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讲话,供大家参考。
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同志们:
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天结束。
这次会议以中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次全体(扩大)
会议的要求, 认真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 集中交流了各地的好典型、 好经验, 深入研究了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办法, 安排部署了 xxxx 年全省地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会议开得紧凑、 务实而富有成效。
大家认为,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已明、 目标已定、 任务已分解, 关键是要狠抓落实, 并在如何抓好落实上初步形成了共识:
——狠抓落实, 必须认真学习文件, 吃透精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 体现在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之中, 体现在中央纪委、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纪委一系列会议文件之中。这些文件是我们统一认识的思想武器、 教育于部的规范读本、 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 吃透精神, 掌握实质, 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把上级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狠抓落实, 必须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 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 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也是地税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是反腐倡廉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入学习、 广泛宣传、 坚决贯彻《实施纲要》 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 认真组织实施, 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狠抓落实, 必须上下一心, 齐抓共管。
今年全省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守英同志在主题报告中已作了周密部署。
这个报告是经省局党组研究同意的, 既延续和深化了这几年的反腐败工作, 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操作性和针对性很强, 有利于抓具体、 具体抓。
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 结合实际学习好、 传达好、 贯彻好。
只要我们上下一心, 逐级负责, 共同努力, 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就一定能够落到实处。
下面, 我就如何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 把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提出“四个结合” 的要求, 供大家参考。
一、 把贯彻上级精神与地税部门实际结合起来, 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反腐倡廉是一项政治性、 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同时又是一项很具体、 很实在的工作。我们要善于把上级的要求同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 既要一项一项落实中央、 总局和省委部署的反腐败任务, 又要紧密联系地税实际提出明确要求, 制定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这样才能避免与实际脱钩、 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才能取得实实
在在的成效。
在这个问题上, 我们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 在行为准则上, 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要求。
过去,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 我们有些同志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思维定势, 行政行为不是以党纪国法为准则, 而是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为借口, 以为集体谋利益为理由, 以有关领导表态为依据,过多地强调客观, 导致个别单位置省局三令五申于不顾, 另设账户、 混级混库、 积压税款、 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屡禁不绝, 使得少数违法违纪者有机可乘。
衡量我们的行为是否规范的尺度, 只能是党纪国法的规定; 判断我们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准绳,只能是党纪政纪的条款。
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的负责人, 一切行政行为都要置于党纪国法的规范之中, 严格按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办事, 按上级文件办事, 按纪律条例办事。这里重申, 今后不论行为的出发点如何, 凡是发生违反“两个条例” 的问题, 都必须严肃查处; 不论经过哪一级领导表态, 凡是属于地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都必须严格追查; 不论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违纪, 凡是所在单位出现影响恶劣的问题, 都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不以感情近而姑息、 不以功劳大而免责、 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成为我们执行纪律的准则。
要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和正确运用政策, 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更好地为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 在工作思路上, 要注重突出地税部门的特点。
履行经济执法职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是地税部门具有的显著特点, 由此也决定了在反腐倡廉的具体部署上有其独特的举措。
我们要深入研究地税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 既要加大盛市两级地税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力度, 又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和督导, 实行机关与基层整体联动; 既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 又要发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 形成齐心协力反腐败的机制; 既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又要认真纠正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不断优化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 既要整体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 又要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既要从严治标, 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又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着力治本, 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这些都是经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策略和方法, 我们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情况、 新问题, 不断丰富和发展, 形成有地税工作特色的反腐倡廉思路。
第三, 在工作部署上, 要抓住地税管理的薄弱环节。
认真剖析全省地税系统信访案件情况, 我们不难发现, 管理不严、 监督不力、 制度落实不到位仍是少数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人、 财、 税的管理始终是地税部门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 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管住人, 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辞职辞退制度和过错追究等制度, 建立健全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规范人事管理权; 管住线, 就必须全面落实部门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 政府采购、 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 建立集中控管、 规范统一、 透明公开的理财机制, 加大内部审计力度, 切实加强财务装备管理; 管住税, 就必须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精简基层征管机构,减少管理层次, 优化工作流程, 健全岗责体系, 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 规范税收管理员制度, 强化相互制衡和约束, 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的运作。
在此基础上, 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 做到令行禁止、 违者必究, 真正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 按制度
办事、 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二、 把推进反腐倡廉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 确保融会贯通地做好工作
当前, 各级地税机关正按照中央、 省委要求, 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 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自觉反腐倡廉、 拒腐防变, 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据统计, 到 20m 年底, 全省地税系统有基层党组织 1000 多个、 党员 13855 名, 党员比例为 72%, 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伍, 在整个地税队伍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地税发展的实践看, 只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于部在反腐倡廉中的骨干作用发挥好了, 就能促进整个地税队伍的廉政建设, 就能带动整个队伍风气的好转; 从地税发展的历史看, 尽管党员干部队伍中有少数落伍者、 堕落者, 但“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 , 党员队伍的主流始终是昂扬向上的, 始终是有战斗力的。
因此, 我们要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第一, 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必须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性工作。
当前, 在以党章为学习重点进行先进性教育的过程中, 要着眼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深入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尤其是“两个务必” 的教育, 继续开展党纪党规和法纪法规教育, 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原原本本记条款、 懂规范、 知行止, 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
要加强防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施教于先、 未雨绸缎, 以案明纪、 以史为鉴, 促使党员干部自重自警、 身体力行。
要深入开展典型教育, 通过树立清正廉洁、 秉公执法的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弘扬正气、 鼓舞斗志。
要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培养、 选拔、 管理、 奖惩的各个环节, 作为于部培训以及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取得先进性教育的整体效果。
第二, 要把评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剖析整改的重要一环。
认真查找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 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 是开展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步骤。
各地在学习教育过程中, 要回顾和总结近几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与教训, 联系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一查已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哪些没有落实, 原因何在, 应采取什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认真查一查工作中究竟存在哪些管理漏洞, 问题的症结是什么, 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认真查一查在工作不落实的背后有无领导干部的责任问题, 对工作不力、 敷衍塞责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并督促其改进; 认真查一查少数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消极腐败问题, 对经教育不改、 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 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 要把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作为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体现。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 体现在工作中。
反腐倡廉工作有没有取得实效, 也反映出认识是否提高了, 作风是否转变了, 工作是否取得了明显绩效。
从近期来讲, 要结合群众评议和案件剖析, 认真研究地税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新动向,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 加大源头整治和及时发现、 查处案件的力度, 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 严厉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 严肃查处税收管理、 干部人事工作、 基本建设、 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 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警醒、 震动和教育, 以真查严管的姿态取信于民,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从建立长效机制来讲, 要按照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 针对先进性教育中反映出来的和各类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 举一反三,督促有关单位查找发案原因, 健全制度, 加强管理, 堵塞漏洞, 存利去弊,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促进单位风气的根本好转。
要贴近地税实际, 一个时期围绕一项工作,抓。
住一个重点, 切入一个层面, 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 建章立制, 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阶段性成果。
三、 把推进反腐倡廉与加强班子建设结合起来, 确保各级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能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实际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试金石, 是健全领导机制、 提高带队水平的关键所在。
从整体上看, 全系统各级班子的配备是有力的, 是符合勤政、 廉政标准的, 是适应工作要求的, 但仍要高标准、 严要求, 进一步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要从四个方面发挥作用:
第一, 要严于自律作表率。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在廉洁自律上体现先进性,对整个队伍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
要以对党和地税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以珍惜自己政治和职业生命的态度,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从大处着眼, 加强党性修养, 坚定政治信念, 严格遵循“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 牢记“两个务必” , 防止出现道德风险, 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不动尧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心、 在腐朽思想侵蚀面前不丧志、 在艰难困苦面前不退缩; 从小处做起, 防微杜渐, 时时处处自重、 自盛自警、 自励, 慎微、 慎欲、 慎独、 慎行,自觉遵守廉政规定, 做到既干事、 又“干净” , 既要干成事、 又要“不出事” , 以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去感染和带好一个班子、 一个单位、 一支队伍
第二, 要发扬民主促团结。
充分发扬民主, 是班子团结的“润滑剂” , 是遏制腐败的“防火墙” 。
实现民主, 既靠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 也靠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
各级地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 一定要做发扬民主的表率、 维护团结的表率。
“一把手” 要心胸开阔, 虚怀若谷, 有容人容事的雅量和气度, 有很强的集体领导意识和良好的民主作风, 善于团结其他同志包括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融洽共事; 班子成员之间要倡导讲党性、 讲大局、 讲纪律, 倡导相互尊重、 相互支持、 相互理解、 相互补台。
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要求, 凡属重大事情和全局性问题, 凡属重要于部的推荐、 任免和奖惩, 都要坚持“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运作, 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防止出现决策一元化。
这里我再次强调, 在事关地税事业发展的全局性、 方向性问题上, 要坚决按程序办事, 反对无序运作; 坚决按原则办事, 反对无视纪律; 坚决按政策办事, 反对擅自变通。
第三, 要加强监督保清廉。
实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 的有效监督, 保证廉洁从政、 依法执政, 是班子建设的一个现实课题。
各级地税部门要消除监督难、 难监督的畏难情绪, 认真吸取在监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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