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关要求
猪肉制品在流向市场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很多程序,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肉制品流向市场的最后一道程序。我国也针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制度,针对生猪采取定点屠宰最后进行集中检疫,以便能及早发现疫病,从而追踪溯源对养殖场采取相应的有效的疾病防控措施,对畜牧业的持续高效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基本概念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主要是指对一些待宰生猪进行的屠宰前的检疫以及屠宰后的同步检疫。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待宰生猪的进行活体检查,主要是针对生猪的头蹄、胴体以及脏器等部位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进行标准的屠宰检疫工作。针对现如今的市场情况来看进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能够有效地控制防范生猪重大疫病的发生以及流行,确保生猪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从而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猪肉产品,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作为生猪肉质产品,进入市场的最后一道质量把控环节,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检疫工作流程以及检疫要点,同时采取正确的检疫方法进行检疫,才能确保流入市场的生猪肉制品的安全质量。
(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相关要求
1.屠宰要求
对生猪进行屠宰的场点必须符合相关的定点屠宰场的资质要求,并且该屠宰场应当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水源,同时要确保水源无污染,以及相配套的消毒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和生物安全防护设备。
2.检疫要求
生猪检疫工作必须要与生猪屠宰工作同步进行。检疫人员要取得官方兽医资格,并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操作,对法定的部位针对法定检疫对像进行认真检查,综合判断,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做好详细的现场记录,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并出具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依法监督屠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厂的每一头猪肉产品都符合规定。
二、生猪宰前检疫工作
想要确保我国流向市场的猪肉制品的安全质量,就必须要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要点进行控制并严格规范操作过程。确保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能够按照相关的检疫程序以及检疫要点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方法,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正确的简易方法实现对生猪疾病的检验。生猪检疫工作主要分为生猪宰前检疫工作和生猪宰后检疫两部分。生猪宰前检疫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入场检查、待宰检查以及屠宰前复检。
(一)入场检查
在对生猪进入屠宰场之前检疫人员第一项要进行的工作就是入厂检查,要确保所有的进场屠宰的生猪都具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与相佩带的耳标号相对应,认真查证验物。如果处于特殊情况时期进行屠宰的生猪必须要拥有非疫区证明才可以进场。并且当发现生猪数量与检疫证明中的数量不一致,必须要对数量不一致的原因进行彻查,如果存在路途中生猪死亡或发病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就必须要针对剩余的生猪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其余生猪没有存在疑似的病情。
(二)待宰检查
生猪待宰检疫工作主要分为个体检疫以及群体检疫两方面工作。当生猪进入屠宰场之后相关人员一定要对生猪的健康状况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观察,确保生猪的健康状况合格。生猪的个体检疫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体温检测、触诊、视诊、叩诊以及听诊等等,检疫人员必须要确保生猪个体的健康状况,没有存在异常,如果存在异常,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检查,确认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圈。屠宰场检疫工作人员要定期对屠宰的生猪进行检查管理,如果发现生猪产生精神萎靡,食欲不振等状况,就要及时对其进行深入的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可以将重点检查对象放在猪的口腔、体温以及可视黏膜方面。
(三)屠宰前复检
在进行生猪屠宰工作前必须要对生猪健康状况进行再一次的检查。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以群体检查为主,主要对猪的体温进行检查,要确保猪群中所有的生猪都具有良好的健康状况才能开展屠宰工作。
三、生猪宰后检疫工作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不仅在屠宰前要进行检疫工作,生猪宰后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检疫工作,生猪宰后检疫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内脏检疫、头蹄与体表检疫、胴体检疫。
(一)内脏检疫
屠宰场相关工作人员在对生猪进行内脏检疫的过程中,主要应当对生猪的肺、心、肠、胃以及膀胱等部位进行详细的检查,要确保生猪没有存在突发疾病隐患以及无寄生虫的存在。
(二)头蹄与体表检疫
工作人员在进行生猪的头蹄与体表检疫工作过程中,在检查头部时应当重点检查颌下淋巴结,可采取剖检的方式进行检查,充分对淋巴结的状态进行观察,并分析其出血肿胀现象。同时也要对生猪两侧的咬肌进行纵向剖检,在检查生猪的头,蹄等部位时可采用视检的方法。
(三)胴体检疫
相关人员首先应当检验生猪的皮肤状况,确保生猪的皮肤没有出现溃烂、疹块等状况,确保生猪没有患有急性传染病;其次应当对生猪的骼内淋巴结,腹股沟浅淋巴结以及腹股沟深淋巴结检查,确保没有存在病变的淋巴结;最后一对生猪的腰肌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存在肌肉性的寄生虫病。
在我国部分小型生猪屠宰场的生猪屠宰相对落后,检疫人员配备不足,检疫设备短缺,这就需要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兽医检疫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生豬屠宰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起生猪屠宰监管制度,同时应当积极转变生猪屠宰监管制度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
(作者单位:535322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三合镇水产畜牧兽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