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建设工作汇报【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行政机关形象建设工作汇报 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是市委在准确把握世界城市发展规律、 深入总结成都统筹城乡 发展实践基础上, 科学慎重作出的战略决策, 是践行科学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 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既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潮流, 也是对新型城市化路径的重要摸索和开拓, 既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要求, 也符合成都发展的实际, 具有鲜明成都特色。
“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对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新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
面临新形势、 新任务、 新挑战、 新要求, 作为社会法治文明建设的前沿和排头兵,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瞄准“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高起点、 高标准和高要求, 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积极主动提供内容更多、 品质更高、 效果更好的法律服务, 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一、 抓思想认识, 强化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重要性
建设享誉世界、 创业宜居法治文明城市, 司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 提高服务质量, 大力提升机关形象。
按照国际化战略和城市营销战略要求, 主动适应市场化、 国际化需要, 以扩大社会影响力、 国际影响力为重点, 促进城市法治均衡发展、 加大全域成都法治建设, 打造特色鲜明、 影响深远的法治文化精品, 建设具有国际影响、 辐射全国的法治城市交流窗口与法治城市的品质, 打造全国法治城市典范。
在新形势下, 提升司法机关的形象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是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成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也是扩大开放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需要, 全局干部职工必须站在这个高度认识提升司法形象的重要性。
当前, 随着司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队伍的向心力、 凝聚力、 战斗力有了明显增强, 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新的提高。
但在机关形象建设上, 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 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作风漂浮, 缺乏主动服务意识; 工作效率不高, 缺乏创优争先观念等问题, 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发展, 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要以建设世界现代化田园城市为契机, 提升服务理念,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增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城乡 统筹、 扩大开放、 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中的作用, 提升司法机关的形象。
二、 抓思想观念的转变, 增强创新进取的意识, 提升思想作风新形象
转变思想观念、 统一思想认识是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前提条件, 是统一行动真抓实干的思想基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 特别是我市统筹城乡 工作的深入, 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期待越来越多, 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 艰巨, 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和新挑战。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 瞄准更高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增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树立创新思维, 提高创新能力, 投身创新实践, 敢于自我加压, 敢于与时俱进, 敢于找出差距, 在继承中创新, 在挑战前迎难而上, 主动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做到“四破四立”, 破除固步自封、 满足现状的思想, 树立创优争先的观念; 破除人浮于事、 无所作为的思想, 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 破除客观制约多、 按习惯办事的思想, 树立从自身从主观上找原因的观念; 破除四平八稳、 随大流的思想, 树立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观念, 要大力提倡“说了算、 定了干、
干就干出样子”的精神, 用新观念研究新问题、 用新思路落实新任务、 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做到最好、 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努力实现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的大转变、 大提升。
三、 抓教育培训, 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升队伍整体面貌新形象
教育培训是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也是提升机关形象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 缺什么练什么、 什么不足就加强什么”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 认真谋划、 科学制定本单位的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开展好队伍职业素质培训。
一是开展基本素质培训, 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做到“三懂四会”, 即懂法律知识、 懂业务知识、 懂群众工作, 会组织协调、 会调处纠纷、 会宣传发动、 会计算机操作。
二是开展专业素质培训, 充分考虑到司法行政工作本身的特殊性, 以及各部门、 各岗位的特殊性, 领导和一般干部的特殊性, 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重点抓好基层司法所、 法律援助大厅等一线窗口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 提升窗口工作的群众满意率; 与法学类院校、 党校以及各种管理类院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 为司法行政机关培养高层次人才。
三是开展公关能力培训, 采取专家授课、 参观学习、 编写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 把礼节礼貌、文明用语等公关礼仪和操作技巧作为形象建设的基本技能进行训练; 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围绕“如何对待群众”、 “如何面对媒体”、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等专题进行学习和讨论, 着力增强司法行政干部的公关意识, 提高化解矛盾和与媒体沟通的本领。
四是开展考试和比武练兵,6 月底前, 组织一次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岗位技能“大考试”, 做到“人人参加考试、 个个保证过关”, 对考试不合格的将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和补考; 年底, 在全市组织一次由优秀选手参加的岗位技能大比武, 积极培养和选拔岗位技能标兵, 进一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打造“学习型机关”的良好氛围。
四、 抓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领导力执行力, 提升机关勤政廉洁新形象
“火车跑的快, 全靠车头带”,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与工作能力影响着整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效率, 影响着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是提升勤政廉洁司法形象的动力和源泉。因此, 必须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 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 从严要求、 从严教育、 从严管理干部。
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 制定《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 加强区(市)
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协管, 完善干部遴选、 后备干部储备、 年轻干部培养、不胜任干部调整的机制; 扎实推进学习型干部建设, 加大定期轮岗交流和上派学习、 下挂锻炼力度, 提高思想政治和专业素养, 增强运用法律政策、 做好群众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 引导舆论、 信息化应用的能力; 落实“教育培训、 技能练兵、 作风建设”三项制度, 制定两年培训规划和方案, 开展以岗位技能大练兵为主要内容的“队伍素质建设年”活动; 加强司法所人员教育培训, 年内完成司法所长轮训, 进一步提高班子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提升机关的勤政廉洁新形象。
五、 抓科学管理与内外监督, 健全机制体制, 提升司法工作公正高效新形象
公正效率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是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核心和灵魂。
科学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是公正效率的基本保证, 也是提升司法形象的根本保证。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高水平的公正与效率, 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和传播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高知名度、 高美誉度和高信任度。
一是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
按照“服务
为本、 责任为民、 依法行政、 公正高效”的工作要求, 从“简便工作程序、 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 对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梳理, 简化手续, 优化程序, 实施工作流程再造; 制定涉及每个工作环节、 每个工作岗位、 每名同志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规范办事。
二是公开办事, 公平参与。
通过设置“群众办事公开栏”、 开通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 公开电话查询台, 以及向群众赠送《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手册》、 “办事须知宣传页”等措施, 将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务事项全部进行公开, 方便群众查阅、 了解、 掌握,确保人人公平参与司法行政事务。
三是加强监督, 严格纪律。
对内要明确和强化监督检查职责, 建立和完善事前、 事中、 事后监督制度, 建立起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市局将成立“投诉中心”, 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畅通监督渠道, 强化责任追究, 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办,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究。
对外, 要主动接受人大、 政协和有关部门、 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定期向人大、 政协和上级领导报告工作; 定期邀请党委政府领导、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代表参加意见征求会, 聘请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司法行政特邀监督员”, 主动征求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 抓工作主责与工作业绩, 服务经济民生, 提升司法行政亲民爱民新形象
履行好工作主责是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基础和保证, 是服务人民亲民爱民的直接体现。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干部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按照“服务发展最具主动性、 调解纠纷最具公正性、 帮教矫正最具实效性、 法律援助最具针对性、 普法宣传最具广泛性”的工作要求,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自觉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一是建立律师服务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引导、 明晰律师社会义务,运用行政手段整合协调法律服务市场资源配置, 采取适当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增加公共法律服务投入和建立激励机制等举措, 实现律师业既讲政治、 讲大局, 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围绕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通过整合人民调解、 司法所、 社区矫正帮教安置、 法律援助、 法制宣传的职能, 健全体系, 创新机制, 开展“四无村”创建活动。
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分类管理机制, 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委政府民生工程和城乡 一体化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 加强法律援助业务用房、 办案设施和法律援助专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壮大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提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推进“四无”村建设(无越级上访、 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无矛盾纠纷上交、 无民事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
三是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
整合全市司法行政资源, 调动市级相关部门优势, 以点带面, 典型引路。
通过筹办高层次的“法治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理论研讨会”,建设全国一流的法治文化广场, 深入实施“一村(社区)
一律师”惠民工程, 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法治成都”专栏, 评选“感动成都十佳法治人物”, 打造“一区(市)
县一特色”的创建亮点, 使创建活动成为提升成都法治形象, 扩大城市影响力,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七、 抓宣传推广, 提高知名度美誉度, 提升模范典型的司法文明形象
向社会各界主动宣传沟通、 公开工作表现, 是提高司法机关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必要方法,也是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既要有良好的工作绩效作为保证, 又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不断拓宽自身形象品牌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让群众更加了解、 熟悉司法行政工作, 在理解和信任中赢得群众的积极评价。
一是要狠抓先进典型的培养
和树立。
先进典型是展现和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重要窗口,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 作为营造司法行政队伍争先创优良好氛围的重要途径。
要通过日常工作和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四型机关(学习型、 服务型、 高效型、 和谐型)
”活动、 司法所等级达标评比、 评选市级、 区(市)
县两级“十佳为民服务标兵”、 “人民满意的司法所”、 “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等活动, 深入挖掘发现培养深受人民群众好评和拥护的先进典型, 有计划、 有步骤地进行重点跟踪和宣传报道, 努力打造多层次的模范群体和先进个人,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 激励斗志, 鼓舞士气, 树立形象。
同时, 要借助各类主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 采取举办事迹报告会、 群众座谈会、 印发宣传资料、 设置宣传海报等形式, 及时跟踪反映先进典型的事迹, 使先进典型宣传深入千家万户, 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二是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定期组织开展“相约司法所”活动; 在司法行政机关互联网主页建立受理群众诉求平台, 开通“热线电话”, 积极受理、 解答群众疑惑和问题, 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城市街头公益广告、 告示牌、 灯箱、 社区、 乡 村的宣传橱窗, 以及手机、 论坛、 博客、 播客等新兴媒体,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 定期举办媒体沟通联谊会, 开设媒体热线, 畅通与媒体的工作情况互通机制, 主动争取媒体的理解和支持, 引导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 大力报道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成绩、 先进典型和崭新风貌; 建立健全舆情跟踪分析、 负面报道应对、 网络舆论引导和司法行政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 提高主动应对和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营造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的舆论环境。
四是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信息网。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指导督促机关各部门、 各区(市)
县司法行政部门建设本单位内外网网页, 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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