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1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为做好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中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XX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科室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在合法性审查中,对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
我局对XXXX年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及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XXXX年以来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共有四个,分别是《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首期数字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冰鲜禽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均已对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发现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在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自查中,未发现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建议建立机关审查、外部复查制度,改变目前以内部审查为主的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准确性,确保应审尽审。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2根据《xx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x发改价监〔20xx〕x号)规定,20xx年我局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卫生计生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制订了《关于印发xx市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x卫函〔20xx〕x号),明确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体科室及局各科室的责任,建立健全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存量清理。20xx年6月,在全局范围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由局法规科牵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局各科室对截止20xx年5月31日前我局(包括原区卫生局及原区人口计生局)印发及提请区政府印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和清理,重点对我局印发或提请区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是否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经审查,我局在20xx年5月31日前印发及提请区政府印发的文件中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文件,我局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三、加强培训、宣传和监督管理,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日常工作。我局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及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明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20xx年6月起制订的文件,由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各科室在制发文件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的流程报局政策法规科对照公平竞争审查xx条标准逐条进行审查。通过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在局内逐步形成了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良好局面。经审查,我局在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及提请区政府印发的文件中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文件,我局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3根据县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安排部署,现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xx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及全县公平竞争审查联系会议精神,同时,为充分了解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及标准,我局积极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传达给各股室工作人员,确保宣传人员全覆盖,切实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成立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一把手抓全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业务有人干的工作机制,按质按量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自我审查,机关办公室进行审定并备案。
(三)具体落实情况。今年来,我局起草的文件无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内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扩宽培训内容。
篇二: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报告
我局自去年X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
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
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
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
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
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环境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资企业不再
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
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
遇。截至20xx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
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xx〕14号),4月23日,组织召
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
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
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
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
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
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
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
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
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
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
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
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
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xx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
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
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
专项项目2个,资金11。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
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
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
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
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
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
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
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
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
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
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
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
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
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
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
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
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
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
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
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
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
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
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5天。
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
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
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xx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
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
工商户7315户。
.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
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
照分离”改革。截至20xx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
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
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
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
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
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
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
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
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
程。
.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
“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
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
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
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
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
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
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
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
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
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
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
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
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
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
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
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
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
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
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
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
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
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
“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
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
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
“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
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
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
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
“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
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
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
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
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
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潭政办发〔20xx〕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
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
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
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
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
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
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
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
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
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
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
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
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
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
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
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
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
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
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xx年以
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
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
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
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
法乱象。20xx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
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
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
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
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
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
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
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
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
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
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
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
1。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
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
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
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
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
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
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
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
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
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
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
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
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
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
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
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
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
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
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
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
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
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
“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
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
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
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
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
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
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
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
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
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
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
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
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
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
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xx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
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
开支达2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
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
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
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
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
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
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
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
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
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
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
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
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
有全方位体现。
.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
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
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
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
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
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
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
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
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
导意见》(民发〔20xx〕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
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
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
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
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
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
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
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
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
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xx〕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
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
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
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
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
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
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
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
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
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
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
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
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
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
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
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
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
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
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
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
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
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
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
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
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
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
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
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
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
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
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
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
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
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
记录等设备。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
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
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
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
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
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
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
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
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
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
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
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
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
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
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
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
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
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
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
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
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
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
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
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
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
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
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
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
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
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
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
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
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
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
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
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
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
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
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
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
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
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
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
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
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
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
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
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
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
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
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
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
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篇三: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XXXXX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按照《XX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X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由X局长为组长,X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X各股室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X股,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
二、有序清理存量。按照《公平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对我X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均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内容。
三、定期审查完善。我X已转发《XX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股室,分别负责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政策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X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公室。确保我X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四、加强宣传培训。接下来,我X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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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自查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清理我县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和规定,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和规定》(财购〔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清理范围逐条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我局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在本局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和规范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照清理范围,全面逐条清理。
经清理,未发现我局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县也未出台过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2、没有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3、没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4、没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没有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没有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没有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8、没有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9、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没有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0、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以上清理结果在我办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凤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7日
篇五: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范文(通用9篇)
自查报告是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的报告形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的文章9篇,欢迎品鉴!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1某年,长顺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内部政策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某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农业农村局按照“科室起草、法规股审查、领导审签”的原则,对有关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一是审查程序。起草-召开专家联席会议修改-法规股审查-局领导审签-印发。某年以来,农业农村局没有起草政策措施制度等文件。二是明确牵头部门。按照科室归口成立“一队两室五中心”职能划分,由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开展宣传情况。结合业务科室工作职能职责,由养殖业中心、种植业中心结合项目实施对市场经营活动主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宣传,某年共宣传8次。四是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均按照联席办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各级联席会议组织培训。并于某年3月结合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增量文件审查情况
某年,农业农村局将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到目前,没有出台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招商引资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政策落实,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按照县招标办和交易中心程序开展。项目实施由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根据上级批复,按金额大小进行招标采购。经查,我局不存在增量情况。
(三)现行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农业农村局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开展政策措施清理。从市场主体依法平
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入手。并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某〕1849号)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我局没有发现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专业性欠缺,大多以上级政策文件执行。二是基层人员少、审查人员均负责多个事项,审查工作开展不理想。下步工作中。
第一,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由各业务科室试行兼职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员制度。
第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确保初审员明确政策性文件的内容和初审的范围及要求。
第三,结合三重一大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出台前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三、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议
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经办人员明确审查的内容及方式,吸取优秀的经验,确保政策文件的公平性。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2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某]46号)、《关于转发陕西省某-某年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3号)、《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秘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各科室认真对出台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梳理。
二、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某]46号)、《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
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增进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有序开展增量、存量文件清理审查工作
我中心对成立以来发文情况进行梳理清查,没有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3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1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26件存量政策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关于转发某年广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经清理,26件存量政策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整改措施到位。对某年度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3根据港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年港南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二、明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
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某-某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
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集成册,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目录,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
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港南区农业局
#年6月27日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某]46号)、《关于转发陕西省某-某年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3号)、《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秘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各科室认真对出台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梳理。
二、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某]46号)、《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榆政价发[某]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增进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有序开展增量、存量文件清理审查工作
我中心对成立以来发文情况进行梳理清查,没有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5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某〕34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某〕4号)精神,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我厅不断提高对公平竞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行存量和增量清理审查,较好地维护了交通运输公平市场环境,现将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我厅专门邀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的专家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工作人员60余人进行了培训,提高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理解与运用,学习审查流程,通过学习培训,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一是建立自我审查机制。我厅专门印发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鲁交政法〔某〕14号),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责任分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处室单位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流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二是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工作流程。在发文审签单上专门印有公平竞争审查一栏,表明是否需要公平竞争审查和是否已经审查,把好源头关,重点把好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关。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制度。及时跟踪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实施期限到期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完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评估流程、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进行存量和增量清理
大力开展清理工作,并提出了清理要求,要求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某年度先后进行了三轮清理,对以某年7月1日为界点的存量和增量文件共251件进行了审查,无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根据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围绕与市场竞争有关的文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行业协
会、主管行业领域所涉及的公用企业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全面摸底排查。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刻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对涉及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审查和管理,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6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
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的函》(河市监函〔某〕#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做好某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现将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重点检查以下6个方面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情况。检查是否已完成市、县政府全覆盖的目标,市、县政府落实制度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调整;在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审查质量等方面的有效做法。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某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情况;检查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
(四)宣传培训情况。检查在宣传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情况。
(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总结汇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于11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格式参照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反馈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于11月26日下午下班前向市市场监
管局报送。
三、要求
(一)此次自查是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督查安排开展的,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要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督查质量和效果。
(二)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要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好全面自查工作,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与成效。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一、#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定综合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统筹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否则不予通过及施行。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并主动开展相关宣贯工作。
(二)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工作质量情况。对#年发之前文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科室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经审查,我局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x份文件x份保留,x份因实效原因废止)。#年制定文件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新增x份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已顺利通过审查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监督考核情况。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机制,在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积极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开展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业务能力不高、政策把握不准成为当前制约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各部门、各科室对公平审查制度认识不一,有的认识还很不到位,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氛围尚未形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健全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流程。
二是有序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根据x市公平竞争审查部级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时限和要求,研究落实存量政策措施的自查梳理、审核排查、公开清废和总结汇报等各阶段工作。
三是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深化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和认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成效,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氛围。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某〕2-67)文件精神,同时更好地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与副召集人的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四家单位于某年6月21日至30日对我市9个旗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进行了集中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级重视,工作机制持续健全。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全部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召开了联席会议,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旗县区两级覆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大部分都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制定了审查流程,明确了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员职责。督查时,已建立内部审查机制的单位占成员单位总数的%,其中有五家单位未完全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截至通报发出前这五家单位都已整改完
成。下一步,将重点落实各成员单位在政务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的力度,从文件审批程序上加强把关。
(二)措施得力,存量政策得到充分清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旗县区各级政策制定机关遵循“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某年1月1日后出台的现行文件,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截至某年6月30日,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524件,其中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文件数量440件,废止文件83件,暂停执行1件。
(三)严格程序,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逐步展开。今年以来,市、旗县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建立内部审查机制的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遵循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对照审查标准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促进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四)加大培训,全员培训公平竞争审查人员。目前市、旗县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共举办2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人(次),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培训全市覆盖,有效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审查质量。
(五)精心指导,现场解答政策制定机关存在的疑惑。督查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人民政府进行面对面指导,对市级17个成员单位督查做到了全覆盖,现场交流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帮助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理清了公平竞争审查的边界和思路,为做好今年新出台政策文件的审查打好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部分成员单位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审查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截至5月15日,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仍有5家单位未建立内部审查机制。个别成员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更换频繁,有的单位未固定专门审查机构和人员。
(二)审查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将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混淆,存在程序空转、工作形式化等问题,直接导致审查质量不高。
这些问题既与思想认识不到位有关,也有对审查制度理解不准确、工作能力不适应、监督问责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引入第三方机构等形式提高审查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及时查缺补漏。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某〕2号)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旗县区、市联席会议成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业务,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质,重新审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责任落实,应审尽审。同时,尽可能保持分管领导和审查人员的相对稳定。各旗县区、市联席会议成员要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再梳理、找准薄弱环节,查缺补漏,为今年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强督查,扎实推进案件查办力度。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旗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加大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的查办力度,为全市国企三年改革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规范增量文件审查工作。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某年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对照审查标准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审查流程》,规范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完善相应台账,做到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出台,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任务常抓不懈。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篇根据《xx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x发改价监〔201*〕x号)规定,201*年我局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卫生计生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制订了《关于印发xx市xx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x卫函〔201*〕x号),明确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体科室及局各科室的责任,建立健全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存量清理。201*年6月,在全局范围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由局法规科牵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局各科室对截止201*年5月31日前我局(包括原区卫生局及原区人口计生局)印发及提请区政府印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和清理,重点对我局印发或提请区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是否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经审查,我局在201*年5月31日前印发及提请区政府印发的文件中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文件,我局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三、加强培训、宣传和监督管理,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日常工作。我局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及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明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201*年6月起制订的文件,由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各科室在制发文件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的流程报局政策法规科对照公平竞争审查18条标准逐条进行审查。通过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在局内逐步形成了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良好局面。经审查,我局在201*年6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及提请区政府印发的文件中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文件,我局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篇六: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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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日,需要使用报告的状况越来越
二、下一步工作准备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扬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状况
为做好扶持产业进展政策中涉及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XX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科室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在合法性审查中,对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
我局对XXXX年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及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XXXX年以来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共有四个,分别是《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动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进展的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首期数字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动冰鲜禽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均已对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没有觉察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在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自查中,未觉察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
/1三、对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建议建立机关审查、外部复查制度,转变目前以内部审查为主的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精确性,确保应审尽审。
篇七: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https:www.hunanhr.cn/"target="_blank"class="keylink">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发[xxxx]x号)、《关于转发的通知》(x政价发[2018]x号)、《关于转发的通知》(x政价发[2018]x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价发[2018]x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秘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各科室认真对出台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梳理。
二、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发[xxxx]x号)、《关于转发的通知》(x政价发[2018]x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增进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有序开展增量、存量文件清理审查工作
我中心对成立以来发文情况进行梳理清查,没有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篇二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政发[xxxx]9号)及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要求,市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成立了xx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副职任副组长、各区分局及局属各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宣传科,具体负责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xx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xx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对本局行权行为自行列出了负面清单,为今后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xx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xxxx]14号)要求,对我局xxxx年5月31日前制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保留1件、修改3件、废止4件,其中保留和修改文件作为此次存量政策清理的重点审查内容。
1、《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的通知》(庆规发[2011]12号)主要规定:凡列入本市城市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内,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主要规定:声像档案资料的报送范围、内容及要求,以加强大庆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报送要求,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更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3、《xx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指导意见》主要规定:按照《xx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规范大庆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
4、《xx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公示牌的通知》主要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公示牌,以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增强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对照省、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以上四份文件通过逐件审核确定,均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内容。
(四)履行审查义务,扎实清理增量
经梳理,我局xxxx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篇三
经审查,我委未出台限制竞争措施的文件,在文件出台过程中,全面执行了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委组织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特别是在委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建立后,我们又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逐步开展工作,并要求全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我委成立了由副调研员时德山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的自我审查机制。同时,为加强统筹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参照省、市相关做法,委成立了以分管领导时德山为组长,法规处处长为副组长,全委其他各处室处长为组员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委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开展审查情况
我委向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转发了公平竞争审查表,要求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按规定填写审核,搞好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同时,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委机关各处室配合对委机关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印发的77份规范性文件(xxxx年9月1日之前出台的存量文件65件,之后出台的增量文件12件)以及我委印发的7份规范性文件(xxxx年9月1日之前出台的存量文件3件,之后出台的增量文件4件)进行梳理,没有发现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篇八: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设和实践,强化了市场监管的力度和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环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已成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之举。本文将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引导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报告,以期挖掘存在的问题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效果和水平。
一、制度建设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框架和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监管的职责和范围,加强了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力度,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此外,还针对不同的行业或领域,出台了专项规定,如电力、金融、电信、药品等领域的反垄断规定,针对性较强,能够更好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然而,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规体系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某些国家,除了反垄断法等,还有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规和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其次,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细则和标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中,对主要的市场行为进行界定和评估,是构建制度体系的关键。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完善关于经
济领域的相关理论,将其应用到公平竞争审查中,更好地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
二、监督管理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需要通过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来保障其有效性和可靠性,而我国的监管机制相对完善,保障了市场竞争的公正,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方面,管理体系不够科学和完善,缺少定量和定性的精准监控手段,虽然通过日常监督和网上投诉来了解市场行为,但对涉及市场性质模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判断。
为了完善监管机制并提升监督管理效果,还需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讼、非讼制度,加强依法监管,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市场参与者的维权意识,并完善举报、投诉等监督机制,特别是引导企业注重内部约束、自我管理,防止出现价格垄断、捆绑销售等独占行为,从根源上遏制市场不正之风。
三、机构引导
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机构引导和配套服务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有效的引导能够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机构引导措施,如成立了反垄断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等机构,以加强市场监管,同时还设立了反垄断执法机构,规范了市场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然而,机构引导措施在实际场景中存在缺乏灵活性的问题,机构间的协作还不够顺畅。同时,一些机构内部的行业组织,监督管理不够专业,缺乏实际操作经验,而一些涉及到国外企业的诉讼和反倾销案件,也存在一定难度,对机构的组建和人员的培训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结语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涉及到法律、监管、管理、机构等多个方面,是维护市场公正竞争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本文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引导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报告,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指出了一些改革的方向,特别是在审查的具体操作和方式上提出了建议,希望能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供参考。
篇九: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21]46号)、《关于转发<陕西省2021-2021年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价发[2021]33号)、《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榆政价发[2021]3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榆政价发[2021]3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秘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各科室认真对出台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梳理。
二、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21]46号)、《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榆政价发[2021]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增进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有序开展增量、存量文件清理审查工作
我中心对成立以来发文情况进行梳理清查,没有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
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的函》(河市监函〔2021〕333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做好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现将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重点检查以下6个方面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情况。检查是否已完成市、县政府全覆盖的目标,市、县政府落实制度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调整;在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审查质量等方面的有效做法。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21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情况;检查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
(四)宣传培训情况。检查在宣传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情况。
(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总结汇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于11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格式参照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反馈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于11月26日下午下班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
三、要求
(一)此次自查是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督查安排开展的,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要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督查质量和效果。
(二)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要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好全面自查工作,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与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21〕34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21〕4号)精神,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我厅不断提高对公平竞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行存量和增量清理审查,较好地维护了交通运输公平市场环境,现将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我厅专门邀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的专家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工作人员60余人进行了培训,提高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理解与运用,学习审查流程,通过学习培训,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一是建立自我审查机制。我厅专门印发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鲁交政法〔2021〕14号),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
方式和责任分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处室单位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流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二是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工作流程。在发文审签单上专门印有公平竞争审查一栏,表明是否需要公平竞争审查和是否已经审查,把好源头关,重点把好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关。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制度。及时跟踪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实施期限到期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完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评估流程、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进行存量和增量清理
大力开展清理工作,并提出了清理要求,要求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2021年度先后进行了三轮清理,对以2021年7月1日为界点的存量和增量文件共251件进行了审查,无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根据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围绕与市场竞争有关的文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行业协会、主管行业领域所涉及的公用企业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全面摸底排查。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刻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对涉及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审查和管理,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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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整改报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我单位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整改工作,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现将报告内容汇报如下:
在本次整改工作中,我单位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规范市场行为
我们深入学习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竞争的规则和标准,加强了对相关条款的培训和宣传,规范了内部管理和市场行为,杜绝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出现。
二、加强内部管理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确保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三、强化监督检查
我们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总的来说,本次整改工作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以实际行动落实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理念。我们将继续加强市场竞争规范化建设,坚持合法合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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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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