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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7篇

发布时间:2022-08-30 08:25:05 来源:网友投稿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7篇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1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院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第二条学院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院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院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院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第三条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制定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四条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益和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受理教职工的合理申诉,参与调处与教职工利益有关和有争议的问题。

  第五条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活动;协助学院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第六条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持续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经常性的“必访”活动,落实好《学院重特大病医疗费补助实施办法》和《学院教职工体检制度》。

  第七条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修养等活动,发挥各分工会的作用,指导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八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上级工会和本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第九条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开展工会理论研究,培训工会各级干部,做好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把工会建成“和谐职工之家”。

  第十条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2

  荣誉和财富,若没有聪明才智,是很不牢靠的财产。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工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汇编5篇。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3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健全工会经费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是工会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健全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及追加专项预算方案需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第五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的财务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1.要求工会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2.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4.对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1.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2.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3.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4.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6.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7.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它审查事项。

  第七条定期召开经审会议,对工会经费的收入、上解、管理重大开支事项或会员群众反应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审查。

  第八条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九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进行工会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费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主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年末清查本级工会财产。清点现金,检查银行存款帐目;盘点财产、物品。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4

  为加强我院工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我院在职教职工(含集体所有制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成为我院工会会员。

  第二条教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先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交所在分工会审核,报院工会批准即可成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院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院工会和部门工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3.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各类教育、文体等活动,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工作变动而变动,凭会员证接纳。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分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收回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后,不再享受会员的一切待遇。

  第八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决议的工会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九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上述内容解释权在院工会。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建设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院工会工作科学发展,经学院工会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帮助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载体,扎实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和进步,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二、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满分20分)

  2.队伍建设(满分20分)

  3.民主管理(满分20分)

  4.维权关爱(满分20分)

  5.开展活动(满分20分)

  6.工作成效加分(逐项累加,上不封顶)

  三、量化考核标准

  1.组织建设(满分20分)

  (1)分工会主席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1分),参加或列席所属部门的有关会议(1分)。分工会主席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院工会组织的会议和学习(3分)。

  (2)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教职工入会率达100%。(1分)

  (3)建立分工会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要求主题明确,记录齐全,效果明显。(1分)

  (4)分工会工作做到每学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2分),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会员花名册齐全、工作档案材料管理规范(2分)、教职工思想动态、健康情况有记载。(1分)

  (5)及时上报各类材料和报表,完成院工会布置的任务。(6分)

  (6)积极报道和反馈工会工作信息。(2分)

  2.队伍建设(满分20分)

  (1)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等,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3分)

  (2)及时上解工会经费,帐目清楚、手续健全。(5分)

  (3)开展为人师表活动,进行师德师风教育,积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6分)

  (4)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素质。(2分)

  (5)主动把工会工作内容渗透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去,积极配合或协助学院及本部门组织教职工参与教学管理、服务创新和改革,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以老带新,使青年教职工脱颖而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4分)

  3.民主管理(满分20分)

  (1)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记录、有效果。(5分)

  (2)参与所属部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效果明显。(5分)

  (3)积极参加该分工会所属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5分)

  (4)积极推行系部处室事务公开,公开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档案、较规范。(5分)

  4.维权关爱(满分20分)

  (1)突出维权职能,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护好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及时反映意见和呼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8分)

  (2)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进行健康知识宣传,认真组织会员参加学院工会举办的健康知识等讲座。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有关生、老、病、死方面的工作,若有教职工患病住院手术或直系亲属去世应代表学院进行慰问安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学院工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了困难教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8分)

  (3)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四自”教育,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4分)

  5.开展活动(满分20分)

  (1)按要求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协助开展学院“三·八”妇女节、教师节纪念等活动(10分)。未经批准不参加规定集体项目或出勤人数未超过50%的1项扣5分,个人项目1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5分)。根据各分工会在文体协会的会员数和实际参加活动情况赋分。

  (3)分工会应积极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5分)。鼓励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篮球、职工广场舞蹈等锻炼活动。一年度至少举办2次文体赛事,该赛事须先报学院工会批准,且参与率须达90%以上。

  6.工作成效加分(逐项累加,上不封顶)

  (1)在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依次加5、4、3分,其他参赛的代表队加1分。

  (2)在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比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3.5、3、2.5、2、1.5、1分。

  (3)参加市级以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市、省、国家级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分别加5、7、9分,获得团体第二名分别加4、6、8分,获得团体第三名分别加3、5、7分。获得市级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3.5、3、2.5、2、1.5、1分。获得省级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4、3.5、3、2.5、2、1.5分。获得国家级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5、4.5、4、3.5、3、2.5分。

  (4)分工会独立开展的创新活动项目,取得明显成效,提供项目开展的相关材料,经院工会考核认定,每项加4分。

  四、活动经费

  学院工会将按会费的80%的标准对各个分工会开展活动进行经费支持。活动经费须经学院工会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费用报销按照学院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量化考核办法

  以量化分值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1—5项为封顶分,累计为100分,考核内容第6项为累加分,上不封顶。

  六、量化考核步骤

  1.各分工会按照考核标准自查自评,并提出有关佐证材料,每年向学院工会提交年度总结及相关原始记录材料。

  2.学院工会根据分工会上报材料组织考核评定,并及时将考核评定情况公布。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量化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分工会的依据,原则上,学院每年对分工会的排名进行通报,对取得前3名的分工会增加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学院每2年召开1次大会表彰先进分工会(综合2年考核成绩,按排名顺序和评优比例予以表彰)。

  八、未尽事宜,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6

  党管武装制度

  一、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武装工作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武装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党委每年召开两至三次议兵会议,做到武装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坚持党委书记兼任基干民兵营教导员制度,并由一名副书记分管武装工作。

  四、坚持武装部长参加同级党委制度。

  五、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搞好武装工作。

  六、武装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开支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民兵干部例会制度

  一、专武干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生活汇报会,以便及时向党委汇报武装工作情况,当好军事工作的参谋。

  二、人武部每月召开一次连长会,总结和布置工作。

  三、民兵连每月召开一次排长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民兵政治学习。

  四、各级会议要详细记录内容,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典型事迹。

  民兵政治教育制度

  根据民兵教育总任务,结合民兵思想实际进行政治教育。

  1、民兵的政治教育以强化国防观念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四有”新人。

  2、把民兵政治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的宣传教育计划、统一排布置,做到季度一讲评,半年一考核。

  3、住址做好教育前的备课,教育中的授课工作,确保政治教育的效果,提高民兵政治理论水平。

  4、办好青年民兵之家,巩固活动阵地,丰富民兵精神文化生活。

  5、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民兵活动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高民兵队伍的战斗力,制订如下制度:

  一、坚持民兵政治教育制度。认真组织民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民兵预备役工作文件和指示,进行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教育和民兵性质、任务、光荣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民兵的国防观念。

  二、坚持会议制度。要适时召开民兵干部会议和全体民兵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布置任务。

  三、坚持经常性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并带领民兵扶贫帮困,抢险救灾,护林防火。

  四、开展军事、文娱活动。要适时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抢险演练、举行演唱会、报告会、球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年终评比制度

  年终总结评比是对民兵预备役工作全面检验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部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年终召开一次总结评比表彰大会。

  二、各民兵连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一次总结评比表彰大会。

  三、部总结工作时,对民兵的整组、军事训练、学英模活动、政治教育、宣传报道和征兵等项工作,采取百分制的方法进行综合性评比,评出先进,予以表彰。

  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资料室主要用于作战指挥、战备值班和存放动员资料,不得挪作它用。

  二、资料室存放各种文稿、图、表等均属军事机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借出须经部长批准,并严格手续,限期归还。

  三、资料室的各类资料、方案、图表是根据上级指示和部门的实际制定,必须经常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做到准确无误,切实可行。

  四、资料室存放的文、图、表及器材要做到存放有序。标记清楚明了。

  五、资料室做到清洁卫生,安全保密。

  值班制度

  1、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必须指定代理人。

  2、对上级指示和重大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部长,不得擅自处理。

  3、严格各种交接、登记手续,待处理的问题要特别注意交待清楚。

  保密制度

  1、要按照部队和地方的保密规定,严格收发文件登记、清退制度。

  2、对绝密文件、资料要指定专人承办。

  3、对文件的复印、传递、保管和处理等,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4、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5、武装干部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漏秘密;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请示报告制度

  1、重大问题和上级规定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匀应及时请示报告。在通常情况下,应做到事先有请示,事后有报告。请示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必须一事一报。

  2、对下级的请示报告要及时处理,对涉及到有关部门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解决。

  3、请示报告和情况处理,都要做到及时准确,简明扼要,事后要登记存档。

  基干民兵外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外出基干民兵的管理教育,保证他们能及时召返乡,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基干民兵外出前民兵连必须到武装部领取流动民兵管理证。

  二、民兵连每月向武装部汇报一次外出基干民兵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武装部要根据政治教育制度和计划,对外出基干民兵进行函授教育,给他们邮寄政治教育资料、作业,外出基干民兵必须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

  四、武装部要结合春节、元旦等节日,对返乡的基干民兵进行集中教育,通报年度工作情况,提出要求,布置任务。

  五、武装部需要召集基干民兵时,应提前向外出基干民兵发出通知,外出基干民兵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

  民兵连(营)有关职责

  民兵连长职责

  民兵连长在镇人武部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热爱和熟悉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圆满完成整组、征兵、训练等各项任务,做好兵役登记和服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三、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经济建设、扶贫帮困、拥军优属、以劳养武活动。

  四、积极带领全连民兵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五、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执行村规民约,打击歪风邪气,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战斗任务和军事训练任务。

  政治指导员职责

  政治指导员在镇人武部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热爱和熟悉本职工作,切实做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民兵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民兵进行教育。

  三、积极组织民兵学习政治、法律、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民兵政治思想觉悟。

  四、做好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认真做好民兵参战和应付突发事件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民兵“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六、动员和带领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充分发挥民兵的骨干作用。

  民兵连(营)有关制度

  干部例会制度

  为保持民兵工作的连续性,圆满完成各项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制订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要召开议兵会,主要是听取汇报、制订措施、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具体问题。

  二、民兵连每月召开一次排以上干部会议,主要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工作小结,提出要求。

  三、民兵连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会,主要是进行半年工作和年终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布置任务,健全制度。

  四、民兵连要结合征兵、整组、训练等经常性工作,及时召开民兵干部会和民兵大会,认真贯彻、传达上级精神,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治学习制度

  为全面提高民兵队伍的政治、军事和文化素质,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习时间:民兵干部每月一次,基干民兵每季度一次,普通民兵每半年一次,各类人员每次不少于半天。

  二、学习内容:一是学习上级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文件、指示;二是学习民兵预备役业务知识;三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是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五是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六是进行国防教育。

  三、学习形式与方法: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以集中学习为主;普通民兵主要结合征兵、整组和节假日进行。做到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教员授课与自觉相结合,全民教育与“兵”的教育相结合,并采取上课、读书、看报、演讲、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民兵活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高民兵队伍的战斗力,制订如下制度:

  一、坚持民兵政治教育制度。认真组织民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文件,进行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教育和民兵性质、任务、光荣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民兵的国防观念。

  二、坚持会议制度。要适时召开民兵干部会议和全体民兵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布置任务。

  三、坚持经常性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带领民兵扶贫帮困,抢险救灾,护林防火。

  四、开展军事、文娱活动。要适时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抢险演练、举行演唱会、报告会、球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基干民兵外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外出基干民兵的管理教育,保证他们能及时应召返乡,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基干民兵外出前必须到民兵连登记,说明其外出时间、地点、单位和联系方法。

  二、外出基干民兵应每月向民兵连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如外出期间变换工作地点要及时向连队汇报

  三、民兵要根据政治教育制度和计划,对外出基干民兵进行函授教育,给他们邮寄政治教育资料、作业,外出基干民兵必须认真学习,按照完成作业任务。

  四、外出基干民兵返乡后要及时向民兵连报告,民兵连要适时对返乡过节的基干民兵进行集中教育,通报年度工作情况,提出要求,布置任务。

  五、民兵连需要召集基干民兵民兵时,就及时发出通知,如有重大活动,其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

  总结评比制度

  总结评比是对民兵预备役工作全面检验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民兵连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年终召开一次总结评比表彰大会。

  二、基干民兵班、排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一次总结评比表彰大会。

  三、民兵连总结工作时,对民兵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学雷锋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两个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性评比,评出先进,予以表彰。

  民兵之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活跃民兵文化生活,确保民兵之家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民兵之家”由民兵连长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二、开展各项民兵活动,活动之前有计划,活动之中有安排,活动之后有总结。

  三、“民兵之家”属公众活动场所,所有财产应建立保管使用制度。

  四、参加民兵各项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五、“民兵之家”所有财产属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文体器材管理制度

  “民兵之家”所有文化、娱乐器材属集体所有,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所有文体器材必须逐项造册登记,并由专人保管。

  二、使用文体器材,必须履行借还手续,建立借销制度。

  三、文体器材属公有财产,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四、文体器材随用随收,如属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器材,必须在2日内归还。

  活动制度

  “民兵之家”属民兵活动阵地,必须经常开展一些广大民兵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活动。

  一、民兵之家开放时间为每周二、四、六晚7:30-9:30,星期日全天开放。

  二、广泛开展读书、球类、棋类等文体活动,每周组织一次。

  三、搞好科技业务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四、开展演讲及读书竞赛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

  五、每次开展活动要及时完善各种登统计资料。

  镇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站领导成员

  站长: 镇武装部长

  成员: 镇派出所所长

  镇民政办主任

  镇司法所长

  镇武装部干事

  镇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站工作制度

  一、军人军属情况登记制度。每年对本地籍现役军人、军属及随军家属进行一次登记造册,摸清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情况,并抄送涉军案件合议庭和涉军法律援助中心备查。

  二、宣传制度。利用每年新兵入伍、民兵整组等时机,采取寄发“三信一卡”(即:致驻浠水部队一封信、致浠水籍现役军人一封信、致军属一封信、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卡)的办法广泛宣传“一庭一站一中心”的职责和联络方法。

  三、联系协同制度。每月同“一庭一中心”联络一次,互相通报情况,研究涉军案件的处置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镇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法 律 咨 询 站 职 责

  一、接受部队、军人、军属的来信来访和上门咨询;

  二、广泛深入地宣传国防法规和涉军案件合议庭、涉军法律援助中心职能;

  三、积极协调民政、公安、法院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兵役、优抚安置等行政纠纷和军队、军人、军属的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加强与涉军案件合议庭、涉军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督促部队、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及时处理和结果的落实;

  五、及时向服务对象及所在部队反馈信息,通报结果;

  六、每年对本地籍现役军人、军属进行一次登记造册,摸清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情况,并抄送涉军案件合议庭和涉军法律援助中心备查。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制度篇7

  为全面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院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每2年年底,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大力表彰那些在学院工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分工会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热心为广大教工服务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为做好有关评选表彰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表彰范围

  1.先进分工会的评选范围是各分工会。

  2.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专职工会工作人员、院工会委员、经审委委员、院女工委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工会委员。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范围是在职工会会员。

  二、评选办法和名额

  1.先进分工会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自查、自荐或推荐,院工会将组织考核组到各分工会进行考核,经院工会委员会投票确定,全院按照分工会数的30%比例评出先进分工会。

  2.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按符合评选范围人数的10%划定指标。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由院工会委员会评定。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分工会会员人数的5%统一划定指标。各分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报院工会委员会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

  1.认真抓好组织建设。分工会主席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参加或列席所属部门的有关会议。分工会主席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院工会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教职工入会率达100%。建立分工会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要求主题明确,记录齐全,效果明显。分工会工作做到每学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会员花名册齐全、工作档案材料管理规范、教职工动态健康情况有记载。及时上报各类材料和报表,完成院工会布置的任务。积极报道和反馈工会工作信息。

  2.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等,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及时上解工会经费,账目清楚、手续健全。开展为人师表活动,进行师德师风教育,积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素质。主动把工会工作内容渗透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去,积极配合或协助学院及本部门组织教职工参与教学管理、服务创新和改革,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以老带新,使青年教职工脱颖而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3.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记录、有效果。参与所属部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效果明显。积极参加该分工会所属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积极推行系部处室事务公开,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档案、规范。

  4.切实加强维权关爱。突出维权职能,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护好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及时反映意见和呼声,为群众说话办事。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进行健康知识宣传,认真组织会员参加学院工会举办的健康知识等讲座。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有关生、老、病、死方面的工作,若有教职工患病住院手术或直系亲属去世应代表学院进行慰问安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学院工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四自”教育,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5.开展活动丰富多彩。按要求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分工会应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篮球、职工广播体操等锻炼活动。每年度至少举办2次文体赛事,参与率须达90%以上。

  6.工作卓有成效。在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参加市级以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奖项。分工会独立开展创新活动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政治水平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勤奋、有实绩;工会工作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强烈;工作作风平易近人,能够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组织协调能力强。积极配合学院党政以及工会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学院党政决策;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工作;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3.常规工作规范。积极、准时参加学院工会干部会议,无无故缺席现象;对学院以及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分工会工作每学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及时上解会费;做好会员发展和教育,会员花名册齐全。

  4.维权到位。切实关注青年教工成长;切实关注困难职工生活与工作;切实关注女教工特殊权益;能及时把教职员工(女职工生孩子、生病住院手术、意外死亡和意外伤害等)及其直系亲属的去世情况上报学院工会,并带头慰问。

  5.热心为职工服务。热心为工会会员排忧解难,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好事;与广大教职员工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深受工会会员拥护,在年度工会工作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政治水平高。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实绩;很好地完成学院工会和分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服务质量好。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热心为大家服务。

  3.工会好帮手。大力支持学院各级工会工作;大力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4.参与建设好。积极参与学院、工会的各项建设事业;对学院、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

  5.群众基础好。得到工会会员的绝大多数的认可;得到分工会领导成员的一致认可。

  四、评选要求和表彰方式

  1.评选先进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法进行。

  2.掌握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以先进事迹为依据,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3.申报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并于规定期限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院工会。

  4.向评选出的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本办法经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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