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6篇
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1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2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信局党委把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等“灯下黑”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领导重视
党组书记、局长唐清平就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工作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学、反复学,充分领会精神实质,并运用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采取“四抓四强”措施,解难题、补短板、促规范,有效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彻底改变重经济、轻党建的“灯下黑”工作模式。
一是抓学习强信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两学一做”融入到“三会一课”之中,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健全支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党组织,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活动,并对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台帐资料进行核查,以此作为学习情况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是抓责任强担当。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了县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组织协调推进、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内设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标准化建设,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总支(支部)书记由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负责人兼任。
三是强化“一把手”抓机关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清问题。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
四是全面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评出后进的党支部。严重格按照“三分类三升级”的标准进行整改、完善落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迈向新高度。
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3
围绕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多渠道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禁毒宣传,营造禁毒氛围,是禁毒严打整治斗争的一项根本性举措。
一是注重层层宣传发动
自禁毒工作开展以来,医院研究部署禁毒工作,组织了禁毒教育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院共张贴宣传挂图xx份,宣传通告xxx份,临时标语xxx条,发放禁毒宣传小册xxx余份,形成了禁毒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重点教育
涉毒人员是禁毒防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充分认识到了在干部职工中间开展毒品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仅多次开展禁毒法制培训教育,动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 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知识,使全院职工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逐步加深了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了禁毒意识,营造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浓厚氛围。同时,还直接面对病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禁毒的方针政策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使毒品预防深入人心,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有效性,实现自觉防毒、拒毒、远离毒品的预期效果,在禁毒工作期间,我院未发现一例吸毒者。
总体来说,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医院的服务职能,完善组织机构,搭建宣传平台,构建活动载体,动员和组织我院职工广泛参与到禁毒工作中,在提高广大职工的拒毒、防毒意识,增强医院的禁毒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取得了较好成效。
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4
一、抓好机构建设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禁毒局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禁毒委制定的《xx县禁毒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遵照执行《xx镇禁毒工作方案》,利用村委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指导机各村、各单位完善了禁毒领导机构,选出得力的村级禁毒专干,培养出了一大批得力的禁毒中坚力量,实现了禁毒工作“村为主”,并且亲力亲为的监督指导禁毒工作。完善镇级禁毒工作各项措施,规划了全镇禁毒三年规划,协助村禁毒领导机构依据上级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及镇上制定的禁毒规划,将禁毒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做到了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与各村及镇属各单位和各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书覆盖面100%,形成了镇村两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抓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了禁毒人民战争氛围
作为具体抓禁毒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防重于治”的禁毒理念,始终坚持对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不断加大禁毒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始终坚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在镇集市日、“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周”期间利用广播、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关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和《禁毒法》宣传,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和培训讲座xx场次,发放各种禁毒宣传资料xxx多份,进一步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增强了全镇人民禁毒法制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提升抵制毒品的侵蚀,积极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来。
三、抓好禁毒措施落实,实现了禁毒综合治理机制
一是xxx同志认真在全镇贯彻落实“四包”责任制。即“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镇村包农户”、“家庭包成员”,确保了单位、学校、镇村、家庭在本单位职工、学生、农户家庭中限度的不新增涉毒人员。在发现涉毒情况时,确保了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向镇综治委、综治办报告,实现了涉毒人员全部帮教。二是针对我镇是重点整治村的现实情况,比xxx同志时刻绷紧禁毒工作这根弦,不管有丝毫放松,严格按照“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摸排工作,随时掌握涉毒情况,加强联防。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吸毒、贩毒现象在我镇滋生蔓延。四是是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了与镇司法、民政、教育、宣传、工、青、妇等部门、组织的联系和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全镇禁毒工作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总之,xxx同志通过禁毒工作的开展,确保了“重点整治镇”的摘牌进程和巩固了这两年我镇的禁毒工作成果,为我镇新农村建设及实现我镇经济超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5
为全面落实上级禁毒斗争的工作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镇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以杜绝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中心工作,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各村小组,坚决杜绝域外毒品进入我村,进一步保持全村无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目标,为广大群众的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年初,我村就制定了xx村委会禁毒工作方案和xx禁毒工作制度,成立了xx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由xx全组长,xx为副组长,村委其他会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的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xx综治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村禁毒工作的组织、宣传、规划、实施等工作,把触角延伸到户到人,确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禁毒方针、政策,全面实施区禁毒委工作部署,将禁毒工作纳入了村支部、村委会的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了责任。
二、广泛宣传、全面预防
宣传、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禁毒专题宣传契机,通过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宣传会、禁毒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等各形式,在各自然村、学校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1.实行领导责任制。在年初,成立了领导小组,上与镇、下与村小组签订了禁毒责任书,与每户村民签订了禁种铲毒等三项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一层一层抓落实。
2.定期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分析辖区内的“禁毒”工作形势,商讨对策。
3.实行跟踪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属地”原则,采取定责任区,定责任人,定期下村调查了解,保证不出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到人。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了禁毒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区金融局地方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6
根据贵局转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高度重视,积极参照文件内容开展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防范突出风险,提升我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促进我行健康发展,我行积极成立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由行长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落实自查工作,要求根据“20xx年商业银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扎实、逐条开展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做到业务、流程全覆盖,确保我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前期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情况
我行于2011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股东共6位,且无自然人持股,分别为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00万股,占比51%;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占股1000万股,占比10%;某有限公司,占股1000万股,占比10%;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95万股,占比9.95%;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00万股,占比9%;某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占股5万股,占比0.05%。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截至目前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截至报告日,暂没有在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股东股权排查情况
1.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2)经排查,开业至今没有变更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股东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况。
(4)经排查,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
2.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经排查,我行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3.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均合法,并均为自有资金入股;没有通过本行信贷、同业、理财等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的情况。
(2)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情况或重大嫌疑。
(3)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超过5%的情况。
(4)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不存在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商业银行股份的情况。
4.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实施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的情况。
(2)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不存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董事会决策或银行经营管理的情况。
(4)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截至报告日,我行资本充足,暂没有发生需补充资本的情况。
5.股东质押商业银行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大量股权质押、股权反担保现象,是否存在主要股东股权大量质押现象。
(2)经排查,我行没有股东以本行股权出质担保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股东没有在本机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情况,没有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4)经排查,截至报告日,我行没有股权质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排查情况
1.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穿透识别
(1)经排查,我行能够按照监管规定建立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经排查,我行对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以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能够符合监管要求,能够按照穿透原则尽职认定关联方,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3)经排查,我行董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非自然人股东能够按照规定向商业银行报告关联方情况,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我行保证其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4)经排查,我行计算一个关联方的交易余额时,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能够合并计算。向关联方所在集团统一授信能够覆盖全部关联企业,部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的情况,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5)经排查,我行不存在未按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或未真实反映风险敞口,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控制的情况。
2.关联交易管理
(1)经排查,我行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能够符合规定,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2)经排查,我行独立董事能够就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3)经排查,我行内审部门能够每年对关联交易开展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4)经排查,我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充分、准确,并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3.利用关联交易或内部交易向股东和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交易条件明显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以降低定价标准、贷款贴息、腾挪收益、显性或隐性承诺等方式变相优化关联交易条件的情况。
(2)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不存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情况。
(4)经排查,我行不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以不合格风险缓释因素计算对关联方授信风险敞口、“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
(5)经排查,我行不存在直接通过或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突破比例限制或违反规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6)经排查,我行不存在通过投资关联方设立的基金、合伙企业等,违规转移信贷资产,并规避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
(7)经排查,我行不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益及本行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8)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的情况。
4.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集团成员间未做到内部风险隔离
(1)经排查,我行并表处理能够全面合规,不存在规避资本、会计或风险并表监管的情况。不存在未将商业银行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机构,纳入并表范围。不存在未将借道理财、代销、同业等渠道通过复杂交易结构设立且商业银行具有实质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合伙企业、合伙制基金等被投资机构,纳入并表范围。不存在未将业务、风险、损失等对商业银行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被投资机构等,纳入并表范围。
(2)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借道相关附属机构,利用内部交易转移资产,调节业务规模以及不良、拨备、资本等监管指标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能够及时清理空壳公司,防止空壳公司对银行集团造成的风险传染。
(4)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利用客户信息优势、银行集团股权关系和组织架构等便利从事内幕交易,从而导致不当利益输送、监管套利和风险传染等情况。
(5)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利用境内外附属机构变相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性房地产,或规避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限制性领域授信政策的情况。
(6)经排查,我行同一或关联客户不存在借道银行集团各附属机构,特别是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通过复杂交易结构和安排进行融资,形成不正当利益输送,侵害其他投资者或客户权益,或规避监管政策限制、关联集中度控制等情况。
(7)经排查,我行不存在违规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外机构的问题。
四、已采取的整改问责措施及成效
虽没有在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但我行依旧将加强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将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纳入我行工作重点,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利用每月集中培训时间对员工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文件学习,促使我行合规稳健运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行将根据监管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股东、股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规范有序的股权管理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同时,我行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内控工作,全年力争无案件,无重大违规问题,无重大责任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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