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不了工说明书4篇疫情复不了工说明书 建筑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复不了工说明书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疫情复不了工说明书
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预案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地开(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项目单位对自身项目有序开(复)工和疫情防控负总责任,各施工企业负主体责任,相关参建单位各自履行相应职责。
(一)建设单位: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进场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备防疫人员、防疫物资保障,负责复工前人员排查、复工准备和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筑工地开(复)工管理要求
(一)除涉及疫情所需工程、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等特殊工程项目外,其余建筑工地原则不得早于 2 月 16 日 24 时开(复)工。在该时限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域。
(二)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任何建筑工地开(复)工的,必须
按规定流程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或开(复)工后未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三、建筑工地开(复)工标准和条件
(一)疫情防控标准
1.组织领导体系。实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内部层级管理制度。施工企业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其他负责人具体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层层落实到位。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建立疫情防控专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有关工作。
2.疫情防控方案。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组织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工地食堂管理、宿舍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项目部、班组、岗位、员工,明确专人负责。
3.人员管控到位。工地开(复)工前必须详细掌握每位员工的健康状态,建立返岗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持证上岗,做到身份证和工作证信息一致,列入大数据管控。上岗人员应当是无需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以及已解除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外地新返丽人员未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的,一律不得上岗。未经核准同意开复工企业的人员,不得返回建筑工地。
4.工地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工地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在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基础上,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关闭上锁。设置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 1.8 米。
5.场所消毒措施。建筑工地在开复工前及在施工期间,须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食堂、宿舍、电梯、厕所和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区域采取消毒防控措施。
6.人员和防护物资配备。建筑工地须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设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必要的防控用品,防疫物资物资储备不得少于 3 天用量。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 2 人,同时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 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7.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建筑工地人员变动情况、员工体温测量等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施工企业应安排专人每日 15:00 前将报表报至向开发区建设局网格员。
(二)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加强工地人员管控。施工现场办公、作业期间,人员一律佩戴防护口罩;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至少 2 次体温检测;发现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
2.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 2.5m,通道宽度不小于 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 6 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3.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建筑工地要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
4.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 2 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做到 100%持证上岗;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重视深基坑工程防护、模架搭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的控制等,同时做好相关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6.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各工地要做好从业人员卫生防疫教育,人
员上岗前又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最新通知文件执行,施工现场应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
四、建筑工地开(复)工核准流程及所需申报材料
(一)开(复)工核准流程
1.企业申请。施工企业需在拟开(复)工 5 个工作日前填写开复工申请表,并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开发区建设局。
2.主管部门审核。开发区建设局收到企业开复工申请后,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企业有关申报材料及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商贸小组核准。
3.商贸小组核准。商贸组对开发区建设局上报的拟开(复)工工程进行评估,对符合并具备开工条件的给予核准并报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施工企业依据核准意见开(复)工。
4.开(复)工工地监管。开发区建设局对开(复)工的建筑工地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现场监管巡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复)工申报所需材料
1.建筑工地开(复)工申请表;
2.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方案;
3.建筑工地开(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
4.施工企业承诺书;
5.其他材料。
篇二:疫情复不了工说明书
工程公司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建筑工程公司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出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为确保本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原则 (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 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
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建设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办公室 组长:林国珍 成员:陈丽红、陈奇、林霞、张持中、武静静 职责:1、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 2、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3、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 、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5、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6、检查上班职工口罩佩戴情况,并为上班职工测量体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 1 次,并做好登记。
一、如何确保返工前如何排查到位 (一)企业应先制定详细防控方案,确保防控有章可循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排查制度、后勤保障、日常管控、应急处置、员工返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提前备好防护物资,确保清洁消毒到位。
1、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2、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
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
3、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
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如走廊、地面、电梯和休息区的桌椅等做好清洁消毒;
在电梯内部、卫生间等张贴宣传画;
加强厕所的清洁、消毒,张贴洗手步骤示意图,厕所内增加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凝胶,并提示员工及客户洗手后进行消毒。
(三)做好员工排查,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 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 14 天的去向进行排查;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莆上班;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莆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 14 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进入公司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并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 37.3℃,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并及时上报,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要求采取措施。
(四) 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对不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踪责任。
二、复工期间如何跟踪管理到位 (一)确保防控体系落实 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居委会、疾控部门工作,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企业应每日向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企业内部加强管理 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
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
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确保防控物资分配到位,确保每位员工生命健康 向职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原则上提倡每位员工每天需戴口罩上班,对防护物资不足的员工,可由公司统一采购分配并做好登记工作。视疫情情况,企业应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企业经营生产和职工健康防护使用。
(四)防护措施全面细致,不漏过任何一个环节 要将工作场所分为公共区域、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外工作场所三个部分、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做到防护无死角。
1、公共区域 (1)建立体温监测和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办公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 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2)减少在人群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区域的逗留时间,如门厅、走廊、洗手间、茶水间等,逗留期间要正确佩戴口罩。
(3)尽量少触摸公共区域物品,接触电梯按钮、扶梯、门把手等部位时可用纸巾遮避,如无遮避须及时洗手。
2、室内工作场所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摘
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2)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对各个门口、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休息区进行清洁消毒应根据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楼内垃圾等污染物品与干净物品无交叉。
(3)企业员工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4)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5)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6)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客户佩戴口罩,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客户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7)办公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 2 次,每次 30 分钟以上;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8)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3、室外工作场所 各企业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
触摸车上物品。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出勤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 **%酒精擦拭 1 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班车在使用后用**%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五、设备设施管理 1、在外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疫情期间暂停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切断病毒通过集中空调系统传播渠道。
2、确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办公场所宜全新风运行,并加强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场所发生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疾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 电梯包括直梯、扶梯应加强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应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
5、建议办公场所设立口罩等常用防疫用品集中收集垃圾桶。
办公场所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
6、垃圾房及时清运,封闭储存。
六、采购管理 1、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进行采购。
3、食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
制品。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建筑工程公司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月*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月*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
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 14 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 14 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
篇三:疫情复不了工说明书
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2 篇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
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
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 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
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
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
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篇二 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1、坚决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经营。
二、加强企业复工管理 2、严格复工时间。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 24 时前复工。
3、县内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 24 时前复工的,应当到所在地乡镇、经开区备案,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2 月 10 日 24 时后确需复工企业应当到乡镇、经开区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
4、加强疫情防控领导。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做好企业复工前准备 5、实行复工备案制。复工前,企业应当将复工申请报告、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承诺书其中员工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等相关材料报所在乡镇、经开区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6、排查返岗员工。复工前,企业必须对非湖北籍全部返岗员工进行排查登记,了解其是否去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归来人员、是否接触过疑似尚未确诊或已确诊病例、是否出现体温异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如有上述情形,要联系属地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对湖北籍及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暂不得返岗工作。
7、做好疫情物资保障。企业应安排应对疫情的专项资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8、开展消毒防护。在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办公、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
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必须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
四、落实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 9、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及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应阻止进入工作场所,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10、每日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生活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勤洗手; 11、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12、严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须实行分餐制、盒饭制,严禁桌餐、集体就餐,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 1 米以上,职工宿舍不得群居,减少人员集聚; 13、少开会,避免集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切实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14、每日将员工健康状况、企业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向所在乡镇、经开区进行报告,以便统筹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15、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6.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
17.各乡镇、经开区要加强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管理,成立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包联责任人,健全企业包保机制。
18、按照“部门属地”原则,规模以上企业或用工人数超 10 人以上的企业,要安排 1 名驻企联络员,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结合“四送一服”活动,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
19.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职责做好督查监管。县发改委负责协调三产领域企业管理;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管理,县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工地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业管理;县文旅局负责文化场馆、景区、网吧等管理;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县卫健委负责对各类企业公共场所区域消毒进行业务指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0.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备案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1.以上条款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适时更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