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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路径研究
2021-04-02 摘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是金融回归本源、支持经济增长和减贫的必然要求。充分考虑乡村发展的深刻变化,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是乡村产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实践的层面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还存在许多问题,面临众多挑战,需要选择合适的策略,优化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产业现代化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之一,是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多次提出,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1]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推动全国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2] 。农村金融一般指通过正规、半正规和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向所有具有收入水平的涉农企业和涉农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已然成为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 。
1 农村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契合
以往农村金融项目的失败主要由于制度建设不到位、产品设计和服务实施不到位,以及政治利益驱动的宏观经济政策不到位,无法缩小供需之间的差异。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而且在有效扩大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振兴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 。
1.1 农村金融服务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自 2007 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 534.4%,11 年间平均增速 16.5%[5] 。金融中介机构调动资金,在竞争中分配资金,并发挥支付系统的作用,高效提供贷款、存款、支付、保险等服务,促进农业创新农民创业和生产发展繁荣。安全的储蓄设施、支付服务、获得信贷和可靠的保险机制使贫困家庭能够通过平滑消费和减少风险来降低其脆弱性。
提供适当设计的金融服务是增长农村经济和减少贫困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获得营运资金或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可以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村部门满足贫困人群生存需要的能力,生产供城市消费和出口所需的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以及避免出现因跟不上环境变化而退化的生产方式和技术。适当的信贷产品也可以被企业家利用加工或变成非农企业的投资机会。
1.2 农村金融服务夯实乡村产业现代化基础
农业现代化是目前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目标之一,金融服务是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国家开发银行与厦门市相关部门签订了《服务厦门市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备忘录》,截至 2019 年 8 月末,国开行已经在厦门累计发放乡村振兴贷款 68.03 亿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和创新金融服务,积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扩大产业化组织规模,有利于夯实产业资金基础,为乡村产业现代化进一步发展做好准备。
金融服务支持国家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充分考虑乡村产业发生新的改变和出现新的需求,面对乡村振兴出现的新问题、新产业,采取更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 3 个阶段性目标,明确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目标,各地方政府针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环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乡村产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2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机构现有体系
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现有体系大致可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图 1)。
2.1 正规金融机构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通常有 2 种类型的供应商和金融中介。“正规”部门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它们在存款人(或政府)和借款人之间提供中介服务,由于它们属于银行法的范畴,因此受到监管。典型的定向农村信贷系统的资金流动如图 2 所示。
高淳县隆兴农村小额贷款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的南京地区首家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机构。该公司依托民间资金只贷不存,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及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贷款利率与当地农村合作银行相当,但手续更加简便[6] 。对于当地农户而言,这是一个满足借贷融资需求的好消息。事实上,农村金融许多进展是建立在小额信贷的优势上。一些小额信贷机构正在增加农村业务,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近年来,柬埔寨 ACLEDA 银行大幅扩展了农村金融服务,孟加拉国的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已经在为农村地区的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在某些情况下,小额信贷机构可能需要通过健全的政策补贴其农村业务。
2.2 非正规金融机构 非正规部门通常由私人个体组成。放债人、商人、佣金代理人、房东、朋友和亲戚,他们通常以自己的资产出借资金,不受国家货币当局的监管。这两类供应商之间的主要差别是用于处理筛选、奖励和检测问题的机制,因为非正式部门比正式部门更严重的依赖其对客户的密切了解来克服这些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十分活跃,根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2000 年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为 1020 元,其中约 700 元来自民间借款,占
68.16%[7] 。非正规金融市场一直存在于农村地区,但长期以来被政府政策所忽略。农业信贷范式从 2 个方面显露了非正规市场的缺点。首先,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经营者不像政府那样致力于促进农业生产。其次,他们会收取较高的利率,而农业生产者无力支付。在中国改革开放近 40 年的时间里,各地政府通过补贴业务占领了非正式经营者本来可以开发和发展的市场空间,从而限制了非正式金融机构的发展。这被定义为政府农业信贷政策的挤出效应。
3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的挑战
随着乡村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个体农民经济已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形成,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不断丰富发展。农村金融需求逐渐加大。
3.1 乡村生产组织方式由小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转变 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深刻影响了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和结构,村里老人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新生代农民更多从事泛农业生产。这种转变使得农村地区小农经济开始衰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形成。由于乡村的上述变化,乡村振兴的重点开始有所侧重。南京市乡村振兴的重点实际上已在调整。2019 年 5 月 24 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了 2020、2035和 2050 年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和愿景,其中重点突出改革创新,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2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由传统涉农企业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变
传统农村发展模式通过农业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农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农业资源被合理利用,并且由原先独立、分散的小农经济走向适度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合作化的生产方式,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8] 。以南京市高淳区为例,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6 家,会员 3000 人,最大的有会员近 200 人。全区螃蟹养殖面积达 1.49 万 hm2 ,高标准生态养殖比重达85%以上,螃蟹产业惠及 10 多万农民,带动形成螺蛳养殖、水草种养等一系列上下游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由于集约化程度大,涉及的多个环节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不同行业、不同经营周期,对融资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4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三农金融一直是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为改善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其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正在逐步提高,但是相关研究数据显示,农村金融服务还存在许多问题。
4.1 金融机构成本高昂,短期贷款门槛较高 据调查资料显示,2019 年农村贷款同比仅增加 1.8%,金融缺口高达 3 万亿元,可以通过以下 4 个方面解释:①盈利能力方面,农村地区的农业经营及其他企业活动的盈利能力低;②信用方面,农村地区大部分经营者不愿抵押土地换取现金;③手续费方面,执行协定的正式机制手续费高昂;④思想意识方面,农村地区的经营者缺乏商业意识。农村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准备金来支付其贷款,信贷机构对其兴趣不大。农产品价格较低,加上基础设施日益恶化,技术设备和技术水平较低,销售成本较高,限制了利润率。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金融机构收集信息和信用记录的高成本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因素。
4.2 企业融资渠道单一,机构垄断现象滋生 总体来看,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还相对单一,其获得的资金远远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有限的贷款供应正在放缓农村地区企业的经济发展。多年生作物的种植、牲畜的饲养、灌溉设施的建设和技术设备的购买需要大量的投资和长期的偿还期,增加了信贷公司的风险。某些特定的中介机构通过发放小额贷款获取利益,可能导致垄断现象,从而使提供的金融服务价格大幅上涨。因此,具有相同信贷需求和相同风险状况的客户可以从不同的融资条件中受益,这取决于他们的资金来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有关贷款活动的立法存在漏洞以及部门引进创新机会较为有限。
4.3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户需求难以满足 据 2018 年统计资料显示,已注册的家庭农场中,获得贷款支持的为 4.91%,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为 4.42%,获得的这部分资金仅占其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的 7.36%,融资的需求还有很大[9] 。在农村地区,包括存款业务保险、租赁和其他金融工具的供应有限,金融工具的缺失阻碍了农业经营中经营主体进行有效管理和丧失了流动性。农民常常被迫使用贷款作为一种昂贵的手段,弥补
他们错过使用保险或流动储蓄的机会,这导致农民福利的减少和业务发展的限制。这种情况主要归结为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缺失。
4.4 互联网金融存在漏洞,普惠金融发展受阻 目前,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存在以下 4 大问题:①农村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由于农村家庭受到消费习惯和收入水平的影响,宽带和电脑的普及率不足 30%,直接导致农户的重要信息难以被收集利用。缺乏大数据支撑,风险控制、信用控制等工作难以进行。②互联网金融知识宣传不足。中国在宣传推广金融知识的过程中,缺乏创新和专门机构,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在农户中传播,不能打破他们的保守思想。③互联网金融机构服务意识较弱。中国的扶贫模式依旧停留在财政补贴扶贫模式上,以 2015 年为例,国务院扶贫办的支出决算中有 80%以上以财政补贴的形式补贴给农民。许多机构在进行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广时,并没有把扶贫当作自己的一项责任。
4.5 绿色金融痛点尚存,法律体系还需完善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当下中国已有约 50 只绿色基金,但是仅占全部注册基金总数的 2%。交通银行金融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一些基础性体制机制亟需尽快出台。国内绿色金融相较于西方国家,有其自身的亮点,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然而由于中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针对中小型环保企业、小型农场、农户的绿色金融产品较少。面对如今农业产业化的转变,难以渗透农业的各个领域,绿色金融对农业的影响力受限。同时,涉农产业绿色转型成本较高,且缺乏相关经验,导致企业积极性不高。制度创新力度不够,没有实质性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5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建议
5.1 采取灵活模式,降低机构成本 单一的模式并不适用于农村金融机构、产品、服务和流程的连续发展。各类金融机构之间通过战略联盟,向农村地区提供新的金融产品,例如印度、乌干达、孟加拉国和津巴布韦的一些小额信贷机构现在通过和保险公司合作向当地妇女提供人寿和健康保险产品。MFI 和南非的 Teba 银行之间的联盟为农村个体经营户、MFI 借款客户提供借记卡,对不同的存款人实行不同等级的存款限制,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成本,同时给存款人带来方便和安全。在农村地区所发现的各种不同情况,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产品进行试验。在加大传统信贷投放的同时,以更多样化的直接融资手段和工具,更好地满足涉农企业的多元金融服务需求。
5.2 鼓励感知需求,完善竞争市场 提倡以需求为导向的设计,并通过由可持续机构组成的包容性金融部门,为农村地区的不同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农业信贷的模式已经从促进集中和指导农业信贷的政策根本转变为支持分散的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村金融市
场系统发展的政策。新范式强调了新农业技术的供给导向型融资与农村家庭可用于自身感知需求的信贷有效需求之间的区别。它主张分散信贷供应,鼓励贷款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以降低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并使用市场利率作为信贷分配的配给手段。从过去供应驱动农村金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迅速采取行动,推动激励措施、合同执行方面的创新。与此同时,货币当局应保持稳健的财政、货币和贸易政策,降低金融机构和客户的经济风险。
5.3 聚焦农业新态,增加补贴支持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进农业人才和先进生产技术、形成产业规模效益,是促进乡村振兴下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前提基础。加大农村金融支持,支持新的合作银行类型的机构(出现在私人或非盈利性互助部门)。政府补贴将主要协助农业人才和技术建设,以提高新机构和新兴产业工作人员的管理技能。补贴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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