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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3篇

发布时间:2022-08-19 10:05:05 来源:网友投稿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3篇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篇1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任办公)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汇报工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篇2

  一谈话时机

  1部内干部工作岗位(职务)变动;

  2受到奖励处分;

  3工作生活遇到困难;

  4因各种原因思想情绪发生波动;

  5其他认为需要谈话的。

  二谈话分工

  1部长负责与副部长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科员谈话。

  2副部长负责与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科员谈话。

  3科长(主任)负责与本科室内同志谈话。

  4机关党总支负责与部内党员积极分子谈话。

  三方法要求

  谈话原则上分级负责,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可集体谈话。谈话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诚相待。要敞开思想,推心置腹,以心交心,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思想顾虑,说心里话。

  2有的放矢。要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3耐心细致。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谈话对象的思想问题。

  4坚持原则。要坚持党性原则,不搞拉拉扯扯,掌握说话分寸,不拿原则作交易。

  5持之以恒。要把针对性谈话与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坚持经常,不积累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制度篇3

  了解谈话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领导班子2022年谈心谈话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xx交通事业全面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二、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方式,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部分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为主,一般进行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心谈话根据需要专题安排,也可与任职谈话、免职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一并进行。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

  (一)了解谈话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

  (二)了解谈话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三)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五)听取谈话对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四、谈心谈话要求

  (一)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二)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编外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三)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与分管部门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达到“全覆盖”。

  (四)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做到“全覆盖”。

  (五)谈心谈话过程中,由谈话召集人在《谈心谈话记录本》上对谈心谈话的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特别隐私的内容可不予记录。谈话记录本由谈话召集人进行妥善保管。对于谈心谈话中涉及的隐私内容,双方有义务做好保密。

  (六)局办公室要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年底要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情况的通报,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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