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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9篇

发布时间:2022-10-07 13:30:04 来源:网友投稿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9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xx县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9篇

篇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根据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中办〔2021〕6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x 办发〔2021〕x 号)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法治 xx 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县公安机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明确的 10 类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

 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通过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涉黑涉恶类犯罪发案下降,打击质量明显上升,上级扫黑办督办、转办线索查结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取得成效,决定成立 xx 县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局直各单位“一把手”及各派出所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扫黑办”)

  主

 任:

 (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

 (刑警大队教导员)

  xxx(指挥中心教导员)

 xx(治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设在县局刑

  警大队。办公室人员从县局各部门抽调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扫黑除恶方案制订、工作协调及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5xxxx。联系邮箱:xx@126.com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刑警大队教导员)

  联络员:

 研判核查组

  组 长:

 (治安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

 (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

 案件打击组

  组 长:

 群(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

 宣传发动组

  组 长:

 (指挥中心调研宣传室主任)

  联络员:

 督察暗访组

  组 长:

 (监督室主任)

  联络员:

 监督室督察大队大队长)

  四、工作重点

  (一)起底一批重点线索。对指向明确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线索直核行动,严格落实重点线索“三长”负责制,建立举报线索核查联动机制,全流程全环节规范线索办理。重点摸查各个行业或地域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重大黑恶犯罪团伙;危害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盎踞在物流行业等各类涉恶犯罪团伙;向经济领域渗透,专门受雇他人暴力收数及以解决纠纷、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软暴力”手段讨债、抢占市场等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新型黑恶犯罪团伙;组织卖淫、贩卖毒品、贩卖枪支和利用经营进行转移黑钱、操纵“枪黑合流”、“毒黑合流”的黑恶犯罪团伙;干扰新型城镇化建设、侵占集体财产、欺压危害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乡霸、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开设

 赌场,聚众赌博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庄家、赌头,高利放数及暴力收数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正常办案、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非法庇护的“保护伞”等线索,为集中打击行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精办一批大要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坚持证据裁判、正当程序、正确适用法律,不“拔高”、不“降格”,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以基层派出所为主,刑侦、治安参与,逐镇、逐村、逐行业开展调查摸底,把滋生、隐藏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区域摸深摸透。通过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省级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悬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性的采取明查暗访、秘密进驻等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力争把本地黑恶势力全部纳入侦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成员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犯罪事实搞清楚,突击打击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打击实效。一要加强滚动摸排。全县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加细涉黑涉恶高危人群、重点人员和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滚动摸排;二要注意线索收集。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注重从日常执法办案中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情导侦的打击黑恶犯罪新机制,着力打好信息合成战;三要拓宽线索来源。创新群众举报渠道,建立举报线索奖励机制,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互联网信息,注意收集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线索;四要开展集中打击。对排查打击重点、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他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条件成熟,及时组织集中打击行动;五要深入核查涉黑恶线索。对上级“扫黑办”督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涉黑恶线索组织

 专班开展核查工作,对于重特大涉黑涉恶线索,由“扫黑办”牵头组织开展核查。

  (三)追捕一批“漏网之鱼”。把彻底肃清黑恶势力作为常态化开局之年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锁定一批追捕目标,做到除恶务尽。持续开展“铁网追逃”行动,对潜逃犯罪分子,发动群众、悬赏追捕,千方百计将其缉拿归案。对潜逃境外逃犯紧盯不放,穷尽一切手段将其绳之以法。对洗白变异的犯罪分子,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广泛发动知情人举报,持续追捕深挖,尽快取得突破。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九类恶势力犯罪在逃人员,全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入库的在逃人员要立即组织追逃工作,成立追逃工作组,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未上网追逃犯罪人员的要立即上网布控。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技侦、网警、治安等信息化资源,对涉黑恶在逃人员进行全面布控和追逃,严格依法打击,确保不漏查,不漏控。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治本之策,重点推动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打防结合,集中摧毁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团伙,打掉一批车匪路霸和盗抢货车燃油和货物、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打掉一批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打掉一批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集体土地使用等违法犯罪,打掉一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薪等违法犯罪。

  (五)督导推动一批重点地区。县局将根据近年警情案件数据及纪委、法院、检察院等掌握情况,结合各地在侦案件、线索等进行分析研判,摸排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实施挂牌整治,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建立健全日常排查整治制度,深入排查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限期整改,务求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始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为各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站位、高规格强力推进措施落实,对与扫黑除恶有关的事情特办、快办、办好,确保集中优势资源,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强化“两个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突出特点,就是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全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达到毁网破伞的目的和成效,并将其作为衡量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标准。在线索排查和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有公职人员及基层组织人员充当保护伞、黑后

 台等情况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同时将侦查打击情况向县局报告。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县局已成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县局将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的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指挥办案,亲自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分管刑侦、治安的局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强化专案攻坚,确保办案质量。接下来,县局将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有“保护伞”和“黑后台”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并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对辖区内发生的涉黑恶刑事案件要及时立案,及时分析研究,及时串并侦查,做到快侦快破。对涉黑恶案件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办案程序和证据的要求,以审判的标准收集、固定证据,紧紧围绕黑恶犯罪的特征综合运用证据,确保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全体扫黑民警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严肃内部纪律,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案,严禁刑讯逼供,坚决防止程序违法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扫黑除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强化案件质量,严格依法办案。一要认真研究黑恶犯罪的规律特点,把握好不同阶段的办案要求,善用谋略,讲究策略,坚持公秘结合,落实县局五侦捆绑协同办案工作机制要求,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二要坚持内紧外松原则,精心选择破案时机,缜密行动,避免打草惊蛇,防止因泄密造成工作被动;三要把“扫黑除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根基;四要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学习、传达、培训、落实好“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刑罚、治安处罚等措施,对不同性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区别处理,决不能让任何一个黑恶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发展坐大,形成气候。

  (六)发挥部门优势,强化部门配合,确保形成合力。对涉恶类案件,县局将认真做好任务和责任分解,严格落实侦查破案责任制,充分发挥刑侦、治安、派出所和其他警种职能作用。

  情报指挥中心要从每日警情、案件等有效信息分析汇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为全面打击提供依据;

  指挥中心要做好舆论宣传,统一宣传口径,对重大涉黑恶团伙及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引导群众参与打击行动,检举揭发隐藏的黑恶犯罪;

  政工室要树立扫黑典型,并对专项斗争期间表现突出的民警及时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和鼓励扫黑民警的积极性、责任心;

 监督室要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违法违纪民警、“保护伞”开展调查,排除组织干扰,做好扫黑民警的支持保护工作,保障扫黑民警合法权益,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刑警大队要重点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及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案件侦办,并加强涉黑恶案件的侦办、指导和协调;

  治安大队要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总体情况,评估社会治安形势,并分析梳理相关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加大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打击,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突出效果;

  国保大队要充分发挥情报优势,对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渗透活动及境内重大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开展打击工作。深入摸排涉及政治安全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会同有关警种依法开展打击;

  网警大队要加强办案合作与协同作战,最大限度为侦查办案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禁毒大队及禁毒办要密切关注黄毒、枪毒、黑毒合流等犯罪线索,及时开展有效打击;

  经侦大队要善于从自身业务发现、分析、梳理涉黑思线索井协助、配合相关警种对黑恶违法犯罪开展调查,依法收缴、扣押黑恶资产;加大对高利转贷等破环金融秩序及洗白“黑经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法制大队要收集,汇编相关法律法规为一级办案单位提供有效法律依据,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办案部门侦办的案件做好法制监督和审批,确保办案质量,严防案件降格处理。

  看守所要积极配合办案单位对采取异地关押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协调关押场所及时收押;

  信访室要认真梳理历年来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对发现有涉黑恶违法犯罪的...

篇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2021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后,由专项斗争工作形态向常态化机制化推进的开局之年。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建设,巩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根据工作实际,特调整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党委书记 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党委副书记 XX 党委副书记 XX 纪委书记 XX 政法委员、XX 派出所所长 XX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XX 党委组织委员

 XX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XX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XX 党政办主任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XX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挂职)

 XX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 XX 农村工作局局长 XX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XX 行政审批局局长 XX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主任 XX 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XXXX 法庭庭长 XXXX 卫生院院长 XXXX 中学校长 XXXX 教育总校校长 XXXX 市场监督局局长 XXXX 交通管理所所长 XXXX 司法所所长 XX 镇综治负责人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网格办,XX 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成员:XX、XX、XX;镇扫黑办办全体人员负责落实好区扫黑办及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具体事务,联系电话:XX。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重大政治责任。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考虑,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要夯实工作责任,构建“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体系,形成各村(居)、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认真学习领会各级会议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 2021 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各村(居)、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知识集中学习及干部自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省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总体部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为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

 1、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继续增加大型宣传牌、花草牌、公示栏,刷写规范宣传标语,制作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及宣传彩页,确保交通要道、村道、村(居)委会、学校、医院、车站等重要位置、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全覆盖。结合“三下”、主题党日、新民风建设等活动,编创专题文艺节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切实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充分发挥各级网站及新媒体作用。镇党政办及扫黑办要利用网站、微信群、大 XX 微信公众号持续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法律政策、工作动态,注重典型案件、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的报道,同时积极按要求向上级网站积极投稿,推送工作信息。通过广泛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工作成果等应知应会深入人心。

 3、开展层层宣讲活动。建立联村领导联系包抓各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各村(居)要主动联系协调、定期汇报、认真落实相关批示。各联村领导要深入村、组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任务、黑恶犯罪的严重危害、严惩黑恶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宣讲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从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线索摸排管理,提升线索质量。

 开展常态化、全方位集中摸排,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利用书记民情“三本账”“三下”、主题党日等载体,从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深挖隐藏在幕后的黑恶犯罪线索。加强线索研判、核查,线索管理由镇扫黑办专人专责,层级审批流转,对上级交办、转办的线索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并做好回访。加大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消除群众顾虑。

 (四)聚力摧网打伞,深挖涉黑涉恶腐败。

 1、明确目标,深挖彻查“保护伞”。打伞太少、破网不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一大短板和弱项。持续打击“关系网”“保护伞”是今年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主攻方向,要明确其范围及处理标准。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之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优先反馈机制,依纪依法打掉站台撑腰、包庇纵容的“官伞”,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镇纪委要对以往的纪检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深挖“保护伞”“关系网”线索。

 2、开展督察督办,推动工作落实。镇纪委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村(社区)督查重点内容,着重督查工作责任未落实及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五)加强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1、抓实“两委”班子,促进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办要指导相关村居党支部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整改台账,严把时间节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相关村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定期对换届后的“两委”班子进行研判、审查,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细织渗透。

 2、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区镇村三级书记民情“三本账”为统揽,坚持做到书记“民情三本账”区、镇、村全覆盖。不断深化“三调联动”和“五个三”信访法治模式,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化解能力,彻底解决信访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积极推进“三共六制”社会治理模式,全面建立基层治理六大长效机制,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抓实基层治理。

 (六)强化源头治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要按照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聚焦行业领域乱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活动,深挖行业系统黑恶犯罪线索,从源头上遏制住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工作要求 (一)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镇扫黑办及纪委办要坚持常

 态化到村督导扫黑除恶工作,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及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交办、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村(居)、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要履行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沟通配合,镇扫黑办切实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及上传下达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三)规范档案管理。镇扫黑办要加强与区扫黑办衔接,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市区标准,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加强对各村(居)档案资料管理的指导监督,解决资料凌乱、不规范、缺项漏项等问题,提升工作水平。

篇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巨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XX 镇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镇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责任,持续加压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依据县扫黑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治理和打击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

 恶犯罪新动向,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法治 XX 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源头治理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通过日常排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对基层治理乱象和突出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切实防范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治理、破坏基层政权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镇各重点行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整治。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各村(社区)每季度开展 1 次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可能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置。要切实提高警惕性和政治敏锐性,对易出现涉黑涉恶领域要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各村(社区)要针对群众诉求,系统进行研判,对重点人员和重点事件仔细核实,有重大发现要及时上报。

 三、健全依法惩处机制

 (一)加强走访摸排。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社情民意

 调研等方式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实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的信号,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信访单位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有效震慑。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与辖区派出所配合,对“套路贷”、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加强与政法机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推动乡镇与政法机关的有效衔接。

 四、落实组织领导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构。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科学化运行。

 (二)加强研究部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时工作计划安排进行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经常性开展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带头,

 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民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健全落实网络舆情回应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声、回应关切。

 五、其他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镇党委、政府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本领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业领域治理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推动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镇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图应付、推诿扯皮现象要严肃曝光,对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工作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

篇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局 2022 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科园、共库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 2020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三)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五)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六)殡葬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七)流浪乞讨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 7 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

 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督导协调。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审计局 2022 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我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局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決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审计人员 二、工作任务

 1. 重点学习,提高专项斗争工作认识。认真贯彻在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组织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扫黑除恶短板、进一步优化周边环境的重要机遇。

 2. 深入宣传,知晓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审计局一楼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幅,在综合科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放至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正面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3. 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结合及周边专项整治,在组织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每条有效线索归宗建档,不断提升工作台账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4. 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及周边整治工作。针对工作实际,建立防范黑恶势力染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长效机制。对照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措施,逐项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协调高效,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根据市扫黑办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审计局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视频资料,发放学习资料,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全体部门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与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接受督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支持,实事求是汇报。

 3.组织“回头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得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督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 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由党支部书记迟进春同志担任第一责任

 人,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 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寻求工作帮助与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聚焦效应。加强教育,确保每个干部职工知黑识黑,坚決杜绝干部职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黑恶信息与线索,广辟线索来源,为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2 篇 篇 2 2022 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2 2022 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确保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的乱点乱象得到全面整治,扫黑除恶斗争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为平安 xx 建设和市域社会化治理现代化试点再添新亮点,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再注新活力。

 一、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扎实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参加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切实学懂弄通、指导实践。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清单和法律“七进”重要内容,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让《反有组织犯罪法》走近群众、深入群众,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同黑恶势力作

 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二、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

 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持续整治侵占农村“三资”、侵犯农户土地权益、制售假劣农资、农产品生产领域违规、农产品销售欺行霸市、畜禽屠宰和养殖污染、“长江禁捕”及水产养殖领域、农业农村项目投资领域、乡村振兴领域、农业农村部门“关系网”等问题。加强整改检查,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坚持以案为鉴,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源头防范机制,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整治侵占农村“三资”问题。持续深入整治“村霸”和家族宗族等恶势力垄断和侵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行为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处置集体资产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二)整治侵犯农户土地权益问题。持续深入整治违背农村承包土地农户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土地行为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流转等过程中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三)整治制售假劣农资问题。持续深入整治生产和销售假劣农药、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四)整治农产品生产领域违规问题。持续深入整治粮食、蔬菜、畜禽、水产、水果、茶叶及其它大宗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收储、运输环节中的制假、售假、贩假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以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鱼药),不执行间隔期、休药

 期规定等问题。

 (五)整治农产品销售欺行霸市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大宗农产品在产地销售中以次充好、欺行霸市、操纵干扰市场价格、扰乱农业农村行业发展秩序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六)整治畜禽屠宰和养殖污染问题。持续深入整治畜禽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畜禽养殖污染、无证运输以及非法添加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七)整治“长江禁捕”及水产养殖领域问题。持续深入整治“长江禁捕”以及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电毒炸鱼、非法收购野生渔获物,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强占捕捞水域的“渔霸”,采取贿赂、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渔政执法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八)整治农业农村项目投资领域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对农业农村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过程中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九)整治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对农业农村惠民项目、资金、工程伸黑手的腐败行为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及“村霸”、宗族恶势力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要特别防范整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和在乡村振兴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等问题。

 (十)整治农业农村部门“关系网”问题。结合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和日常监管情况,坚决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部门中的公职人

 员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三、持续抓深抓实线索核查工作

 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域线索摸排核查基础工作,通过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群众信访举报及突出问题排查等渠道,全面摸排收集问题线索,为农业农村系统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广泛线索来源和信息支撑。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完善集中核查和分级核查责任机制,确保上级交办线索、*****平台下发线索、省市线索核查中心重点督办农业农村系统线索核查结论全面清楚,及时规范反馈有关情况。

 四、持续营造扫黑除恶斗争良好氛围

 突出正面宣传,结合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平安 xx、法治 xx 建设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充分反映加强黑恶犯罪源头治理和预防、整治行业领域突出乱象、夺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体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战果新成效。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确保实现扫黑除恶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持续强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保障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要求,持续抓好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扫黑办及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力量建设和业务培训,细化完善工作机制,为全市常态

 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突出问题,持续传导压力,扎实有效开展工作,适时组织对行业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三)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违规违法的执法打击力度,持续维护农业农村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

 2 2022 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创建工作全面胜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确保我乡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扫黑除恶成效调查稳步提升。根据 xx 市、xx市扫黑办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业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社会治安、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林业、水利资源开发、教育、卫生、金融放贷、信息网络、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常态化边治边建”,形成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机制、职责及责任单位

  (一)建立完善 xx 乡行业源头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任务:定期召开全乡行业源头治理联席会议,听取全乡重点行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做安排。

 (二)建立完善 xx 乡行业源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任务:积极协调统一执法部门思想,定期召开联席会,以解决执法办案中的认识分歧,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建立完善举报箱及线索管理制度 主要任务:建立完善专人、专班负责举报信箱、线索管理制度。

  (四)建立完善保密工作制度 主要任务:对各类线索、案情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涉及的专项工作中无失泄密发生。

 (五)建立完善线索研判分类工作机制 1、主要任务:落实专班、专人对举报、排查的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分类办理。对各村、各相关部门摸排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准确及时的进行交办、核查,对行业源头治理行动中摸排、收集到的线索,统一实行扫黑除恶办公室进行管理,然后进行研判、移交。

 2、重点线索管理核查的责任部门 (1)对各村上报的线索及举报信箱的线索,乡行业源头治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办,排查研判、核查、分类。属于黑恶势力的上报市扫黑办;属于资源类等各类行政管理类线索由乡各职

 能部门进行核查交办;属于社会矛盾纠纷的交由司法所及辖区责任主体部门办理。

 (2)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或社会治安反映突出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

 3、工作要求 (1)研判上报。各相关部门形成线索定期研判分类工作机制,建立不得少于 5 人的线索研判小组,明确专人进行线索的管理、分流、跟踪督办、上报等工作。每月 25 日前进行常态化上报,将本级、本部门受理、交办(办理)、上报线索情况梳理汇总上报;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上报。

 (2)集中研判。乡扫黑办每月组织行业源头治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扫黑办工作人员集中对各类线索汇总后认真分析研判、适时移交。对特殊重大线索,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加强管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设立举报箱,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落实对举报人的有效保护机制。

 (六)建立完善线索摸排移交工作机制 主要任务:对排查、举报的线索研判后,交由主体责任部门进行核实,形成定期交办,定期回复。

 (七)建立完善督办巡察工作机制 主要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及交办的任务、线索进行跟踪督办。

 三、领导机构及小组分工

 本组由 xx 同志任组长,xx、xx 同志任副组长,督促推进 11个专项治理小组工作。

 1.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小组。由派出所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黄赌毒”和“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社会治安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2.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小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突出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3.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小组。由乡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重点整治非法营运、超载超重、“小散乱”码头、交通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乱象。

 组

 长:xx 副组长:xx 4.市场流通专项治理小组。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重点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传销、食药品安全、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5.自然资源专项治理小组。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站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征地拆迁、非法采矿等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

 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6.林业资源和水利资源专项治理小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盗伐林木等林业领域和非法采砂等水利领域突出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7.教育领域专项治理小组。由一中、中心校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校园欺凌、利用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违法犯罪等教育领域突出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8.卫生领域专项治理小组。由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医闹、医托和医疗欺诈等卫生领域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9.文化旅游专项治理小组。由社会事务中心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旅游市场乱象和网吧无证违规经营等文化旅游领域突出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10.金融领域专项治理小组。由信用社牵头,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重点整治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暴力讨债、“套路贷”、地下钱庄罪等金融领域突出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11.信息网络专项治理小组。由派出所牵头。主要职责:重点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 四、工作总体要求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业源头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行业源头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职责,务必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巩固提供有力保障。

 (一)各村设立专门举报箱,派出所落实专人监督、专人开箱,扫黑办建立专门的线索研判、分类、核查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摸排后查处的线索,做好等级移交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的责令整治、打击,坚决治理社会乱象。

篇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除恶斗争常态化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根据 xx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xxx 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 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 扫黑组〔2021〕1 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的重要性,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找准职能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影响医疗机构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 问题。1、对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摸排,重点关注盘踞在医疗机构周围的“医托”、“医闹”、“号贩子”、“血头”、“血霸”等涉嫌违法人员;2、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消费、术中加

 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等;3、以非法手段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4、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5、采取威胁恐吓、跟踪等滋扰手段破坏医疗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6、其他影响医疗机构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各类医疗乱象。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2、严厉打击

 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3、严肃查处未按相关规定落实院感防控机制的行为。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医院感染工作相关要求、制度及预检分诊执行情况;院感防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与鼠疫培训演练,医务人员培训教育情况;4、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

 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方法举措

 ( ( 一)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邮箱,为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摸排工作内容,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要加大检查、察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加强核查督办。

 (二)紧密结合各专项工作。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集中整治、“拍苍蝇”行动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基层“三务”公开专项行动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注意分析研究和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拍苍蝇”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三务”不公开、假公开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三)要严肃问责。委机关及委属各二级单位要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查处力度。卫健委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对涉案人说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已将查实,移交公安、纪检检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选取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名纪、以做效尤。

 四、工作要求

 ( ( 一) ) 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整治涉黑涉恶问题、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适合本单位的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

 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营造良好的常态化斗争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建立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落实责任,加强数据报送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注重各类信息报送质量,做好扫黑除恶斗争信息报送工作。

  xxx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篇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咸阳市委及我市工作要求,聚焦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责任,持续加压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依据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兴扫黑组发〔2021〕1 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平、法治兴平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追赶超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健全落实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通过暗访评估、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专项行动等方式,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对商务

 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切实防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 “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各重点行业部门每两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整治。

 (二)强化行业领域监管。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每季度开展 1 1 次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业领域乱象依法及时进行处罚。对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向监察、司法、检察发出建议书,不断提高“三书一函”质量,强化跟踪问效。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对收到的“三书一函”,要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加强重点监督制约。针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行业的从业人员加强备案管理,针对涉黑涉恶非法放贷违法犯罪问题探索建立“放贷人名录”制度。建立行业整治回访制度、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监督制度,每年对重点行业治乱情况进行 1 次满意度调查。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加强制约监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三、健全落实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

 (四)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托全国扫黑办 7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局机关、各基层单位保留原有的举报电话、网址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融媒体宣传作用,结合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热情。

 (五)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局扫黑办对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对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办理;对其他线索,按照举报内容,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组织、信访部门办理。对构成立案标准的线索及时立案,具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转办,并向举报人反馈。局扫黑办每季度对重点线索核查情况进行 1 次抽查。

 四、健全落实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六)及时分析预警处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

 实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的信号,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信访单位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有效震慑。

 (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对“套路贷”、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加强与政法机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健全落实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八)健全领导机构。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运行。

 (九)加强研究部署。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会局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经常性开展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十)营造良好氛国。加大对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民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健全落实“三同步”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声、回应关切。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本领城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业领域治理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推动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

篇八: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理水平,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丰硕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旅游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创建平安稳定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全县旅游工作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旅行社、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二)旅行社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三)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四)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张贴标语横幅,畅通举报电话,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全行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深挖细查线索。县文旅中心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各旅游企业要积极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利益关系链条。

 (三)强化行业治理。县文旅中心与县法院建立了帮扶机制,按照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各旅游企业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狠抓重点部位,落实整治措施,建立规范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效果,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治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置扫黑除恶办公机构,

 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人员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为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增强和提高基层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一把手负总责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文旅中心将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旅游企业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摸排线索不清、整改落实不彻底的予以通报。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吊销等级资质等处罚,涉及违反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要及时梳理总结,每月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县文旅中心。

篇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南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城管系统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南江市、自治区住建厅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平安和谐城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城管执法正常工作秩序和行业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城管执法系统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环卫人员、管理对象及服务群众,实现扫黑除恶斗争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城管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城管执法过程中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

 2 坐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城管执法正常工作秩序和行业范围内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我市城管执法范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根本遏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弱项,坚决克服扫黑除恶“结束轮”,汇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合力,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重点

  结合城管执法系统实际,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点:

  (一)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软暴力抗法及煽动群众干扰正常执法秩序行为;

  (二)在违法建筑、小区破墙开店以及其他拆迁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在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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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借城管执法过程中意外事故干扰城管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城管办公场所财物、威胁执法人员安全、长期无理纠缠的黑恶势力;

  (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六)城管执法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七)工作环境中及管理对象中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与城管执法及环卫工作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和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刘忠义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牵头部署全局扫黑除黑相关工作;市局综合执法督查支队负责全市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和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等充当“保护伞”等涉黑问题及线索的排查、分析、统计、通报和案件移送、上报等工作;局法规科、宣教科、市政科、规划科督查考核办按科室各自职责,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跨区域重大事件由市局统筹协调。

 各地区城管部门要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市执法局的指导下,研究部署

 4 具体措施,开展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工作,建立与公安等相关部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全力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每月 20日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扫黑除恶线索台账和有关信息,特别是有关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报

 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充分尽职履职基础上,对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从凝聚工作合力、织密制度藩篱角度,认真研究创新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扫黑除恶的工作效率,形成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一)畅通举报渠道。利用“12319”城管热线、举报箱、举报电话接收群众举报,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二)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核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建立执法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向市局及有关单位通报,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对事件进行通报反馈。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同时推动刑事司法与城管执法工作有效衔接。

 5 (四)排除工作干扰。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上提一级督办,以排除干扰阻力。

 (五)重点工作重点督办。对于重大、复杂、跨区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要报请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报请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

 (六)加强会商研究机制。各业务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完善各自业务监管范围内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出现分歧的要提请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搜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都要及时提供给市扫黑办。

 (七)建立建全举报保护制度。对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解除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八)加强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行业范围内有黑恶前科的高危人员要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由专人掌握日常动态。

 (九)建立挂牌整改制度。对行业范围内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报请市局挂牌督办,特别重大的要报请市综治委进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十)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结合现有网格员制度将扫

 6 黑除恶日常管控责任落实到人,凡出现瞒报、缓报、降格事态报送以致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及强烈舆论的,严肃追责。

 (十一)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反映和提供黑恶势力及基层执法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对有关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析案说法,同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虚假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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