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发〔20xx〕3号)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有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第1篇】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发〔20xx〕3号)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局机关情况 我局于20xx年由原延安市外贸局、招商局、商贸办合并组建而成。组建后,核定编制21人,局机关实有人员75人,其中:在职干部22人、提前离岗8人,离休干部7人,退休干部35人。局后勤所在职干部5人、工勤人员3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3人,企业安置人员6名。 二、局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系统现有市商务稽查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饮食服务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所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中,县级建制单位1个,科级建制单位2个。经编办核定人员编制数27名,实有工作人员27名。20xx年2月经编委会员研究,同意撤销市财贸干部学校(延市编发〔20xx〕17号)。截止目前机构虽然撤销但人员仍保持原状,未做调整。 三、自查情况 我局对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崔延强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钊铭、副局长王恒伟任副组长,局党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清理的范围、对象、清理方法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上榜公示在编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关息。 我局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坚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因病、参加学习等情况均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局属各事业单位因编制少,任务重,平时有事请假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因此,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第2篇】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
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一个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任军锋同志为组长,谢勇同志为副组长,张明、张铁宁、高洪强为成员的关于信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人员编制册,每位干部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于存在的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干部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第3篇】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咸安政办[20xx]110号《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xx年元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对此,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的六种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结果,截止今年20xx年12月底,我局机关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99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20人,现有人数26人,事业单位未定编,现有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53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等管理规范,不存在“吃空饷”的有关问题。现就我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迅速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的清理整治工作,将清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咸安区农业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局长),副组长:陈峰(派驻纪检组长)、毛崇全(党组成员)、陈艳(党组成员),成员:徐丹、刘小平、张静、胡可。监督电话:8322767。 二、排查摸底,自查自纠。 一是精心部署。接到《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长王勇同志当即作出批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人事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并提出要按照全区规定的程序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专门安排。局长专门组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手硬,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核查程序。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六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按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程序,我局在对照六种清理对象逐一认真核对,并在局黑板报上予以张贴,专门公示了自查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收到群众对该项问题的任何投诉和反映。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有的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事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第4篇】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萍乡市20xx年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萍人社字〔20xx〕xx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芦办字〔20xx〕53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忠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建华、胡胜梅、文物管理局局长龙成前、文化馆馆长潘英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全局(含文化馆、图书馆)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推荐访问:自查 事业单位 报告 有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