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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1 15:05:03 来源:网友投稿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吴国华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郑继伟副省长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在联组会议上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省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逐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提升保障水平,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展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定向好。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基础仍较薄弱,政府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依然存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差距很大,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任重道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大力营造“市场监管者有责任心、生产经营者有良心、群众吃得放心”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政府责任。省政府要督促市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负总责”的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建议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省、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层次,充实常设办事机构力量,充分发挥其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快推进市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细化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形成监管全覆盖。研究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体制。三是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职,不断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坚决克服和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品种的综合治理,尤其要加强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禽、蛋品、食用油、大米和乳品等大宗食品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排查清理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生产提供健全可靠的技术依据,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发布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市场准入、召回和质量安全追溯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反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改。五是强化基础保障。各级政府应健全食品安全财政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和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食品抽验经费投入。扩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覆盖面和频次,推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三整合”做法,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的合作,通过社会化、市场化途径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监管队伍,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管理,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要大力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积极培育专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快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应用。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杭州模式”及衢州市农产品“五有一追溯”制度。研究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监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方面:要严把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认真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从业者信用档案和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优质企业和优质产品,不断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食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餐饮服务监管方面:要坚持科学分类引导,强化对中小餐饮企业及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场所卫生、经营条件、持证情况及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食品留样等制度情况的检查,规范餐厨垃圾回收程序。针对食品摊贩小、散、乱现象,加强政策和措施研究,引导、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努力改善其经营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一是发挥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作用。大力培育食品行业协会,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和相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职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二是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96317”统一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建设,提高公众知晓率。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公开监管、检测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面向大众特别是农村、社区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广丽水市将食品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食品安全“八个一”活动的做法。四是发挥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正面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新格局。

以上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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