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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二)

发布时间:2022-10-13 17:3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二),供大家参考。

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二)

 

 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篇 1

 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建立了一个廉政谈话制度,将之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的有效抓手,对谈话的人、谈话的对象、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谈话的痕迹管理、谈话的监督检查、谈话的情况反馈及跟踪整改、谈话的成效评估均作出明确规定。该局的廉政谈话有提醒谈话( “十必谈”)、任前廉政谈话、任期廉政谈话(结合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确定方案)、诫勉谈话(直面问题、重在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间)、约谈函询五类。对所有副科以上干部均有谈话分工,确保每个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廉政谈话,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压力级级传导下去,监督责任时时发声、处处发力。今年以来,在职干部职工共***人,共开展廉政谈话共***人次。其中主体责任谈话***人次,监督责任谈话***人次。谈话的方式,既有一对多集体谈话,也有一对一单独谈话;既有具针对性的闻风而谈,也有打预防针的“广撒网式”谈话;既有“单边”谈话,也有“双边”谈话。通过开展提醒谈话、任前谈话、任期谈话,基本实现“治未病”一人不漏、一岗不丢。

  篇 2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仪征市公路管理站党支部制定出台了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的重要举措。坚持“五必谈”,确保廉政谈话制度落到实处,谈出实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谈。支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部

 门主要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警示谈话。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廉政建设措施,揭露存在的问题,促进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新提拔干部任前谈。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要求新任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要做到“慎权、慎独、慎微”,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重要假日节前谈。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支部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倡导廉洁勤俭,力戒奢侈浪费,严禁利用过节之机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四是重大事项事前谈。党员干部个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前,进行党风建设廉政谈话。要求党员干部按规定程序上报,按要求执行。五是风险苗头提醒谈。在工作中若发现工作人员在思想道德、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不良苗头时,支部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建立起完善的预警机制。

  据了解,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目的在于通过廉政谈话,全面掌握、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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