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是音乐课程的教学方式之一,合作学习与音乐学习是相互依存的,我们通过合作学习的方式学习音乐,也通过音乐学习学会合作。本文基于合作学习理论,来探索音乐学习中的合作,以案例的形式,分析了四种音乐合作学习。在此基础上,对音乐学习中的合作对象的选择、合作情景的设定、合作过程的控制、合作学习的评价,提出了现实的思考和策略。
合作学习 音乐学习
一、通过合作学习音乐
合作学习是音乐学习的重要方式,合作学习与音乐学习是相互依存的,我们通过合作学习的方式学习音乐,也通过音乐学习学会合作。情感性是音乐的首要特征,由于音乐不是表现事物本身,而是直接抒发人的内心情感,这种情感活动灵活、细腻,是主观情感的审美体验,所以音乐能够以真挚、生动、深刻的感情去拨动人的心弦。音乐的情感性让交流与合作变得更为自然和感性,音乐活动的灵活性、自如性有利于组织合作学习,通过合作使学生的音乐经验不断得到丰富和升华,通过音乐学习培养学生与人相处、与人合作的良好人际关系,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增强社会交往能力。
二、音乐学习中的合作
1.情景一:小组式合作学习
一位中学音乐老师开始新的一年的工作,在高一年级的音乐课上,她给学生12首不同风格的歌曲,这些歌曲都是她从当代优秀的音乐作品中挑选出来的。她将学生分为两人一组,要求他们先进行视唱,然后根据作品的风格、内容分类。分好类后,要把自己的分类结果告诉别的小组。这样,一组学生就能将自己的分类结果与其他组进行比较。通过这样的合作劳动,全体学生就获得了许多对歌曲的结构、内容和风格进行分类的方法。然后她布置给学生几个新的任务。其中一个是学会根据歌曲的风格和结构找出旋律的特点,或者根据旋律的特点找出风格和结构(即风格、结构、旋律互相之间的关系)。该教师的课堂组织建立在合作学习基础之上,她采用归纳教学模式进行歌曲分类目的是激发学生进行探究,形成对音乐知识的理性认识,从而提升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我们可以把这种情景归纳为小组式的合作学习方式。小组式的合作学习,是音乐课堂中经常选择的合作形式,不论是对音乐知识的学习,还是课堂中的音乐表演或即兴创作,几个人在一起的合作更容易完成音乐学习任务,并营造轻松的音乐学习环境。
2.情景二:角色扮演中的合作学习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艺术教材第二册第四单元,其中一课是《我有一个幸福的家》,这节课围绕“爱”的主题展开,抓住“亲情”这条主线,让学生在感受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升华对爸爸、妈妈,对家庭的爱。教师语言引入是这样的:“有一个地方,那里温暖舒适,那里住着你们最亲近、最爱你们的人,有熟悉的家具,漂亮的玩具,你们要在那里学习、生活、长大……”之后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在教会学生演唱歌曲的基础上,创设情景,分角色扮演家庭成员。一开始的角色只有爸爸、妈妈、孩子,学生们分组讨论,寻找生活中的素材,进行编创,在熟悉该情景之后,加入更多的角色,比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等。把这种情景归纳为角色扮演式的合作学习方式,角色是情感、言语、行为的模式化结果,是与他人有关的独特的习惯性方式,为了更深刻的理解自己和别人,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要理解这些角色以及这些角色应当如何扮演,要做到这一点,学生必须能够置身于别人的情感,尽可能多地体会他人的思想和情感。角色扮演适用于音乐学习的许多场景,比如音乐会中的表演者、听众、合唱队中的成员、乐团的小提琴手、戏剧中的人物等,甚至人本身就是多种角色的扮演,角色扮演能增强对他人的理解和同情心,同时更好地理解自己的社会角色。
3.情景三:伙伴式合作学习
有调查显示,76%的学生是在同学交流的过程中获得音乐信息,尤其是中学生,个性正在初步形成,但不够稳定,他们要求别人尊重他们的意志和人格,处在追求、思索的彷徨时期,他们不愿老师、家长过多地干涉自己,他们更信赖自己的同学、朋友、知己。因此在音乐合作学习的过程中,伙伴式的学习方式是必不可少的。
4.情景四:团体调查中的合作学习
这是一节学习当地少数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课堂。当地的少数民族有很多,教师希望在这节课上重点了解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和锡伯族的音乐文化。上课前一周,教师将学生分为6个组,7人一组,每一个小组搜集和分析这三个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风俗、节日、宗教信仰、艺术文化等。第一节课,各个小组报告自己的研究成果,从而引起全体学生的兴趣。这时,进行团体调查的时机已经成熟。教师认真地引导学生记下他们对资料的反应,并按照学生的兴趣和对资料的掌握程度重新分组,展开新一轮的调查。团体调查法已经运用到很多学科领域,作为一种社会型教学模式,其目的是引导学生确定问题,在对音乐进行调查和积累的基础上,寻找自己的兴趣点并追随下去。在整个音乐调查活动中,发展学生的社会能力。
三、在音乐学习中进行合作的策略
国内外对合作学习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正式的合作学习,该模式要求有固定的组员,组员之间的关系会持续一段时间;二是非正式的合作学习,该模式也许只持续几分钟就可以完成,如密友(同伴)阅读法、对话记录法、思考交流法等;三是合作性基层团体,该模式的合作小组由不同性质的成员组成,代表学校里不同性别、能力、文化背景,小组合作的时间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以上三种模式在音乐学习过程中都较为常见,但笔者认为:音乐的合作学习不能完全局限在一种模式中,由于音乐的合作学习是贯穿在音乐活动中的,音乐活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合作学习模式伴随着活动的变化而具有不固定性。因此合作对象的选择、合作环境的设定、合作过程的控制、合作学习的评价是尤为重要的。
1.合作对象的选择
合作学习模式要求的合作对象主要指学生,但音乐学习的合作对象不能只局限于学生之间。在这里,笔者认为有两类合作对象:一、人与人的合作,主要包括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教师是合作活动的策划者、引领者和组织者,学生在课堂中的很多音乐体验来自于对音乐教师行为的模仿,而且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本身也是合作。正式的合作学习更多体现在学生之间的合作,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形成健康认知发展和社会化所必备的条件,他们通过小组式、伙伴式、角色扮演式、团体调查式的音乐合作活动,为共同的音乐学习目标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对学习任务和他人产生更积极的情感的同时,体验了音乐学习的乐趣,掌握了更多的音乐资料。家长虽然不是学校音乐学习的主要参与者,但是在家庭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中,对学生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学生的音乐才能大部分是由家长挖掘和培养的,音乐学习中学生和家长的合作是必要的。二,人与“物”的合作,这里的“物”主要是指与音乐学习产生关系的客观存在的事物。学生与网络媒体的合作学习,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没有合作任务和合作目标,但是网络媒体中的音乐却深深影响学生的认知,学生通过网络在最短的时间里获取所需要的各种音乐信息,无形中就产生了学生与网络媒体的合作学习。同样,学生与他所学习乐器之间也是一种合作关系,是固定的且要持续一段时间的伙伴关系,因为器乐的学习,不仅要涉及系统的音乐表现、技能技巧和知识结构,还锻炼人的配合、协调、合作、意志力以及人格培养,器乐的学习过程是人和乐器交流共建的过程。
2.合作情景的设定
对任何一种形式的合作学习,都有五个共同的基本要素,即积极的相互依赖、小组成员的直接交流、个体责任、合作技能和集体自加工。这些要素是在一定合作情景中实现的,不同的合作情景,要素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是不同的。笔者认为音乐学习中,合作情景可以分为课堂情景、学校情景、家庭情景和社会情景。音乐课堂情景的合作学习任务明确,组织性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有积极的互动,有助于情感的交流和合作精神的培养,但是所获得音乐知识和技能有限;学校情景主要是指课外兴趣小组、文艺活动等,这种情景中,学生怀有高度的兴趣和特长,使得音乐学习的主动性更强,有利于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以家庭成员为交流对象的合作学习,虽然没有严格合作计划和目的,不强调合作技能,但是合作学习的过程是自然、轻松的,时间持久,能产生积极的依赖性;社会音乐文化环境为音乐的合作学习提供更为广阔和丰富的空间。“社会音乐文化并非音乐作品本身,它包括了音乐自身在社会多样的表现和音乐影响的整个领域,是音乐与其社会功能的统一”,对于学生来说,他所受到的社会音乐教育、大众音乐传媒和公共艺术传播,都是合作学习的媒介,这种情景的合作学习已经伴随了社会行为,合作的个体责任被减弱,合作的多样性被增强,同时合作学习的内容有积极也有消极的,所以学生要对所接收的音乐信息进行正确的区别和归类,在这种情景中需要音乐教育者、音乐工作者、家长等给予引导和规范。
3.合作过程的控制
合作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合作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作过程的控制。比如,在音乐剧或者集体音乐活动的排练中,有些学生承担主角或主旋律的声部,而有些同学承担配角、副旋律或者伴奏的任务。如何让他们接受并全心全意对待承担的角色?怎样与他人紧密合作?什么时候应该突出,什么时候应该配合,什么时候应该出现,什么时候应该沉默?为此我们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1)学生必须提前对要合作的音乐作品或活动有统一和完整的认识,形成共同的合作目标。(2)教师要了解每位同学的音乐能力和表现特点,更为重要的是,合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音乐学习,为此,针对学生音乐能力或表现的不足之处,教师要给予更多的关照和机会。(3)在合作过程中,尽量安排每一个学生都有用武之地,并将任务细化,避免他们成为合作的局外人。比如,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常常有许多辅助性的工作要做,准备服装、道具、后勤保障、催场、摆台等,这些工作需要教师有意识地进行安排。(4)尽量满足学生的合作需要,因为合作学习是一个由外到内、再由内到外的过程,教师可以安排合作任务或合作场景,其促使动力导向从外向内驱动,当学生们面对合作学习时,其目的更多的是满足内心需要,而不完全依赖于教师或者权威奖赏,这时内部动机的作用大于外部动机。
4.合作学习的评价
完整的合作过程必定由评价结束并成为下一次合作的起点,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更好的音乐发展。在发展性评价理念的基础上,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研究和探索综合化的评价内容和多样化的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可以试图从学生的情感态度、主动参与程度、积极的相互依赖、小组成员的交流、个体责任、合作技能、集体自加工、任务完成的效果等方面进行。对于音乐的合作学习,在评价方式方面,需要探索以多元的评价指标和学生预知评价标准为基础的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方式,采用自我评价、他人评价、小组评价、体验报告、成果展示等多样的评价方式。以上评价方式可以通过活动全程录像、教师的观察及观察纪录、访谈、问卷、举办实践成果汇报会、撰写体验报告等完成。
“合作学习”不仅是一种教学模式,更是一种学习模式,在帮助学生获得信息、思想、技能、价值观、思维方式及表达方式时,我们也在教他们如何学习。事实上,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将来提高学生更容易、更有效进行学习的能力,因此他们不仅获得了知识技能,也掌握了学习过程。事实上,音乐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群体性活动,如合唱、重奏、集体舞、音乐剧、歌舞表演等。音乐的合作学习无论是在课堂中,还是课外的群体音乐活动中,都将无处不在,并成为培养学生集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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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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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雅杰(1982-),女,新疆伊犁人,新疆伊犁师范学院艺术学院讲师,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在读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任洪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