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4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国家规定三公消费要有根有据有报告,那么三公消费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小编为朋友们整理了4篇《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部分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然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XX〕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20XX年部分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然以下:
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分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XX〕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猜测安全生产情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调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题目。
(二)承当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视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视管理职权,指导调和、监视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分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视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当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视管理责任,依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视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装备(特种装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当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进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视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工作。
(五)承当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视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视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调和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济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视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视管理职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视特种作业职员(煤矿特种作业职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员的安全资历(煤矿矿长安全资历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视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调和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装备设施(特种装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当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视管理工作。监视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历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视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调和和监视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调和有关部分、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调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当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催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展开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换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进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20XX年部分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总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济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20XX年度收支预算整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20XX年财政收进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20XX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用度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用度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三、20XX年度收支预算整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20XX年财政收进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四、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XX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用度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用度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公经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二
根据省委开展“六项集中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负责牵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集中行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会同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集中检查情况
为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省财政厅牵头开展了集中检查。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范围包括11个市、129个省级部门,实现全覆盖。根据自查情况,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交通厅等10个省级部门和杭州、嘉兴等2个地级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和细化措施。同时,在年初已经压缩“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管理,挖掘潜力,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各地各部门预计全年“三公”经费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执行情况看,1-10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6亿元,同比下降15.5%,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6.6%。另外,经过前3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现设小金库和其他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
在9月底的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以1-8月的数据为例,省级部门中,仍有30个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19个部门的因公出国(境)费、5个部门的公务接待费、54个部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同期增长。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主要是出访任务增加或期限提前(如省侨办出访批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一倍);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有不可比的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如民盟中央有关领导多次赴我省对新任主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导致省民盟接待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主要是有新购车辆或车辆保有数量增加(如省国资委报废更新2辆公务用车及新购领导公务用车1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所涉单位整改态度积极,都承诺尽快整改到位,确保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或有客观原因的问题,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除了做好专项集中检查外,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还注重从源头入手,大力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牢牢把握政府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切实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细化预算编制,明确开支标准、细化编制方案、加强预算审核。其中,公务接待费要求按照接待对象、人数、批次和经费标准编制;因公出国(境)费严格实施经费与组团双控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预算刚性和法定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7月底,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将省级党政机关由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压减5%,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10%。
二是完善厉行节约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检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起厉行节约的制度体系,为“三公”经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其中,由省财政厅起草的《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制定的《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省外办制定的《浙江省省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若干规定》、《浙江省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等4个文件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正式发文执行。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的《关于做好公务用车登记上牌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省接待办制定的《浙江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工作规程》,省审计厅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等4个文件已完成起草,正在报批发文过程中。
三是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全省“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10月底,在公开省级“三公”经费汇总预算的基础上,64家省级部门首次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动市县“三公”经费公开进程,制定了时间表,明确要求年内20%的市县公开“三公”经费预算,至x年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我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是继续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建设。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从制度层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二是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指导省级部门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督促市县按照已经明确的时间表,扎实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的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预算刚性,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严格控制调整追加,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跟踪和评价范围。严格财经财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省财政厅
x年12月
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促进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永纪字[20xx]19号文件精神,永丰县交通运输局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全局各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清廉政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办法,制定过硬的执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及执行公务卡制度。
一是实现了“三公经费”下降目标。全局各单位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每年有所下降。二是实行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年内至少会在本单位内部公布两次以上(即:半年和全年各公布一次);公布内容真实、详细,不仅只公布总额,还公布明细。三是认真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
1、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真实、合规,达到了下降指标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没有违反公务接待原则;没有公款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没有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公务用车费用方面:没有违规购车、豪华装修车辆,对车辆能够实行定点维修和加油等。出国(境)费用方面:没有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方面:不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2、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事业)经费能够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到真实、详细公开。
3、建立了公务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执行、报销规范等。
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xx〕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xx〕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
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
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共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三、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4篇《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