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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的实践价值

发布时间:2022-11-05 0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党不断增强自身动力与活力的决定性力量;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共进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于扩大党内民主进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仍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邓小平;党内民主;现实启示

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各个时期,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民主建设新鲜经验的理论成果,在中国共产党建设史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产生深远影响。深入研究这一思想,对于今天的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民主与集中、党的领导集体与领袖个人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实践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上走过了一条曲折的历史道路。从建党初期到遵义会议,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很好实行,甚至遭到严重破坏。陈独秀、王明等都曾践踏党内民主与纪律,压制不同意见,中国共产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形成了一些好的传统。可惜的是,这些好的传统和原则,或者没有形成严格、完善的制度,或者即使形成了制度但没能很好地坚持下来。随着“左”倾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和党内个人崇拜之风的盛行,民主集中制逐渐遭到破坏,毛泽东个人专断有所发展。庐山会议后,党内从中央到基层的民主生活都遭到严重破坏,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给我们党、国家和民族造成了巨大灾难。

反思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惨痛教训,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在实践党内民主集中制时没有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民主与集中、党的领导集体与领袖个人的关系,一度认为“民主是手段,集中是目的”,往往民主讲的少,集中讲的多,即使讲民主,也是强调在集中统一下的民主。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严重曲解和错误实践。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没有集中也就没有民主。邓小平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就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1]

邓小平正确处理了党的领导集体与领袖个人的关系,客观地评价了领袖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历史上的作用。“尽管邓小平在7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党和人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他始终保持着一名普通共产党人谦虚谨慎的精神,始终把自己置于党和革命事业之中,对自己的功绩抱着一种淡薄平实的态度。”[2]在评价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的工作时,他说到:“建国以后,成功的地方我都高兴。有些失误,我也有责任……在‘文化大革命’前,工作搞对的有我的份,搞错的也有我的份,不能把那时候的失误都归于毛主席”。[3]强调“永远不要过分突出我个人。我所做的事,无非反映了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愿望,党的这些政策也是由集体制定的。”[4]“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5]一定要坚持集体领导。

邓小平在民主与集中、集体与领袖等关系上做出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贡献,无论是对社会主义事业,还是对执政党建设,都具有深刻启示。

二、完善和创新党内民主制度,以制度规范党内民主建设

邓小平在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文件,从不同方面、不同层面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了党内民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说,目前我们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还不够系统、完善,还没有形成一整套科学有效的保障机制。

新时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的状况以及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党内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创新着重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对党内民主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并使这些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努力开发体制内现有民主资源,如党内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党内优良的作风传统以及党内的思想理论等。

依据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和发展在制度安排方面必须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对党内民主的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应当把保障各级党组织与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提高各级党委决策的民主化作为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党内民主,党先后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文件,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也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民主权利。这些文件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范了党内民主,推进了党内民主,对于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

一是不断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是实现党内民主及党的集体领导体制的最基本的形式和制度。党内民主能否得到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程度和实行情况。

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各级党的委员会,是在党代会授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作为一种集体领导体制,是党内民主的产物,又是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实行得如何,关键在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是否有充分的民主,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否经过充分的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三)规范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及其代表享有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最基本的形式。选举制度实行得如何,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面临着选举制度建设的问题。如何使党内选举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将是今后党内民主建设和发展要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

(四)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执政党掌握着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权力离开监督是非常危险的。为确保执政党能正确、合理、有效地运用权力,必须对其进行监督。中国共产党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也表明,加强党内监督对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

三、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共进中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邓小平关于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相互关系的论述告诉我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有机统一、互动共进的。一方面,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另一方面,人民民主辐射和推动党内民主。

一方面,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决定了党内民主对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发展具有直接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邓小平提出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基础和前提,对人民民主具有强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他说:“在我们党内和国家内,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我们国家也要造成这样一种局面。但是,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6]纵观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历史,我们发现,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正常,人民民主就能得到保(下转第60页)(上接第58页)障和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党内民主不正常,人民民主必然遭到破坏和挫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没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我国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都是同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分不开的。

另一方面,人民民主辐射和推动党内民主。随着人民民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对党内事务监督的范围和力度随之扩大,这必将有效地辐射、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同时,党内民主又不断地从人民民主中汲取力量和经验。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宏伟、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着相互关联的多方面内容。如果诸多内容全面启动,四面出击,那是不现实的,也是危险的。合理的办法只能是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共进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是因为:首先,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并将长期执政。因此,任何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路经选择的探讨,都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并将其作为影响民主政治发展的首要的和根本的变量。任何回避或无视这一现实的理论和实践,必将难以转变成现实。其次,中国共产党在当代中国权力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和作为有序政治生活的强有力保障(通过组织网络、制度和文化渠道),决定了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必须走内源式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和开发体制内资源,先党内后党外、先精英后大众,在基本政治体制框架内寻找和培育民主的生长点,是一条积极稳妥的理性战略。[7]再次,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共进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对其他方面的改革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并且难度和风险较少,同时具有相对独立性。[8]

综上所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的协调互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动力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重要政治基础。”[9]这就需要首先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人大权力授受关系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和党代会关系的正常化,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职”。这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能够实现互动共进的前提。然后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来解决党内矛盾,在完善党内关系、规范党内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党内领导体制的改革,进一步理顺和调整党政关系。最后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推动国家领导体制改革,通过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共进、有机结合改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使人民民主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实现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10]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共进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决定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4.

[2]王炳林.党的领袖与党史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389.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54.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51.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72.

[6]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6-307.

[7]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开发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1-11.

[8]王贵秀.谈谈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问题[J].科学社会主义,2002(1):5.

[9]林尚立.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250.

[10]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1.

作者简介:王勇(1981—),男,安徽霍山人,法学硕士,安徽建筑大学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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