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5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 XXX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
XX 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7 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函》(国统办执法函[2018〕261 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 自治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遵守执行,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在调节统计关系、规范统计秩序、化解统计矛盾、提高统计效率、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营造统计权利有保障、统计权力受制约、统计违法必追责的良好环境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国家统计政令畅通,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目标任务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完成自查和整改,切实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工作。
三、自查自纠主体 根据《规定》确定的统计督察对象,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自查自纠的主体是 XX镇人民政府以及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单位。
四、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一)自查自纠主体部门严格根据《规定》相关督察内容,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情况。重点自查以下“8 个是否”:是否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 2.是否将《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3.是否将《意见》《办法》《规定》传达贯彻到本单位、本系统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 4.是否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镇党委、政府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 5.是否完善协助管理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制度; 6.是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统计工作和重大统计改革,包括完善统计体制、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三大核算制度改革、健全“三新”统计制度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等; 7.是否加强本辖区本单位统计工作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8.是否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近期重点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
(二)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自查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自查以下“9 个是否”:
1.是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专门机构、编制、经费等; 2.是否加强对统计干部的使用; 3.是否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包括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统计调查、公布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等;
4.是否维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不受侵犯; 5.是否遵守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府、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的“6 个不得”: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不得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杈,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査对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6.是否组织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包括为统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依法管理本单位统计工作,固定统计工作人员机构等; 7.是否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规定; 8.是否组织推进统计法规制定或修订; 9.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以落实责任制问责制为关键,自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重点自查以下“8 个是否” 1.是否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2.是否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
3.对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情况,是否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实、以案谋私问题; 4.是否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包括是否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数量界限追究责任,是否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等; 5.是否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并执行; 6.是否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7.是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8.是否依法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以上自查自纠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逐一对照检查,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五、实施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研究本方案,并迅速启动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职责任务,明确自查的重点方向和内容。
(二)对照重点内容,认真自查。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镇要落实 1 名分管领导和 1 名科级负责同志(联络员),负责联络自查自纠具体工作事宜,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自查自纠作为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并严格对照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内容。
(三)梳理问题,及时整改。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的内容,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实事求是梳理出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清单,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措施,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做好总结,如实报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为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视性,领导小组及统计办公室要共同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势,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抓好督促检査工作,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安排,牢牢把握《意见》《办法》《规定》的核心要义,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自查自纠内容,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组织人员集中攻坚,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自查自纠各项任务目标。镇统计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篇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
造假弄虚作假自查(9 篇)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篇 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斤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7 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函》(国统办执法函(2018)261 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便函(2019)38 号)、《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实际工作,对照专项检查目录,逐条自查,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自查。一直以来,我局的统计工作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统计任务,现将我局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就是坚持依法统计,对我局统计基本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经济发展真实态势,保证统计数据的精准性,是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一次难得机遇。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实事求是优良作风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已自查为新的起点,树立统计工作的法制观念,认真抓好各项统计基础
工作,改善我局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在接到《**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文件之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统计工作进行开会部署,强调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是规范局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求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对开展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为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成立了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为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自查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我局对照《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开展自查,主要自查情况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和《规定》。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同时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情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覃政办通〔2018〕23 号),我局积极相关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等情况
我局依法管理本单位统计工作,局统计员为韦俭同志,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人员机构固定。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际统计标准,积极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统计调查,依法公布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对本单位本系统统计工作取得的数据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对统计员进行监督指导,依法管理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依法提供上级部门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以及贯彻落实统计信息共享要求。
(四)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单位负责人“6 个不得”。
(五)依法报请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我局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并按规定报请审批或者备案。
(六)加强统计基层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贵港市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区统计局的相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七)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责任制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统计工作问责制,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直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八)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等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单位职责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九)其他应当履职情况
无
(十)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的统计工作在这几年在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和区统计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1、对《统计法》熟练掌握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2、统计方式不灵活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单位的统计模式还是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科技手段来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加强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
性、自觉性、推动单位依法统计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同时做好统计资料档案归档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信息管理。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篇 2
根据《**瑶族自治县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办发[2020]49 号)文件精神及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全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严格对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以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对标对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自查和整改,确保国家统计政令得到畅通,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自查情况
(一)自查工作完成情况
1、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本单位统计工作;三是积极
配合县统计局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本单位无违反统计法规定职责的现象发生;二是维护本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不受侵犯;三是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本单位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现象;四是支持和配合统计活动的有效开展;五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3、以落实责任制问责制为关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一是构建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狠抓工作的落实;二是本单位无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情况的存在;三是本单位无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的存在;四是在全局范围内发挥统计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正风肃纪,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业务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情况
一是在本局范围内加强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统计工作有法可依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二是加强本单位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制度规范,强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的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篇 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斤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7 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函》(国统办执法函(2018)261 号)和《**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便函(2019)38 号)、《中共**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实际工作,对照专项检查目录,逐条自查,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自查。一直以来,我局的统计工作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统计任务,现将我局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就是坚持依法统计,对我局统计基本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经济发展真实态势,保证统计数据的精准性,是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一次难得机遇。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实事求是优良作风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已自查为新的起点,树立统计工作的法制观念,认真抓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改善我局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在接到《**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文件之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统计工作进行开会部署,强调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是规范局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求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对开展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为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成立了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为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自查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我局对照《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开展自查,主要自查情况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和《规定》。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同时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情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办通〔2018〕23 号),我局积极相关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
篇三: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
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方案各乡(镇)统计站,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集中治理统计造假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的腐败,根据柳林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柳统发[2019]20 号)文件要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自查,特制订本方案:
一、自查对象
自查对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能源、贸易服务业、农业等乡(镇)、企业。
二、自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工作;
(二)是否存在强令或者授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存在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是否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对重要指标、数据逻辑关系进行审核,对波动数据、异常数据及时修订核实;
(四)是否存在包庇纵容甚至主动配合统计造假行为;
(五)是否按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开展统计工作,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管理、有配置、有资料、有台账、有制度。
三、自查时间与方式
各乡(镇)、各企业要对本乡(镇)所辖村级统计及本单位全面自查,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县统计局将分专业对各单位自查工作进行督导,各乡(镇)、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查工作要求上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完成。
各乡(镇)、各企业要建立自查进度台账,填写自查表,自查率要达到 100%。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统计局对应股室。
各专业自查表随文下发。
篇四: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
局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斤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7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函》(国统办执法函(2018)26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便函(2019)38 号)、《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 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实际工作,对照专项检查目录,逐条自查,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自查。一直以来,我局的统计工作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统计任务,现将我局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就是坚持依法统计,对我局统计基本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经济发展真实态势,保证统计数据的精准性,是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一次难得机遇。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实事求是优良作风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已自查为新的起点,树立统计工作的法制观念,认真抓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改善我局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在接到《XX 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文件之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统计工作进行开会部署,强调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是规范局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求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对开展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为了做好
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成立了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为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自查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我局对照《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开展自查,主要自查情况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和《规定》。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等内容,同时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情况 根据《XX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覃政办通〔2018〕23 号),我局积极相关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等情况 我局依法管理本单位统计工作,局统计员为韦俭同志,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人员机构固定。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际统计标准,积极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统计调查,依法公布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对本单位本系统统计工作取得的数据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对统计员进行监督指导,依法管理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依法提供上级部门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
和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以及贯彻落实统计信息共享要求。
(四)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单位负责人“6 个不得”。
(五)依法报请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我局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并按规定报请审批或者备案。
(六)加强统计基层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贵港市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区统计局的相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七)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责任制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统计工作问责制,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问责制、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直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八)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等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单位职责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九)其他应当履职情况 无 (十)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的统计工作在这几年在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和区统计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1、对《统计法》熟练掌握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2、统计方式不灵活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单位的统计模式还是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科技手段来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加强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单位依法统计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同时做好统计资料档案归档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信息管理。
关于在社区中组织党员开展爱社区、当模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在社区中组织党员开展“爱社区、当模范”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在社区中组织党员开展“爱社区、当模范”活动,教育和引导社区党员了解、认识、热爱社区,提高党员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党性意识和大局意识,立足自身实际服务和奉献社区,激发党员建设社区的内在动力,为党员争当模范先锋搭建起教育与实践的平台。
二、主要任务 1.引导党员在学习宣传中当模范。社区党组织要在上好“三会一课”的基础上,通过采取请社区老党员讲课、请联系点领导讲座、集中座谈交流、观看电教片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社情、街情和县情。引导党员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 QQ 群等信息媒介,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帮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学习,帮助社区群众了解全县的发展现状,团结、组织社区群众完成党和政府在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引导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当模范。社区党组织要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社区党员编入相应的网格服务队,把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法律维权、
健康义诊、科普宣传和各类载体活动中,开展扶贫结对,关心关爱青少年、空巢老人和老党员等,形成浓厚服务氛围,增强服务效果。确保社区居民群众“时时听到党员的声音,处处感受到党员的热情,人人看到党员的形象”。
3.引导党员在促进和谐社区中当模范。社区党组织要引导党员树立良好家风,主动做居民矛盾调解员和民情联络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区老党员作用,及时搜集民情民意,发现和化解居民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反应居民诉求,做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组织党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矛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理,确保矛盾问题不出社区,共同营造一个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的良好社区环境。
4.引导党员在参与文体活动中当模范。社区党组织要围绕社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节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汇演、竞技比赛、文化巡展等活动。组织党员带头参加社区开展的文体活动、义务劳动等,结合自身兴趣爱好,积极参与社区的书法、太极拳、摄影、瑜伽等活动小组,带头开展技能传授、才
艺比拼、成果展示等活动,激发居民热情,带动更多人参与其中,共同建设活力社区。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要将“爱社区、当模范”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强化指导推进。各党委要注重加强对社区开展活动的指导,围绕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要注重调动社区党员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县委组织部将定期对开展“爱社区、当模范”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活动成效作为评价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重要内容。
3.做好宣传引导。各党委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爱社区、当模范”活动的宣传。要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信息,并注意留存影像资料,要注意发现和推荐好的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典型,并进行宣传表彰,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 2017 年 3 月 6 日
篇五: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自查报告
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自查报告市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统计局“四举措”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省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会议精神以文件形式向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汇报,对专项纠治工作提出了落实举措。
二是聚焦纠治重点,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工作要求,明确“四个必查”和“三个一批”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限要求,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和市
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纠治工作办公室意见建议,在纠治工作开展中共享工作信息,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
四是推动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业务培训会前必学课,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市统计局再次派员走进市委党校第 32期中青班,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宣讲统计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并向相关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学习读本,进一步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统计人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局召开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近日,州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成立州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州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通知》,以精细标准周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压实各方责任,并第一时间就全州统计系统专项纠治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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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抓部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损害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败坏党风政风,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州统计系统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全面开展。
。
聚焦重点任务抓纠治。全州统计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寻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4项必查内容以及“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严肃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集中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3 个一批工作要求,结合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突出问题导向抓成效。全州统计系统聚焦统计工作重点,刀刃向内、从严纠治,紧紧围绕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及责任人,确保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
深化以案促改抓宣传。全州统计系统以专项纠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实效。通过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曝光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关键少
数”、各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三类主体严守统计法纪底线,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从源头上筑牢预防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防火墙”。
2022 年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自查报告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对照国家、省、市有工作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统计核查各阶段、各环节、各区域、各单位、各条线的协调、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还专门召开了由镇、园区统计负责人、局全体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国家局和省市局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精神,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基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召集各镇(园区)统计负责人,签订镇(园区)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构建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狠抓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培训, 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出台《灌南县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灌统发(2019)24 号),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为提高全系统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情况,9 月份,我县分 2 期共用 3 天时间,举办了全县统计系统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统计法》、统计重点专业知识、税务基础知识、企业财务知识等。
结合 9 月 20 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围绕“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精彩纷呈的“开放日”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法》的认识和理解,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知、懂、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分专业落实,自查取得实效。
分专业对联网直报单位数据进行自查,工业、贸易专业主要是利用税务等部门数据比对,检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对于明显的计量单位错误和累计数不符等问题及时联系会计更正,对于数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询问会计具体原因并做好记录,以便进一步核查,经过核查和企业自查,工业和贸易专业分别有
5 家和 2 家企业数据存在误差,已要求企业在 9 月份报表中进行纠正;服务业主要结合税务数据和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同时利用审核模板逐一查询,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做好沟通,需要退回修改的立即退回,有 1家被退修正。经过核查,限上贸易企业有 4 家今年销售额不达标准,工业有 3家不达规模,拟年底退库。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作为核查重点,先布置镇、园区对管辖范围的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数据质量逐一排查。县局再通过实地走访、核对有关材料相结合进行核查。对部分超进度报送统计数据的投资项目,已要求 9 月份暂停上报数据。1-9 月,工业技改投资上报 146425 万元,环比减少 32142 万元,下调率 18.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上报 74870 万元,环比减少 37206 万元,下调率33.2%;高技术制造业投资上报 70500 万元,环比减少 14336 万元,下调率 16.9%。5000 万元以下项目经核查,有 67 个项目被退库,退库率 56.8%;计划总投资核减 22.62 亿元,核减率61.9%°5000 万元以上项目经核查,有 19个项目超进度上报统计数据,9 月份当月已经作零申报处理,占比 19.6%。
通过对我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各镇(园区)统计站 2019 年1 月至 8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局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一是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二是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三是没有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四是没有
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五是没有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情况的存在;六是没有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的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镇、园区法制意识不强,依法统计观念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超进度报送投资统计数据。
二是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表现为基础核算资料收集不及全、无统计台账。
三是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仍然不高。表现为对统计指标的涵义理解不透、计算方法错误,如个别贸易企业商品销售额填报不含税数据、个别工业企业工业产值填报含税数据等。
四是企业为节省支出、降低成本,会计代帐现象普遍,而企业统计工作大多由会计兼任,导致兼职统计人员投入统计工作时间不足,业务理解不透,计算错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县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存在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整改到位。
一是加强与各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配合力度,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形成依法统计的强大声势。
二是加强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统计工作有法可依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
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全覆盖,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
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目前,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步伐在加快,新业务、新知识层不出穷,加之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将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县局将直接培训到各乡镇统计站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并在各种新项目调查过程中,亲临基层指导业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是加强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强化专业审核效果,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进行错误数据修正。同时加大对库内现有“四上”企业的核查力度和频率,按照规定剔除不达标企业。
总之、通过自查自纠,县局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这一核心,从自身抓起,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同时要抓好统计执法这一突出环节,把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全员化、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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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长“七一”党课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今天由我为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讲一堂专
题党课。重点是围绕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讲政治的最根本要求、最基本体现,但有些同志感觉“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太宏观,不知道具体的实践路径,作为我们统计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最基本的是要做到五点:一要保持统计数据真实。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坚决杜绝数据造假。二要坚持统计服务发展。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服务要做到快精准、快速。三要坚持为民服务。以企业、调查对象为中心,及时反映企业、人民心声和期盼,反映民生实事的满意度、获得感。四要不忘改革创新。围绕建立现代化统计体系的新要求,勇于担当,开阔思路,以新视野、新思路、新方法解决统计发展中的难题。五要不忘廉洁自律。牢记自律的基本要求,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向前推进。
作为我们统计局的全体干部职工以后要形成以担当为荣、以发展为重、以奋斗为乐的浓厚氛围:一要做新时代的统计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业务素质,适应统计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全面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二要做有新担当的统计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信心,增进自觉,鼓舞斗志,以百分之百的热情全身投入到统计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全面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三要做有新作为的统计人,积极探索统计工作的新方法、提升统计工作质量的新要求、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的新技能、加快统计改革的新思路,满怀激情主动作为,不计得失热情奉献,全面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一、及时监测预警。围绕年度目标,按月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形势,做好主要经济指标预警预判。每月区统计局综合评估核定数据一反馈,第一时间各专业人员要进行深入分析,尤其要加强对数据变动趋势的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向市委、政府进行报告、反馈,提供决策参考。
二、加强名录库管理。加强名录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名录库单位真实性,杜绝虚假单位,提升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做好全市“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做好对企业及时入库的统计指导,为统全统准数据奠定坚实基础。
三、做好工业、建筑业统计。进一步加强工业、建筑业等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的分析评审工作,提升各专业的统计调查质量。
四、抓好服务业统计。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特别是重点服务业企业的督导检查,加强与企业沟通和联系,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确保全面真实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
五、加强投资统计。加强与市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沟通和配合,认真做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新开工项目的入
库管理工作,认真梳理、密切跟踪新上项目和规模以上项目,关注新上项目、规模以上项目发展动态,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增量,及时纳入统计范围,确保“应统尽统”。
六、加强农业统计工作。由于区县统计员变更频繁,统计档案移交不到位或根本就没有统计档案,加之统计员同时担负着多项其他工作,又对农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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