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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4-04 15:35:07 来源:网友投稿

《狂野大陆》观后感1  《熊出没》这个动画片我从小看到大,最近出了一部电影叫《狂野大陆》,我特地让爸爸花“重金”给我看了。  电影里主要是介绍了主角乐天,乐天发明了一个超级变身器,后来失控了,被汤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全文完整)

《狂野大陆》观后感1

  《熊出没》这个动画片我从小看到大,最近出了一部电影叫《狂野大陆》,我特地让爸爸花“重金”给我看了。

  电影里主要是介绍了主角乐天,乐天发明了一个超级变身器,后来失控了,被汤姆利用它来做坏事。电影里还出现了几名新人物,其中让我最深刻的人物是乐天,他是一名好爸爸。

  他为了对女儿的爱,研制出了变身器,又因为大爱,想把这种快乐带给更多的人。他的女儿病了之后,再也站不起来了,因为女儿曾经说过:“如果我有一双翅膀那么有多好啊!”所以乐天为了实现她的愿望,就发明了变身器,才有了后面精彩的故事。

  让我感动的是乐天为了拯救大家,虽然失去了女儿,但他还是为了修理狂野大陆就永远留在了那里。不过电影最后最后又让光头强成为了英雄,他都不知道当了多少回英雄,我觉得乐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都得怪光头强,他去哪都会发生一件不好的大事情,光头强可真会惹事。

  这真是一部刺激又感人的电影,不过想在家看一定得要VIP哟!

  老师评语:结尾处的“吐槽”真实又有趣,也点明了“我”对乐天这一人物的`喜爱之情,简洁写出了电影的主要内容,针对人物运用了事例和感受来突出人物性格特点。结尾还可以探讨一下电影的主题,即“快乐”到底是什么,对乐天来说实现女儿的愿望就是他最快乐的事吧!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阅读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1)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1

  我盼望这部电影已经一年了!今年大年初一终于如愿以偿了。

  电影讲述了光头强、熊二和乐天组队参加了狂野大陆竞技赛,参赛者通过变身器变成不同的动物。三人通过共同努力,夺得了第一名。这时,也参加比赛的光头强的朋友元宝发疯了,袭击了他们的热气球,众人纷纷掉了下去。赶来救他们的汤姆是狂野大陆的所有者,他告诉光头强,乐天是个小偷。光头强生气地走了。此时,所有使用超级变身器的人都发疯了。

  光头强通过乐天给他的怀表找到了他的住处,这才知道,乐天并没有骗他,狂野大陆是为了他女儿乐乐创造的,并且他们还发现超级变身器的实验是失败的,使用它的人会发疯,并且变不回来。光头强和新朋友小可她们,赶去汤姆的总部大楼找到了被抓起来的乐天和熊大,乐天带着光头强去建在海里的总控室,他们合力砸碎了玻璃,海水灌进来,把乐天制造的人工智能霍普和超级变身器摧毁了。人们得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婪,人终究不可能变成动物,我们不能违背自然法则。

  对了,电影还有一个彩蛋哦。元宝请光头强吃饭,提到了外星人的新闻,引出了下一部的"故事。真期待啊!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2

  今天我去看了电影——《熊出没之狂野大陆》。它讲的是有两个很厉害的人创造了一个叫狂野大陆的游乐城,去玩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成自己喜欢的动物,像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熊、水里游的鱼等等。参加狂野大陆竞赛的人还有机会获得超级变身胶囊。可是主控制系统有了自己的思想,对创造者隐瞒了使用超级变身后会无法变回人,还会变得狂暴的危险。光头强、熊大、熊二和其中一位创造者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历尽艰难地毁掉机器,救了大家。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遇到困难或者危险时,只有大家同心协力才会渡过难关。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还告戒我们科技也是有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危险的。

  这部电影真好看,我还想再看一遍。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3

  《熊出没·狂野大陆》定档大年初一,是该系列第七部大电影,1月11日、1月12日超前点映!元旦快带孩子一起跟熊大熊二提前嗨翻新年吧! 即将上映的 《熊出没·狂野大陆》备受期待,作为很多孩子记忆里的动漫,一开始就深受孩子们的关注和期许! 据称在该片里,你将体会到在令人震撼的不同场景里遨游嬉戏,穿梭于原始丛林、苍茫大漠、皑皑雪原是什么样的感受。

  在狂野大陆中既有振翅翱翔的雄鹰,又有翩翩起舞的火烈鸟群,还有舞台中耀眼夺目的摇滚狮子……据主创团队介绍,影片大量使用国际领先的Xgen毛发系统,并自主研发方特角色绑定系统,逼真细腻的角色渲染创下“熊出没系列之最”。

  除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神奇世界观,还有着让人忍俊不禁的密集笑点:光头强剃去标志性的胡子,仿佛突然变成美颜帅哥?人们变成动物后纷纷放飞自我,为赢得百万大奖争夺赛使尽浑身解数,笑料百出!熊出没合家欢盛宴还有更多高能看点,都在精彩纷呈的电影之中。

  《熊出没》IP一直秉持着勇往直前的创新精神,已经连续7年输出新的电影作品,每一部大电影都带来充满惊喜的新体验。《熊出没·狂野大陆》力求突破,让观众们不仅可以见证极具未来感的科技大陆,更能同时观览数百个生动有趣、各有特色的动画角色。剧情层面,熊大、熊二、光头强从最初的“熊强对抗”升华为如今家喻户晓的“熊强组合”,在联手解决惊人危机的过程*同收获、共同成长,温暖众人。

  作为*原创第一合家欢动画IP,《熊出没》系列电影总票房已累计近27亿,稳居国产动漫合家欢电影票房榜首,更成为*亲子家庭春节欢聚的新年年俗。作为国漫头部IP之一,作品更是在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土耳其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影院上映,为世界家庭带来欢声笑语。凭借幽默搞笑,老少咸宜的作品魅力,让《熊出没》影响力不断出圈,受众已经横跨各个年龄层、性别和职业类型。

  这次的快乐冒险之旅,一定可以让大家在银幕上一起体会欢笑与感动,在新年期间收获一次难忘的惊喜之旅。

  带着全家人,陪着孩子父母,一起去大屏幕,寻找最初的快乐吧!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2)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1

  今天我去看了电影--《熊出没之狂野大陆》。它讲的是有两个很厉害的人创造了一个叫狂野大陆的游乐城,去玩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成自己喜欢的动物,像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熊、水里游的鱼等等。参加狂野大陆竞赛的人还有机会获得超级变身胶囊。可是主控制系统有了自己的思想,对创造者隐瞒了使用超级变身后会无法变回人,还会变得狂暴的.危险。光头强、熊大、熊二和其中一位创造者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历尽艰难地毁掉机器,救了大家。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遇到困难或者危险时,只有大家同心协力才会渡过难关。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还告戒我们科技也是有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危险的。

  这部电影真好看,我还想再看一遍。

《熊出没狂野大陆》观后感2

  我盼望这部电影已经一年了!今年大年初一终于如愿以偿了。

  电影讲述了光头强、熊二和乐天组队参加了狂野大陆竞技赛,参赛者通过变身器变成不同的动物。三人通过共同努力,夺得了第一名。这时,也参加比赛的光头强的朋友元宝发疯了,袭击了他们的热气球,众人纷纷掉了下去。赶来救他们的汤姆是狂野大陆的所有者,他告诉光头强,乐天是个小偷。光头强生气地走了。此时,所有使用超级变身器的人都发疯了。

  光头强通过乐天给他的怀表找到了他的住处,这才知道,乐天并没有骗他,狂野大陆是为了他女儿乐乐创造的,并且他们还发现超级变身器的实验是失败的,使用它的人会发疯,并且变不回来。光头强和新朋友小可她们,赶去汤姆的总部大楼找到了被抓起来的.乐天和熊大,乐天带着光头强去建在海里的总控室,他们合力砸碎了玻璃,海水灌进来,把乐天制造的人工智能霍普和超级变身器摧毁了。人们得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婪,人终究不可能变成动物,我们不能违背自然法则。

  对了,电影还有一个彩蛋哦。元宝请光头强吃饭,提到了外星人的新闻,引出了下一部的故事。真期待啊!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3)

——熊出没之狂野大陆观后感

熊出没之狂野大陆观后感1

  现在的人们,观后感越来越少的触及到动画领域了,只当做一种娱乐,但动画电影就真的“营养不良”吗?不一定。

  去年大年初一,上映了一部《熊出没之狂野大陆》。但由于我没钱没时间,还有疫情,所以在本次暑假才观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再来亿遍”。这是动画片带给人的第一印象。可我同时看到的,还有剧情下面的深刻道理。

  这部电影在这又搞笑又激烈的剧情中,也有着引人深思的道理:乐天当初发明了超级变身。可因为它让人变身之后就会失控,丧失理智,变成疯狂的怪物,于是禁用了它,他自己也离开了狂野大陆。后来,汤姆为了吸引游客来狂野大陆消费,又毫无顾虑的重启了超级变身,但那个致命的问题却并未得到解决,于是,一批又一批的人因为使用了超级变身后而被秘密的抓起来的囚禁起来。最后若不是乐天与光头强摧毁了主脑,这场阴谋布置还要持续多久,伤害多少人!

  从这之中,我看到了人性的贪婪,极度恶臭的贪婪,为了谋取暴利,不惜将别人囚禁起来,将他们的家庭拆散。这与狂野大陆的的主题“快乐”恰恰相反,通过这种对比,突出了汤姆的阴险。我认为这快乐应该是对汤姆而言,他获得了金钱、快乐、名誉,可他的快乐却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这算的上什么快乐?恐怕他到了地狱灵魂都要被撕碎!

  第二个感悟,叫做奉献。在乐天与光头强摧毁主脑时,乐天被带入了幻想世界,在那里,见到了他已死去的女儿,她的女儿让她留下来,这样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可乐天经过几番犹豫,还是选择了去拯救被控制的人们,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值得每个人学习

  贪婪,多么罪恶的`一个词,却每个人都拥有;奉献,多么美好的一个词,拥有者却寥寥无几。而我们,就是去尽力的奉献,节制的贪婪,当一名正直的人。动画片不该被低估,每一部动画片都值得去细品。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4)

——《斗罗大陆》读后感10篇

《斗罗大陆》读后感1

  我随手拿起一本小说便读起来。一看,是《斗罗大陆》,唐家三少写的`,情绪不由的激动起来,一开始一个异界唐三的章节变吸引了我,内容讲的是唐门一名外门弟子偷学图纸,造出了排行榜第一暗器佛怒唐连后被长老追杀至鬼见愁(一个悬崖),他跳崖而死,后来到一名为斗罗大陆的世界里,以前的记忆仍在,在这里他多了一位父亲,名为唐昊,有缘的是他的父亲为纪念他的母亲仍给他取名为唐三。

  斗罗大陆是一个武魂的世界,每个孩子到了6岁就可以去开启武魂,唐三的父亲是仍95级的封号斗罗,整个大陆封号斗罗不超过21个,到了百级就会成为神,这个小说主要讲了唐三从一个废武魂而变为强大的封号斗罗,他还有许多同伴,他们曾在史来特学院里学习,史来特学院一年只招4,5个人,因为那所学院只招怪物,年龄小于12岁,等级要超过25级,同样,还存在一个武魂殿,一个企图控制整个大陆的组织,而唐三与他的伙伴在强大之后也加入这场战斗,武魂殿由一个丝丽娜的人控制,她与她的女儿到后来都成为了神,一个天使,一个罗刹,而唐三这出生在圣魂村的人在后来也成为强大的修罗神,而唐三则成为海神,掌管大海,二是成为强大的修罗神,唐三虽成为了海神,但却拥有修罗的力量,所以他有2个神的力量,他帮助帝国打败了强大的武魂殿,使世界和*,而那个圣魂村,也因为他而改变为了神魂村,有人问村长为什么叫神魂村,那是因为我村出了个神

  就这样,这本小说一步步的吸引我,它使我在读书时感到了快乐,我想把快乐分给大家,所以,让我们一起去阅览这本书吧!

《斗罗大陆》读后感2

  《斗罗大陆》主要是讲唐门弟子唐三因偷学而穿越到斗罗世界,在斗罗世界里和同伴们在史莱克学院和,用人们公认的“废武魂”打遍天下的故事。

  在我的生活中也发生过许许多多类似的事。

  那一天,我在家看斗罗大陆。当我看到唐三去参加斗魂赛时,虽然看到石碑上因斗魂而死的人的名字时,却毫不犹豫地参加比赛的情节时,我想起了上次我去参加希望杯时的情形。

  考希望杯的那一天,我特别紧张。到考场的路上,我边走边想:

  我会不会考不上?题目会不会很难?。。。。。。想到这些,我的"脚不觉慢了下来。可我又想:考不上始终总考不上,每那个能力了始终没那个能力。去试试吧!不是是试试怎么知道呢?雨花石我的勇气又渐渐回到心里,快步走向考场。

  读了《斗罗大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不要因为自身的不足而失去了信心和勇气,要乐观面对生活。

《斗罗大陆》读后感3

  《斗罗大陆》描写得是从唐门穿越而来的外门弟子唐三不*凡的一生。

  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本门玄天宝录内功心法而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后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斗罗大陆。斗罗大陆是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唐三在这里觉醒武魂、上学、拜师、结交好友。唐三和好友们组成了“史莱克七怪”,通过不懈的努力,他们在斗魂、高级魂师大赛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五年后,母亲的身世、小舞的献祭、武魂殿的压迫、父亲的残肢、昊天宗的隐退,这些重大的任务都落在了唐三这个二十多岁青年身上。背着这些任务,他又经历了海上的无数艰难险阻,最终成就了海神。

  唐三之所以会成功,是因为他努力了,他坚持了。他不放弃希望,有一线希望他也会争取。唐三总是为别人着想。为了伙伴、为了父母和爱人,他可以付出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为伙伴带回极好的仙品药草,自己却挑了个普通的,这不是奉献么?而我却做不到

  这些,伙伴有事,我只会想到自己利益,不会考虑他人;很多事情,我都半途而废,并没有坚持下去。读了《斗罗大陆》,我还知道了团体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感到了个人的力量是多么微不足道。我以后会多参加集体活动,多结交好友,让自己的力量也强大起来。

  《斗罗大陆》让我有许多感受,我会多向唐三学习,做一个拥有好品德的人。

《斗罗大陆》读后感4

  《斗罗大陆》是一套科幻小说,里面记载着主人公“唐三”离奇的经历。

  唐三前世是唐门的外门弟子,偷学了内门的《玄天宝录》,可由于死不悔改,就跳崖明志了。但离奇的是,他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一个名为“斗罗大陆”的地方,虽说身体有变化,但它对前世的事情,还记得一清二楚。在斗罗大陆上,没有武功,没有暗器,只是每人都有一个武魂,而唐三却有双生武魂,还是先天满魂,于是他决定把唐门在此地发扬光大。

  这套书共有两百多万字,可结束的时候唐三还不到三十岁。可见这套书写出了唐三每天,每时,每刻,都在不懈的努力,为把唐门发扬光大而努力,为站到世界的顶峰而努力。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吗?

  唐三在史莱克学院里上学,结识了一群出生入死的朋友,还认识了小舞,并把她当做了妹妹。他凭着天生双武魂,先天满魂、唐门的暗器和伙伴在斗罗这个世界里不停地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辉煌。七人的团结,天赋使奇迹一次又一次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自称为“史莱克七怪”在斗罗大陆这个世界里不停地创造出一个又一个闪亮的荣耀。在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精英大赛上,他们又有一次用彼此的实力、默契,夺得了最终的冠军。我认为,这本书真真正正要我们学习的,就是这一种自己和伙伴、朋友之间的配合、默契。

  当然,书中也有一些搞笑的片段,如:唐三带小舞去他家,遇到了村长正在打扫房间,小舞对他说:“村长爷爷,你好像萝卜呀!”村长爷爷回:“是的.呀,因为我的武魂是胡萝卜。”“我的武魂是柔骨兔。”小舞笑着说。村长张大了嘴巴,一溜烟的跑了。

  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他使我懂得了和伙伴的默契,以及坚持不懈的做一件事——很有可能会成功。

《斗罗大陆》读后感5

  我随手拿起一本小说便读起来。一看,是《斗罗大陆》,唐家三少写的,情绪不由的激动起来,一开始一个异界唐三的章节变吸引了我,内容讲的是唐门一名外门弟子偷学图纸,造出了排行榜第一暗器佛怒唐连后被长老追杀至鬼见愁(一个悬崖),他跳崖而死,后来到一名为斗罗大陆的世界里,以前的记忆仍在,在这里他多了一位父亲,名为唐昊,有缘的是他的父亲为纪念他的母亲仍给他取名为唐三。

  斗罗大陆是一个武魂的世界,每个孩子到了6岁就可以去开启武魂,唐三的父亲是仍95级的封号斗罗,整个大陆封号斗罗不超过21个,到了百级就会成为神,这个小说主要讲了唐三从一个废武魂而变为强大的封号斗罗,他还有许多同伴,他们曾在史来特学院里学习,史来特学院一年只招4,5个人,因为那所学院只招怪物,年龄小于12岁,等级要超过25级,同样,还存在一个武魂殿,一个企图控制整个大陆的组织,而唐三与他的伙伴在强大之后也加入这场战斗,武魂殿由一个丝丽娜的人控制,她与她的女儿到后来都成为了神,一个天使,一个罗刹,而唐三这出生在圣魂村的人在后来也成为强大的修罗神,而唐三则成为海神,掌管大海,二是成为强大的修罗神,唐三虽成为了海神,但却拥有修罗的力量,所以他有2个神的力量,他帮助帝国打败了强大的武魂殿,使世界和*,而那个圣魂村,也因为他而改变为了神魂村,有人问村长为什么叫神魂村,那是因为我村出了个神

  就这样,这本小说一步步的吸引我,它使我在读书时感到了快乐,我想把快乐分给大家,所以,让我们一起去阅览这本书吧!

《斗罗大陆》读后感6

  《斗罗大陆》是一套玄幻类的长篇小说。讲的是是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了内门绝学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一个幼小的身躯里,也就是所谓的“灵魂穿越”。这个世界叫做——斗罗大陆。那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却有神奇的"武魂。在这个世界里,唐三拥有了前世没有的友情、感情、亲情,也有了仇恨。他的诺言,他的志向,都将改变这个斗罗大陆。

  这是一套很吸引人的小说,当我看完第一本时,就迫不及待地想继续看下去。作者用细腻的笔风写出了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有比《山楂树之恋》更纯洁完美的感情;有比《英雄本色》更深的友谊;还有比《世上只有妈妈好》更令人感动的亲情。这些故事有时让我心惊肉跳,有时又让我泪流满面。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书,发出巨大差距的情感,所以我很佩服作者。唐三的志向:在斗罗大陆再创唐门辉煌;他的承诺:会守护她一辈子。经历无数风风雨雨,生死离别;经历许多磨难和旁人不明白的艰辛。父亲与家族的恩怨、母亲与爱人的仇,都是他解决的。他的坚强,他的毅力,他的承诺,他每次要死往事的坚定信念,把他,塑造成了斗罗大陆一代奇才。

  读完这篇长达三百万字的小说,我明白了许多。不经历风雨,怎能看见彩虹——这是他在海神岛的经历;只要有坚定地信念,有这份心,就能活下去——这是他在与比比东交战时的想法……还有很多。他的经历令我们感动,也让学习到了完美的明天和巨大的成功不是凭空想象就能到来的,它就像一块石头,需要打磨。只有打磨,才能让它变得圆滑。然而在打磨的过程中,需要“志向”、“毅力”、“承诺”、“信心”和“汗水”的支持,它——才能绽放出它应有的光彩!

《斗罗大陆》读后感7

  《斗罗大陆》是一套玄幻类的长篇小说。讲的是是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了内门绝学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一个幼小的身躯里,也就是所谓的“灵魂穿越”。这个世界叫做——斗罗大陆。那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却有神奇的武魂。在这个世界里,唐三拥有了前世没有的友情、感情、亲情,也有了仇恨。他的诺言,他的志向,都将改变这个斗罗大陆。

  这是一套很吸引人的小说,当我看完第一本时,就迫不及待地想继续看下去。作者用细腻的笔风写出了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有比《山楂树之恋》更纯洁完美的感情;有比《英雄本色》更深的友谊;还有比《世上只有妈妈好》更令人感动的亲情。这些故事有时让我心惊肉跳,有时又让我泪流满面。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书,发出巨大差距的情感,所以我很佩服作者。唐三的志向:在斗罗大陆再创唐门辉煌;他的承诺:会守护她一辈子。经历无数风风雨雨,生死离别;经历许多磨难和旁人不明白的艰辛。父亲与家族的恩怨、母亲与爱人的仇,都是他解决的。他的坚强,他的毅力,他的承诺,他每次要死往事的坚定信念,把他,塑造成了斗罗大陆一代奇才。

  读完这篇长达三百万字的小说,我明白了许多。不经历风雨,怎能看见彩虹——这是他在海神岛的经历;只要有坚定地信念,有这份心,就能活下去——这是他在与比比东交战时的想法……还有很多。他的经历令我们感动,也让学习到了完美的明天和巨大的成功不是凭空想象就能到来的,它就像一块石头,需要打磨。只有打磨,才能让它变得圆滑。然而在打磨的过程中,需要“志向”、“毅力”、“承诺”、“信心”和“汗水”的支持,它——才能绽放出它应有的光彩!

《斗罗大陆》读后感8

  相信大家都看过《知音漫客》的《斗罗大陆》漫画吧,我是斗罗大陆漫画的终极粉丝,它上来一个我就看完一个。

  我经常幻想,如果我也有武魂就好了,即使武魂是锅铲也行!,于是,我就经常画我的幻想,比如拥有一双能载我飞翔的"翼龙翅膀,或变成拥有觉醒的动物武魂的魂师等等等等……

  我虽然知道诸此之类的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我仍忍不住去幻想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尽管它只是幻想。

  为此,我经常脑子里涌流着这种虚幻的东西,当然不是在上课时开的小差。我就是这样,总是幻想着好事会来临,可结果总是失败,归根结底,还是我不愿意动手,为此,我发了一个誓一定要做一个属于自己的“斗罗大陆游戏”!

  因此,我想到了我的小说《昆虫之城》,看见别人的稿子变成了漫画、游戏,我心里有点酸溜溜的感觉,为什么我的小说还没有写完呢?我才写到第5章,但现在,我只觉得有一点,一定要把我的小说写完!

  关于小说,我已经写到大约一小半啦,大约3万字。我的小说是分成10章,每章大约5000——8000多个字,共10小节,每小节500——800字,因为我的目标是10万字,所以我要加油,在和我写一样的小说的别人之前,将稿子投出去!

  等我把小说投出去后,再处理自己的“昆虫之城游戏”,于是,我又发了一个誓:我一定会把这两项理想完成的!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斗罗大陆》读后感9

  斗罗大陆是一部长篇虚幻小说,是唐家三少的作品。

  当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属唐三了。他不仅武艺高强,而且足智多谋。在我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话,受的万种苦,方为人上人。这句话在他的故事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在各种考验中,他不但不退缩,还勇于去面对困难,就像,过海神九考的时候。

  首先是第一考,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毅力,完成了任务,而唐三却要完成双倍的,经过他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终于完成了任务。

  到了二考,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取得了成功,第三考,也是最艰难的一考,在海面上经过无数次的海浪击打,而且还要熬过365天,每天要被海浪打十二个小时。

  看完了这本书,我也要学习唐三这种精神,不要怕困难,要勇敢的面对,也有人说,吃亏是福,看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不断浮出这段话来,受的万种苦,方为人上人。

《斗罗大陆》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斗罗大陆》是本科幻小说 ,很精彩,里面的战斗场面描写得很细致。我来为大家摘抄几段

  “唐三,到了现在你还嘴硬?没错,你确实很强,在年轻一代中,我承认你是绝对的佼佼者,甚至连我这继承了天使之神的女儿都不是你的对手。但是你现在面对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我。就算是一对一,你也未必胜得了我,同时面对我们双神,你还有机会?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你说的没错,三天前我就来了。可惜还是晚了一步,错过了那场大战,让你们得逞。为了限制好小雪的伤势,帮她恢复实力,我才隐忍了三天。”

  唐三突然笑了,“比比东,这就是你的自信么?如果你自问能够战胜我,又何必等这三天呢?看来你的神念并不通达。”千仞雪在沉默了半天之后,终于开口了,凝视着唐三,寒声道:“多说无用,比比东,你记住,我从来都没承认过我是你的女儿。先杀了唐三再说,你我之事,以后再解决!”

  下面说说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想:这本书我很喜欢,充满热血少年的风格,激烈的战斗,人物的描写,样样都是非常完美的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5)

——佳能生产线退出*大陆,员工补偿方案已确定3篇

佳能生产线退出*大陆,员工补偿方案已确定1

  佳能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能珠海”)近日决定终止公司生产,员工补偿方案目前已经确定。

  1月17日,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记者从佳能珠海员工处获得一份《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优待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补偿金分为五部分:经济补偿金、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公告日期为2022年1月16日。

  公告称,即日起到2022年1月23日17点(周日)之前,自主选择按照协商一致方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的员工,公司将按如下标准支付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N+1:“N”是指法定经济补偿金,即员工公司工龄x员工月*均工资;“+1”是指相当于代通知金(即1个月月*均工资)的金额。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月*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均工资3倍的,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计算,且计算工龄的最高年限为12年,但佳能珠海本次优待方案不设定该上限。

  这意味着该经济补偿金优于法定标准。

  特别慰劳金分为三档:工龄不满10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公司工龄x月*均工资X1.0;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公司工龄X月*均工资x1.2;工龄满20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公司工龄x月*均工资X1.3。

  就业支援金分七档,从工龄不满5年支付一个月*均工资到工龄满30年支付7个月*均工资。

  公司声明,未在2022年1月23日17点(周日)前与公司签署解除协议的员工,上述优待方案将不再适用,公司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以2月10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

  佳能珠海的工厂位于高新区金鼎工业区,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占地20万*方米,是佳能在*大陆唯一一家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影像传感器和镜头的生产基地。该厂的关闭就意味着佳能已经把相机生产移出了*大陆。

  佳能公司是最早进入珠海的世界500强之一。佳能珠海员工曾经过万人,其生产的卡片数码相机曾占佳能全球卡片数码相机销售量的一半。

  由于智能手机的崛起,数码相机市场被急速压缩,再加上新冠肺炎病毒长期肆虐,公司面临空前困难。佳能珠海最终选择终止公司生产,关闭产线。

  《佳能珠海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公司投资总额2.2亿美元,2020年实际生产镜片1229万片、数码照相机102.9万台、数码摄像机9.4万台。员工1317人。

  据珠海高新区数据,佳能珠海最新员工数为870余人。

佳能生产线退出*大陆,员工补偿方案已确定2

  此前宣布停产的佳能珠海公司1月17日正式公布员工补偿方案,其中“‘n+1’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的承诺因为远高于劳动法规定的标准,一经公布就立即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佳能珠海工厂的补偿方案布,此次员工补偿金分为五部分,为经济补偿金、特别慰问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其中,“n+1”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不过,佳能珠海公司也表示,员工需在1月23日17点前与公司签署解除协议,超过该期限优待补偿方案将不再适用,公司将只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按照“n+1”标准计算,“n”为法定经济补偿金,即员工工龄*员工月*均工资,“+1”就是增加一个月*均工资。同时法律规定,若员工*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均工资3倍的,则以3倍作为上限,计算工龄最高上限为12年。因此,企业向员工支付的“n+1”经济补偿金其实是有上限的。不过,此次佳能珠海公司的方案将突破规定的上限,完全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水*以及在公司工作的工龄计算。

  此外,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佳能珠海公司还设立了“特别慰问金”,该慰问金分为三个档次:工龄不满10年者,可获得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工龄*月*均工资*1.0的补偿;工龄满10年但不满20年者,可获得“* 1.2”的补偿;工龄超过20年可获得“*1.3”的补偿。另外,就业支援金分为七档,按照不同工龄可分别获得1至7个月的*均工资。此外,佳能珠海还为员工准备春节慰问金,有1000元探亲路费和1000元春节红包。

  作为全球光学巨头之一的佳能公司,于1990年在*珠海设立了佳能珠海公司,产品从最初的镜片,照相机,到后来的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cis(接触式图像传感器)。不过,在经营了 32年之后,因近年来全球照相机市场急剧萎缩,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空前困难,佳能总部不得不对集团整体经营架构进行调整,最终决定终止公司生产。


《狂野大陆》观后感3篇(扩展6)

——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合同书 (菁华1篇)

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合同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

(8)赴台游旅行社、台湾地区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赴台游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赴台游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

13、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4、必要的费用,指赴台游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5、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程单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赴台游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降低服务标准,要求地接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赴台游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转团;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赴台游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的行为,有权拒绝赴台游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赴台游旅行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通行证,自办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从事或者参与涉及赌博、*、毒品等内容及有损*关系的活动;不擅自脱团;不滞留不归;

6、遵守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转团

依据《海峡*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不得转团。赴台游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者改变为赴台旅游之外的旅游线路。

赴台游旅行社转团的,由海峡*旅游交流协会按《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海峡*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海峡*旅游合作规范》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条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行程开始前,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赴台游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变线路出团的,赴台游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赴台游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赴台游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开始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注的,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注的,应当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行程开始前因不可抗力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四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赴台游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延期出行和改变线路出团解除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赴台游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赴台游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赴台游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1)赴台游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

5、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不听从赴台游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赴台游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赴台游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赴台游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赴台游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赴台游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赴台游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赴台游旅行社购买(赴台游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自愿购物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赴台游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

2、 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协议;

3、购物活动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 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赴台游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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