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包案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黄岗镇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一、 重大信访案件, 主要是指在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重点难点信访案件; 上级限时办结的案件; 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 难以解决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或涉及的部门较多、 难度大不易解决的信访案件,
二、 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 一个案件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包案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
领导包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六包” ( 即包调查、 包处理、 包督办、 包结案、 包息诉息访、包稳定)。
三、 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 从受理之日 起, 包案领导必须包调查、 包处理、 包稳定。
四、 上级交办案件, 从受理之日 起, 在 60 天内办结, 并向交办的上级主管部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
如案件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则按上级规定的时限办结并回复。
五、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 起 60 日 内办结, 如因情况复杂疑难, 经包案领导批准, 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但延长期不得超过 30 日 , 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属县信访办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回报。
领导包案办结后, 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写出包案专题报告分别报包案领导、 主管部门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信访人。
六、 包案领导对所包信访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 整合资源,带案下访, 深入基层, 了解案情,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解决在单位内部、 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 重大信访突出问题, 因工作不得力、 不到位处理不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 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信访事件, 造成严重后果的, 追究包案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对在领导包案过程中发生赴市、 赴省、 进京越级上访的, 由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以及相关领导负责劝返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