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XX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XX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XX区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及XX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发〔2020〕32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XX区实际,制定如下要点:
一、聚焦“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一)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要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需经司法局审查。2020年,政策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率达到8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用动漫等创新方式解读。(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务舆情回应。主动与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经济和民生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回应,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XX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抓好重点任务推进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并及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应专栏公布。(牵头单位:编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2.政府办公室按照权限和职责,督促本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及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设专栏集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3.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财政局要定期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公布核查结果,并督促各部门、单位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按要求公开,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要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推进行政文件信息公开。司法局要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和职权范围,对本机关起草以政府文件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机关自行制发的部门行政性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审核,由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在2020年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各部门逐步整理形成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要按照区、市相关工作要求,通过XX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同时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咨询和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各行政机关要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各行政机关要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局要依法、准确、公开、透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针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公布适合公开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要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并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国家相关部委和区市厅局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等,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主动引导舆论,做好政策解读,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金融改革、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做好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扶贫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加强特定区域、特定群体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扶贫办、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坚持标准引领,促进政务公开依法规范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据全区统一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标准指引具体格式和模板以及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范围、对象等要素,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各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居财务、惠农惠民、社会救助、公共服务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规范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流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书、指南、答复等格式,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全面推广“政府开放日”。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尤其是涉及“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与保障改善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要定期邀请企业、市民代表走进行政机关,体验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要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及重要民生事项,有序开展,积极搭建让社会公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行政机关办公室(综合处)是本机关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送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安排培训考评。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司法局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普法重要内容。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依托党校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安排1日至3日短期培训班,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强化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信息发布的采、编、发各个环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贯彻落实,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具体落实方案报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今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