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4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四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以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四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以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有关要求,2019 年,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紧紧围绕四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着力在提升站位、创新方式、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用以案促改高质量助推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为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提升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调研河南时关于以案促改方面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丝毫不放松的坚韧毅力,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台党委、各支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选取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案”是基础。持续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重点典型案例,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案例为重点,及时选取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扎实推进以案促改。
三、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努力把执纪审查成果转化为警示整改成效。要把以案促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相结合,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四、突出查摆剖析。针对典型案例,紧紧围绕省纪委《实施办法》6 个方面和市委《实施意见》4 个方面内容,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查摆存在问题,剖析典型案例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举一反三,列出本单位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摆剖析精准全面。
五、注重整改建制。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抓手,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围绕明责、履责、追责等工作,通过以案促改,倒逼补齐制度短板,逐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按照《**市教育系统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教党〔20**〕49号)安排部署和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并开展了此阶段的各项工作,先总结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我们学校在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的同时,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反腐节目《巡视利剑》,抓好警示教育,并撰写了《巡视利剑》观后感,全体教师对以案促改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二)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
我们学校在主动开展查摆剖析问题的同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门纳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收到社会各界的征求意见表 70 多份,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梳理归类,综合分析,如实反馈。
(三)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4 月 21 日我校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对照“四个摆进去”和八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深入查找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以及教职工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剖析材料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为主,以剖析主观思想根源为主,同时分析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并在当天召开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认真准备、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5 月 23 日我校又开展了全体党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对每个党员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心校党总支副书记***同志参与了我校的民主生活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四)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5 月 24 日组织我校全体教职工和班子成员,全面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领导提、师生帮等形式,重点查找岗位权力、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依据廉政风险点多少、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频率、腐败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围绕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每位教职工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学校进行了汇总整理。
总之,通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体教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我校全体教职工将以更加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教学之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新时
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需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党内法规建设的正确方向。任何一项党内法规都内含着制度选择和价值取向,只有良法才能达到善治。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里所说的制度好制度不好主要就是指制度的价值取向。党内法规所传递的价值取向只有符合党的性质宗旨,被党员高度认同,才能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追求,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从而充分发挥规范功能。党内法规所体现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政治价值取向,主要体现为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党内法规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才是好的制度,才能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所确立的目标而团结奋斗。当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内法规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方向,通过党内法规建设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党内法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坚持顶层设计、整体推进,体现前瞻性、战略性;又要树立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针对性、有效性。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内法规建设,必须抓住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实践证明,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都是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的政治问题。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全面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管用实用的党内法规,及时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是相关法规越多越好。习近平同志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通过党内法规建设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必须深入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确保法规务实管用。
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内法规制定出来之后必须强化执行,这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过去一个时期,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党内政治生态之所以恶化,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尊崇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省纪委、省高工委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全省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紧密结合我处实际,进行了切实有效的以案促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领导班子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在学校以案促改动员会召开的次日,第一时间召开本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科研处长在会上传达了学校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以及精神要求,通报了原卫校校长王怀生等人违法违纪案件概况,要求全体同志以该案例为契机,梳理工作流程,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鼓励大家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为加强组织领导,本部门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明确了以案促改工作第一责任领导:周丰群;
具体责任领导:李光喜;
具体责任人:秦晓昊。
二、细化任务,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抓好专题学习。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召开 2 次以案促改专题会议,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校党委关于“以案促改”决策部署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王怀生等人理想信念缺失,法制观念淡薄,不守规矩,逐渐滑进了犯罪的深渊的深层次问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从思想上强化了本部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站位,明确了党员干部要用好自己的职权,必须重视提高自身修养,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坚持以学促改、知行合一,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是切实做好警示教育。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科研处长结合《高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及警示》和本单位工作实际,以警示教育五个方面要求为主要内容,在会上作了警示教育专题报告。要求全体党员要把警示教育与专题学习有机结合、同向发力,以王怀生等人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本部门党员同志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撰写了王怀生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紧绷纪律之弦、落实应尽之责。
三是扎实开展交流研讨,建立台账扎实整改。结合王怀生等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及其教训,本部门在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交流研讨,切实领会本次“议案促改”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工作实际,本部门围绕“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剖析共性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
三、讲求工作实效,坚持标本兼治
一是思想统一,信念坚定。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红线,自觉砥砺“永不动摇信仰”的意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以政治站位为统领,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和省校党委“以案促改”工作安排部署上来,牢记使命宗旨,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以案促改,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工作。自王怀生案件发生后,本部门举一反三,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相继修订了《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补充规定》、新制定了《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四、案件反思及启示
作为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通过对王怀生案件剖析,深刻认识到教训惨痛、发人深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全体同志应该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引以为戒,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不碰红线,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爱惜工作岗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管理人员。
2、严格自我约束,强化自律意识,树立廉洁从政理念。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困,树立廉洁从政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走好人生每一步,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3、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权利运行,构筑制约职务犯罪的监督体系。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3 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1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把“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阵地管理各方面,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
“建制度”:坚持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郴州市依据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两大类、十八项”工作制度机制体系,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建好九项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即主体责任定期报告、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舆情风险评估、重大问题处置、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督查考核、问责等九项机制。细化九项阵地管理制度,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新闻发布申报审批、社科理论类论坛备案审批、社科团体和资助研究项目管理、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新媒体登记备案、新媒体管理巡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等九项制度。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章立制,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如宜章县出台了《宜章县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南》,永兴县制定了《永兴县意识形态工作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汇编》等。
“学制度”:创新方式手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入脑入心。制度要入脑入心,基础在“学”。郴州市把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党员干部教育
内容和干部理论考试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导旁听,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情况。市委党校推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等课程,对主体班学员进行轮训。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在市直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邀请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交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经验,探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对策。组织编创了《意识形态工作漫画书》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 100 题》两本“口袋书”,将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怎么干”“如何追责”等基本问题讲清楚,让广大党员干部方便学、看得懂、记得牢。
“用制度”: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制度管住守好阵地。健全完善新闻稿件“三审制”、采编经营“两分开”等制度,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管理统一标准,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制定《郴州市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制度》《郴州市出版物审读办法》等制度,强化文化场所、文化产品、文艺活动的监管。建立新媒体内容巡查制度,组织签订“自媒体公约”,推进依法管网治网。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两个流程”,做到快速发现、快速报送、快速研判、快速处置。建立社科理论类论坛登记备案审批制度,对全市280 个论坛、讲座、报告会进行登记备案,进行全程监督、分级管理。用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和专项巡察,组织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职评议和督查巡察,压紧压实责任,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2
20xx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四种意识,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
1.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意识形态工作齐抓共管。局党组将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其作为分内之事,主抓直管,亲力亲为。一是牢牢把握政治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统一领导。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了一次意识形态的专题学习。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全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建分管领导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社会主旋律。一是强化机关干部理论武装。加强学习制度建设,班子成员每月组织中心组学习,完善党员活动日制
度,坚持每月的 22 日开展党日主题活动,坚持干部职工周一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使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二是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强化责任心、狠抓落实力、奋斗创佳绩”主题教育活动,完善了“有事先找我’’和“有事我先上”责任机制,开展“四为干部评选活动,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
3.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传播优秀文化。一是深化“创文”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观演”“文明上网”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创文明家庭、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市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向不文明陋习宣战”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二是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举办了四次讲堂活动。三是开展“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环保部、环保厅和市委安排的警示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环保系统干部严重违纪案件通报和警示材料,观看了涟源市党风廉洁警示专题片,增强了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4.强化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一是营造主流舆论生态。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宣教活动的策划与统筹,采取上下联动等方式。今年在“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日、科技宣传日、应急宣传日、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绿色生活、我家先行”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主流媒体新闻宣传报道,一篇新闻被湖南卫视采用,两篇新闻被电视台综合频道采用;三是及时向各级媒体和政府上报 20 篇政务信息,被市政府网、市局及省厅等媒体采用的有 42 篇次,
在省厅官网上稿 15 篇;四是开展宣传平台建设的,与涟源电视台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开辟了“环保知识大家学”专栏,定时播放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公益广告。五是组织市环委会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通过外宣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所取得的建设成果,弘扬社会正效应,提高社会大众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信心,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发挥好的网评员和核心网评员队伍的作用,定期搜集社会各种舆情向上级汇报,通过环保微信群、qq 群发布信息,用主流的思想占领网络阵地。同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坚持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坚决的斗争,配合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是做好平时舆论引导工作。教育机关干部和村社党员、干部上网跟帖注意言行,多做正面引导工作,不听信、发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坚持同错误思想作斗争,不忘初心、凝聚人心,汇聚社会正能量。
(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工作责任制情况
1.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党组书记作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一是带头学习,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亲力亲为,认真履职到位。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涉及到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工作,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主抓直管,亲力亲为,确保了履职到位。三是以身作则,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经常在机关干部会和村社干部会上强调党员干部多传播正能量,不得妄议中央,不得信谣传谣,不要发表与党和政府重大部署相违背的言论。
2.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职情况。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既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各班子成员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既对自己负责,又对下属负责,保证干好事、不出事。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社会政治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新闻上稿数量不多,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2. 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欠缺。存在工作表面形式化,对于综合的分析、研判、检查工作的能力不强;干部宣传写作素质有待提高,稿件数量不多,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党委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
(二)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契机,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
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中心组和干部的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三)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的方法。同时,加大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外新闻报道跟踪协调力度,从严把好关口,防止出现影响我局形象的不利舆论和报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3
《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宿豫办发〔xx〕12 号)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1135”工程,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多次学习,力求体悟透彻、体会深刻。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下相街道街道负责人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
(一)高度重视。街道党工委在以安全促发展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各相关科室积
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街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二)建设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街道党工委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三)狠抓好党建工作。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制规章制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委(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3.各党支部要抓好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 2 次。
4.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村(居)委会、站所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统筹协调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党委对辖区各行业、部门的管理。对于重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必须事先经过党委批准,报上级部门备案。
7.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对本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2.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5.镇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镇党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意识形态报告制度
1.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2. 镇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3. 镇党委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意识形态督查制度
1.每半年由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辖区开展一次专题督查。
2.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镇党委负责同志要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村(居)委会、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1.镇党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网络、微信、学习强国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辖区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区纪委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地,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开除党籍、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主要领导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出现大量非法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的会议、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形态工作相关制度(1)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中心所(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 6 月底前和 12 月底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 x 市国土资源局 x 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中心所(科室)负责人及支部书记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6 月、9 月、12 月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并以《国土资源信息简报》专刊的形式编发。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各党支部每年在本单位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 x 区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区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内容打分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各中心所及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各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纪检组要把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6 月、12月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文(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市委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扎实推进政协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市政协党组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市委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政协党组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2.市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
3.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 月 30 日、5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15 日前形成并研究分析研判报告。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个人每半年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书面材料,5 月 30 日和 12 月 15 日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分
管委室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
4.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时,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机关各党支部,每年 12 月 1 日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 1.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2.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3.强化日常教育和管控。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政协实际和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培训。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全面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制度 1.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委员空中讲堂”等媒体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防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2.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重点阵地的管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
每年 x 月 x 日前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报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向政协党组报告。
五、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年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各专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政协机关“比学习、比贡献”竞赛活动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
2.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专题考核督查工作,按照当年的考核督查要求认真准备文档资料、工作汇报等。
3.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出现《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 24 项所列 10 种情形,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追究责任。
中共 x 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3)
(一)根据《中共 x 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五)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六)宣教部作为市总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并向市总党组报告。
(七)市总工会党组定期分析、研判全市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职工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八)市总工会宣教部及时跟踪、分析全市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出现问题的性质、走势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向市总党组报告。
(九)市总机关各部室(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个季度向宣教部报送本部室(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遇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十)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制度(4)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 xx 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机制。
二、分析研判 (一)分析研判时间。意识形态的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 x 月上旬和 x 月上旬,遇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每年至少安排 2 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二)分析研判内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点是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学习情况、单位内部舆情分析和问题研判、以及出现舆情的应对措施等。
(三)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至少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五)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各党组织学习计划。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