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夏铭生诊所规章制度
(一)
诊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 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本悬挂于醒目 位置, 执业地点、 执业范围、 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 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 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 规范、 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 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 合理治疗, 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 2 次门诊不能确诊者, 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 危重病员, 给予优先接诊, 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 设施消毒工作, 依法处置医疗废物、 废水, 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 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 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 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 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 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
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应当客观、 真实、 准确、 及时、 完整。
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 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以蓝黑墨水、 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 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
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或住址、 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 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 记录简明扼要, 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 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
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 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 西药、 中成药、 中药饮片等)
必须书写处方。
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字迹清晰, 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 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及数量, 用药方法等。
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
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 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用量单位以克(g)
毫克(mg)
毫升(ml)
国际单位(iu)
计算。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并注明含量。
片、 丸、 胶囊等剂型以片、丸、 粒为单位。
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 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 急诊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 5种。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 到期登记后, 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 采购药品。
药品采购有计划, 按正规渠道购药, 保证质量、 价格合理。
严禁购进、 使用和销售假药、 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 做到离地离墙存放, 保持室内整齐, 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 应当拒绝调剂, 及时告知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 准确、 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应按《中国药典》 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 要求调配, 称量要准确, 严禁估计抓药, 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 药品用法、 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 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 妥善保管。
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
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
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易致过敏药物, 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 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
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消毒管理办法》 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 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 并安排专(兼)
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 掌握消毒隔离知识, 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 必须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 保持整洁, 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 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 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 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 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 并按规定上报病情。
要指导病人就医, 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 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 要及时进行消毒; 病人的排泄物、 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 便器、 痰盂、 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 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
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
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应积极创造条件, 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
严禁缓报、 瞒报、 漏报、 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 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 保护患者隐私, 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
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 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安排专(兼)
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 贮存和处置工作。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 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 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 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 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 毁形、 焚烧、 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 种类、 重量或数量、 交接或处置时间、 处置方法、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6.严禁转让、 买卖、 丢弃医疗废物, 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
诊所岗位职责 (一)
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 业务学习,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 督促和检查,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 药品、 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 疫情报告、 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
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规章、 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 关心、 爱护、 尊重患者, 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 预防、 保健措施, 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 须亲自诊查、 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 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 努力钻研业务, 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 新技术、 提高医疗质量。
6. 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 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
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三查七对”制度, 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 认真执行医嘱, 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做好消毒工作记录, 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
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 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药品(材)
预算、 采购保管、 请领、 分发、 中药材加工炮制、 登记、 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 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十)
处置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 安静, 做完处置要随时清理干净。
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 除工作人员及需治疗的患者外, 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2.各种药品要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进入治疗室需穿工作服, 处置时需带工作帽及口罩。
4.所有换药物品须保持无菌, 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 后处理感染伤口。
5.外用消毒药水, 每三天更换一次(周一、 周四)
。
6.无菌物品沙布块、 消毒缸、 棉球、 棉棒、 缝合包等每周消毒一次(周三)
, 须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需重新灭菌。
7.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周一、 周四)
。
8.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 每天紫外线灯消毒 1 小时。
(十一)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室内环境整洁、 布局合理, 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清洁区、 污染区, 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 操作前洗手、 戴口罩。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 标签清楚, 定期清点, 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严格“三查七对”, 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注射时作到每人一针一管,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 应及时进行处置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 每天紫外线灯消毒 1 小时。
7.各种登记、 记录要完整、 准确, 字迹清楚, 妥善保存。
8.准备抢救的药品、 器械, 应放于固定位置, 并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更换。
9.严格执行隔离、 消毒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青霉素皮试结果判别 1.阴性:皮丘无改变, 局部无红肿, 无自觉不适。
2.阳性:皮丘隆起, 局部红肿, 直径大于 1 ㎝或皮丘周围有伪足, 痒。
严重时出現过敏性休克表现。
破伤疯皮试结果判別 1.阴性, 同青霉素皮试阴性。
2.阳性, 皮丘增大红肿硬结, 直径大于 1.5 ㎝, 红晕大于 4 ㎝, 或皮丘周围有伪足或痒感。严重者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
三查七对的内容 三查:
操作前, 操作中, 操作后 七对:
对姓名, 床号, 药名, 浓度, 剂量, 时间,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