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市监委报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请审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汇报,要求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扎实推进、精准发力。市监委自觉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落实省委、省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联动协作、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截至20XX年X月,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X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经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测评,群众满意度达X%。
(一)坚决贯彻“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监委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统筹各区县(市)监委和相关派驻机构力量,形成上下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压茬部署落实。20XX年X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市监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后,市监委又于20XX年X月召开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对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年多来,市监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茬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坚持领导靠前指挥。采取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打伞破网”、联点包案领导定期开展督导调研的工作模式,班子成员多次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坚持专班运作推进。实行“三专班”工作模式,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预审预判组、执纪执法问责组,并成立X个领导联点包案工作专班,充分运用交叉办理、提级办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强化重点突破,有力有效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惩腐打伞工作。
(二)坚决贯彻“既抓涉黑组织,也抓背后‘保护伞’”的部署要求,深挖彻查、保持高压。市监委紧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深入分析研判,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一是强化线索摸排,掀起全面出击的强大阵势。坚持把排摸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全方位清查问题线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形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广泛收集、认真梳理问题线索。
二是持续精准发力,保持主动出击的凌厉攻势。市监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协调机制,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方面,对外加强与政法机关配合协作。与市扫黑办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联合甄别涉黑涉恶人员政治身份,及时商讨解决“打伞破网”存在的难点痛点,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挺进。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对接介入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案件,主动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严格落实“打伞破网”定期会商机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一周一会商”“一月一回头”,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提升会商实效。另一方面,对内加强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对涉及干部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交叉办理、异地管辖;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
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区县(市)监委办理有困难的,由市监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
三是保持工作韧劲,形成乘势而上的良好态势。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归纳提炼“一图、二表、三清单、四环节、五制度”工作方法,实行问题线索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常态化开展线索直核、协核,对构成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有其他违纪违法情形的及时转办,全面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效。
(三)坚决贯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的部署要求,压紧责任、常态推进。对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委注重系统治理,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到最基层。
二是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把聚焦行业乱象、推动综合治理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行业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扫黑办开展重点行业实地督察,倒逼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责任落实“不动摇”、强化监管“不放松”、治软治散“不松懈”的“三不”防线。目前,已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52项长效机制,其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领域整治XX解法”、市市场监管局“二手车市场整治”、市金融办“金融大数据应用监管”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XX银保监局推出的“前堵后截”工作机制、人行XX支行开发的“可疑交易信息监管系统”、XX公安“猎隐”系统,在整治“套路贷”、网络金融监管、黑恶线索排查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实战效果。
三是自觉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既做好专项斗争的“先锋”,又做好“督军”,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行业监管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并限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强化目标考核督促落实,将“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各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量化标准和责任部门,确保做到“打伞破网”与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与清廉宁波建设一体推进,与促进基层治理一体推进。
(四)坚决贯彻“在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的部署要求,以案促改、综合施治。市监委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
一是加强教育警示。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清廉宁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适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醒作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审判、制作《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知敬畏、守底线。在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先后有多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二是严肃通报问责。坚持把专项斗争推进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通报5期;
对多名党员干部因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进行问责。
三是推动整改建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缺位,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力,摸排问题线索不及时,部门配合不紧密,日常执法不规范、推动扫黑除恶不力等问题,下发《监督提醒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梳理排查薄弱环节,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体会和思考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省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中,始终把强化党的领导贯穿全程,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监委认真开展指导督导,多次实地调研我市“打伞破网”工作,有力指导推动了重点案件的查办;
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部署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市监委坚持集体决策,认真研究“打伞破网”中具体问题,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机制制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必须坚持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是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大通过组织调研等多种形式,实施有力监督,为全市监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市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充分发挥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内部贯通融合、统筹推进,外部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力助推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三)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群众路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特别是得到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严惩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扫黑除恶应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打伞破网”也必须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均严格程序、准确定性,精准处置、不枉不纵,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黑恶势力隐蔽性日益增强,“保护伞”查处难度增大;
二是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合力仍需持续加强;
三是重点行业监管不够规范,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仍未彻底铲除;
四是基层治理能力亟需提升,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力度仍需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也是一场持久战。下步,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
(一)注重研判分析,把握特点规律,对“保护伞”“关系网”露头就打。时刻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时刻牢记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发挥市监委“打伞破网”预审预判机制作用,对政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以及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处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防止一刀切。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
对主动投案自首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进一步深化联点包案、查否背书、清单化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规定;
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重点关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二)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提升扫黑除恶整体合力。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
对黑恶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主动跟踪了解;
对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黑恶案件开展线索联合评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强化合力攻坚,深化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综合运用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经验做法,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黑恶案件,及时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实现联合打击。强化数字赋能,借助全国12337扫黑除恶信访举报平台和监察机关12388信访举报平台,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联合公安机关准确绘就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态势图,实现精准打击。强化联合督导,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联合市扫黑办加强后续跟踪督办,重点对各地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上下协同联动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优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健全完善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机制,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基层治理品牌不断巩固深化。推动基层治理提升,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社)换届后“一肩挑”村(社)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严查基层贪腐问题,加大“村霸”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领域的查处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操纵农村“两委”换届、破坏经营秩序、横行乡里、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四)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履职尽责,推动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三书三查两报告”和“三交底”廉政谈话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督促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发挥派驻监督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协会监管,细化准入、评估和考核机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形成扫黑除恶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委政府空泛表态、敷衍应付的,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查处偏软偏轻的,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市人大各位领导,市监委将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务实担当、奋发作为,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更大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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