。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关联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14.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关键节点,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屡查屡犯的从严查处、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深入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新形势下的“文山会海”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避免多头督查调研,切实给基层“减负”。

  — 6 — 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培养斗争精神,倡导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1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期梳理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16.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约谈工作常态化,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17.从严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产权交易、投资并购、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聚焦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惩治“蝇贪”“蚁腐”。

  18.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巡视监督,持续深化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构建长效机制,堵塞风险漏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五)健全体制机制 19.加强统筹谋划。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制定公司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公司纪委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党委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基层支部主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党建三级责任体系规定,逐步健全体系,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21.支持纪检工作。大力支持公司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经常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对公司纪委提出的监督建议,

  — 8 — 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保障,推进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公司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自觉性。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层层落实到位。

 23.强化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司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有失职失责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二、党委书记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 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各项要求,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

  件亲自督办。党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2 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专题研究 1 次统战、共青团、工会工作。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 8 次。

 (二)抓好督促落实 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定期听取公司党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管好“关键少数”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所属子公司、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各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四)发挥表率作用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 10 — (一)落实分管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的业务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积极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坚持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在内部管理、人事管理、党的建设、舆论宣传、纪律检查、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方面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

  以下内容供参考:

 落实全面从严...

篇四: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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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办印发 《党委(党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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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定》全文如下。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 年 3 月 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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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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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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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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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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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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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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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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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 1 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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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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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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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 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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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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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 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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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

 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2022 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资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转型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国 XX 局、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

 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 1 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做出部署。

 (5)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6)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和重大决策。每年 12 月底向上级党委提交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将落实责任清单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存在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作风建设责任 (1)坚定不移纠“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对享受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三、选人用人责任

 (1)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样的问题。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四、监督管理责任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支部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3)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

 规矩挺在前面。

 五、表率责任 充分发挥以上摔下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2022 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 作为局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局党组领导班子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有: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2.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局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

 3.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工作形势,解决突出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和分工;组织开

 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法述廉工作。

 5.做好局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的沟通交流。

 6.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制度建设,定期研究相关工作,为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7.做好向上级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党务公开。

 (二)政治建设责任 8.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批评制止,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9.配合做好上级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

 10.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各项议事规则。

 1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思想建设责任 12.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关良好风尚。

 13.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新闻舆论工作。

 14.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四)组织建设责任 15.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6.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举措。

 1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

 1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五)作风建设责任 1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三问三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和惩治力度。

 (六)纪律建设责任

 21.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2.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于前。

 (七)反腐败工作责任 23.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机关执纪办案,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24.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健全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25.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书记是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局从严治党工作。主要责任有:

 (一)统筹谋划责任 1.做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局全面从严治党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3.主持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持开好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

 4.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性原则,推动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5.代表局每年向上级党委述职述法述廉 1 次,就贯彻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以及推进本职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廉洁自律情况作出报告,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6.围绕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谈心交心活动,每半年至少要与班子成员进行 1 次谈心交心。

 7.对局安全稳定、保密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推动落实责任 8.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9.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干部考核及结果运用。

 10.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1.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办案。

 12.主持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工作,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三)示范带头责任 13.带头坚决执行党组的决策部署。

 14.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各项议事规则。

 15.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6.带头为局机关党员和结对村(社区)讲党课

 17.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

 18.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有:

 (一)落实分管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执行党组决策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会决策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的重要进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廉洁自律责任 3.认真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好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 1 次。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

 5.认真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将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

 7.每年书面述职述法述廉 1 次,就贯彻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以及推进本职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情况作出报告,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8.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文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公司党委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的模范央企。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

 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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