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纪委监委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县纪委监委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全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履职的基本情况
一是明确职能,整合机构,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更新理念,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大力精简议事机构,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XX个精简为XX个,改变了原来参与推动职能部门具体事务的做法,解决了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二是扎实推进监察委员会和派出乡镇监察室组建,调整了内设机构,坚持向执纪监督一线集结力量,将工作重点放到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上,办案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三是规范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聚焦作风建设、案件查办、执纪监督等中心工作,不得参与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确保集中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四是强化考核问效,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围绕执纪监督问责重新厘清科室职责,将科室工作量化分解,定性、定量考核,并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所占分值和权重,突出了办案工作的“主业”地位。
二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持续提升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线索分析会,从真实性、可查性、成案率等角度对信访案件线索进行筛选、分析,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重要案件实行“三定一包”工作机制。即定案件主办人、定任务、定办结时限,实行常委包案,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办结。完善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加强了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实行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室制度,将XX个乡镇划分为7个协作办案区,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所联系乡镇(街道)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来,XX个乡镇(街道)纪委共初核案件XX起,立查案件XX起,党政纪处分XX人,均创历史新高。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力推动主责主业落实到位。一是重点抓作风建设,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X起X人。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好转。二是重点查处涉及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XX起X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三是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对XX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X8个,移交问题线索X条,巡察覆盖率达到XX%,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四是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烈震慑,共受理信访举报XXX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X件,立案XX起,党纪政务处分XX人,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X人,采取留置措施X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培训,严格管理,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完善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学习制度。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公道正派,廉洁履职。采取专业培训、经验交流、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不断增强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先后组织业务培训班、经验交流会XX次,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XX人次。制订《工作制度汇编》,修订完善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工作规范、内部监督等制度XX余项,规范了办案行为,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人手少、任务重的问题,我县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共有编制XX人,实有工作人员XX名,缺编XX,大多是公务员编制,而县级却没有招聘公务员的权力,省市每年批准的现招收的公务员编制很少,很少分到纪检监察机关。县级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许多干部长期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年限长、年龄偏大,组织调入的干部熟悉纪检业务的不多,尤其派驻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
干部的知识单一陈旧,缺少实用性,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缺少。这些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同级监督难。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县纪委领导班子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受县委领导,人事安排权、财政权、干部使用提拔权都掌握在同级党委手里。这种领导体制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纪委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严重依附于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并成为其事实上的下级。
(三)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本土化。县级纪委机关干部除书记已实行异地交流外,一般是本县人,他们生活、工作在本县,父母、配偶、子女、亲属也大多生活、工作在本县,同时,纪委干部的家属、子女要就业、要上学,不得不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致使纪委干部在工作中不得不瞻前顾后。
(四)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在县、乡层面,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双重管理的规定还没有的落实,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管理没有效抓手,乡镇(街道)纪委“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影响了职能发挥。同时,大部分乡镇只有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不高,乡镇纪委客观上难以担负起诸多的职责任务,大量工作必须依靠县级纪委来具体开展。
三、有关意见建议。
(一)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为主规定。同时,县纪委监察机关的科级干部的提拔、调出和调入,市纪委参与或县委决定前报市纪委批准,打消县级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的顾虑。
(二)充实县纪检检察机关力量。建议上级纪委统一组织公务员招聘,解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缺编和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同时,加强干部交流和使用。建议推行上下级纪委之间和县与县的交流机制,交流范围主要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提高县纪委副书记的职级待遇,对于工作能力突出的县纪委副书记,可以经上级纪委考核后,享受副县级纪检员职级待遇,提高权威。解决纪检干部本土化和不敢监督、监督不力问题。
(四)制订具体的执纪执法细则。关于党内法规过于抽象化问题,建议上级纪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把上级廉政法规细化、具体化、程序化,防止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失之过严或失之过宽的现象,保证其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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